中标
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三次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本招标项目 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书香甲第二期工程设备安装现场,具体详见采购合同约定。
(2)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3)资金来源:自筹,100%;
(4)质量要求:合格(选用设备不得低于江苏省居配工程中标供货单位的标准,其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的要求。所有供应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5)质保期要求:二年,从货物通过供电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6)交货期:10日历天。
(7)项目名称: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8)标段名称: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9)招标内容: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的各种规格型号高压柜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供货要求)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10)招标控制价:36.08万元;
(1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标包划分和招标内容如下表: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投标段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非唯一)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2.1.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厂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制造厂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约定如下:
①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②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所投标段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设备交付时按照招标人要求一并提供给招标人)。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5日至今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自2022年6月5日至今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自2023年3月5日至今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6月5日至今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结付方式及期限:
1.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
2. 配合现场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送电投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供方在需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付款节点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上付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方式支付。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0.7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
7.1.1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政府网上发布。
7.1.2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
7.2招标文件发售
7.2.1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7.2.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③相关资质材料(如有);④ 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92033431@qq.com)。
7.2.3文件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392033431@qq.com),请备注报名单位简称和项目名称简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各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地点,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392033431@qq.com)。加密的相应文件制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韩朝荣
电话: 191061891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 系 人:李凯华
电 话:13611538386
附件1:《投标报名确认函》
投标报名确认函
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射阳县政府网浏览到 (项目名称) 的招标信息,经公司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特别说明:本表是本次招标与投标人联系(通知等)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准确填写。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准确信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3年 月 日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交货地点:书香甲第二期工程设备安装现场,具体详见采购合同约定。
(2)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3)资金来源:自筹,100%;
(4)质量要求:合格(选用设备不得低于江苏省居配工程中标供货单位的标准,其技术参数必须满足《居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标准》(DGJ32/TJ11-2016)的要求。所有供应设备材料确保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5)质保期要求:二年,从货物通过供电验收并投运之日开始计算质保期。
(6)交货期:10日历天。
(7)项目名称: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8)标段名称: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
(9)招标内容:本工程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和招标内容为书香甲第二期高压柜采购项目的各种规格型号高压柜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具体供货要求)的采购、供货(含运输及保险、设备上下力资等)、备品、备件的供应、配合安装和调试、试运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止,还包括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前售后(培训、维修保养等)等伴随服务。
(10)招标控制价:36.08万元;
(1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标包划分和招标内容如下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具体要求及技术参数 |
1 | 10kV进线柜 | 10kV SF6绝缘式负荷开关柜 (单元式),12kV,630A,20kA/4S | 台 | 4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2 | 10kV压变柜 | 10kV SF6绝缘式负荷开关柜母线设备柜,10/0.1kV | 台 | 4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3 | 10kV配变柜 | 10kV SF6绝缘式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柜(单元式),12kV,125A,31.5kA,转移电流1750A | 台 | 6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4 | 10kV分段柜 | 10kV SF6绝缘式负荷开关柜分段柜(单元式),12kV,630A,20kA/4S | 台 | 4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5 | 数据采集终端 | 数据采集终端,开关终端单元(DTU) | 面 | 2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6 | 直流电源柜(箱) | 直流电源系统,DC110V,5A | 面 | 2 | 详见货物采购清单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2.1.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项目所投标段货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非唯一)的代理商(或经销商)。
2.1.2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制造厂商投标人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制造厂商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投标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招标技术规范的规定约定如下:
①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②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投标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4)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所投标段产品具有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投标时不需提供,中标后设备交付时按照招标人要求一并提供给招标人)。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招标人不接受贴牌代工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7)投标人不得选配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公示》中正在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的制造商或外购外协供应商或代理(集成服务)原厂商的相应处理范围内的产品。
(8)所投产品的制造厂商近三年内没有被司法部门或行业管理部门查处;或虽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被依法取消投标资格但期限已满的;或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但限制期限已满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9)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0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2.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射阳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不良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6月5日至今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自2022年6月5日至今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自2023年3月5日至今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④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8年6月5日至今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6)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结付方式及期限:
1.货物全部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40%;
2. 配合现场施工单位安装、调试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后六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送电投运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结清,以上付款均不计息。
注:供方在需方支付合同款项时,应按各付款节点向需方开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不合格的,需方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供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以上付款一律通过银行非现金方式支付。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数额:0.7万元。
4.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6、拟采用的评定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招标公告发布和获取招标文件办法
7.1公告发布:
7.1.1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在射阳县政府网上发布。
7.1.2发布时间:2023年5月26日-2023年6月1日
7.2招标文件发售
7.2.1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7.2.2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营业执照;③相关资质材料(如有);④ 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392033431@qq.com)。
7.2.3文件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招标外。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交纳方式:支付宝(392033431@qq.com),请备注报名单位简称和项目名称简称。
8、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方式。各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地点,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加密的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指定的邮箱(392033431@qq.com)。加密的相应文件制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开标时间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射阳县城建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射阳县城幸福大道北侧、海润路东侧
联系人:韩朝荣
电话: 1910618913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射阳县解放东路46号六楼(吾悦广场西侧)
联 系 人:李凯华
电 话:13611538386
附件1:《投标报名确认函》
投标报名确认函
江苏华恒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在射阳县政府网浏览到 (项目名称) 的招标信息,经公司研究决定于 年 月 日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报名。联系方式如下: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 | |||
报名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 | ||
办公电话 | 手 机 | |||
联系邮箱 | 联系地址 | |||
投标人承诺 | 1、我单位完全符合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质要求及具备响应本次招标的基本能力; 2、我单位在获取招标文件后,严格按招标文件的约定编制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如我单位不参加本次投标,将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盖章,可通过电邮方式)告知贵司。 3、我单位对公开招标事项有疑问的,将仅以电子邮件方式向贵司提出询问,我单位(电子邮箱: )与贵司的电子邮件(392033431@qq.com)来往做为我单位询问及贵司答复的唯一有效依据,并认可贵司不承担电话问答的有效性。 4、我单位在投标前,将及时与贵司的邮箱联系,并会完全知道本次招标的所有信息(补充公告等)。 如我单位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履行以上承诺,贵司可全额没收我单位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作为预定的损害赔偿而非罚款) | |||
投标主要品牌 | ||||
备注 |
特别说明:本表是本次招标与投标人联系(通知等)的重要途径,请务必准确填写。如投标人未能提供准确信息,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盖章):
日期:2023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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