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znqgc202311-004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毕建华134855019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7 15:4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沙河镇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EPC项目

项目编号

cznqgc202311-004

招标人

名称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

联系人及电话

王秀磊 0550-2185217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2603室

联系人及电话

毕建华、秦鑫冉 13485501933、1373920877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312608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方:工大开元环保科技(南京)有限公司

成员方: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牵头方: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

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投标价(元)/费率(%)

下浮率11.3 %

项目负责

姓名

设计负责人:王蕊

项目经理A岗:李星

项目经理B岗:谢玉莹

    

证书名称

王蕊:生态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星: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谢玉莹: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王蕊:202003000144

 星:苏1322018201904803

谢玉莹:皖234222300268

工期(日历天)

总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符合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 标准

企业业绩

来安县顶汊省际毗邻产业园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EPC总承包项目,2022年3月。

设计负责人奖项

工业废水强化处理及再循环技术开发与示范2020年6月24日。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方: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

成员方:安徽中滁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牵头方: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费率(%)

下浮率10.19 %

项目负责

 

姓名

设计负责人:张以飞

项目经理:樊健

证书名称

张以飞:生态环境工程正高级工程师

 健: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张以飞:202103000018

 健:苏232131811280

工期(日历天)

总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 标准

企业业绩

/

设计负责人奖项

/

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牵头方:南京东大能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成员方:安徽宁合生态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牵头方: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甲级

成员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投标价(元)/费率(%)

下浮率9.18 %

项目负责

 

姓名

设计负责人:郝玉翠

项目经理:钱红建

证书名称

郝玉翠: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

钱红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郝玉翠:S20160210028

钱红建:苏1322015201600359

工期(日历天)

总周期21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180个日历天)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约定的合格 标准

企业业绩

/

设计负责人奖项

/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公示期:2023127日至20231211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

具体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费指导标准的服务费报价标准

招标代理费

代理费48000,专家评审费7990元

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材料递交至安徽佳宝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滁州市港汇中心A座26楼 ,联系人:毕建华,联系电话:13485501933 。

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异议,具体网址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维权渠道。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起投诉

渠道和方式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或各县市区公管部门)书面提起投诉,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使用电子印章在线提出投诉(https://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77dfe016-d873-4f45-ad44-8932e6ed9f89.html),书面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37bd7fea-dfd6-42e5-b32f-ad4de4e37da4.html)递交至滁州市南谯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股,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两区办公室,联系人:薛主任,联系电话:0550-3019566。

投诉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提起投诉日期;

4)投诉具体事项及事实依据、投诉请求和主张事项;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6)对《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应先提出异议的事项进行投诉的,应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

7)署名。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附件: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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