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选取吉隆县贡当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项目造价咨询单位比选公告
金额
7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比选条件
根据项目需求,建设单位对日喀则市吉隆县贡当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项目咨询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二、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做评估咨询服务并出具审查报告;
2.2项目基本情况及估算总投资:
一是新建 1栋业务综合楼 1336.72平方米,新建病灶房18.00 平方米,新建旱厕及发电机房 29.92平方米,以及硬化 243.00 平方米,排水沟 37.00米,挡土墙62.00米,现状拆除工程一项,电线拆除工程一项,电梯工程一项,新建地下污水处理工程一项,室外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一项,及室外电气工程一项、室外给排水工程一项、土方平衡工程一项等附属工程;二是办公楼改造工程一项及新建隔油池项。估算总投资708万元。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工程咨询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能力;
3.3参加比选的比选单位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5本次比选最高限价:报名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及日喀则市基本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测算并报具体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
若参加比选单位未按照3.5要求报价的,我单位视为无效报价,直接作废,不参与比选
四、比选报名
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供报名材料及报价函,具体要求如下:
4.1参加比选单位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6日13:00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逐页盖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明确委派人姓名,身份证号,否则报名作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违规等查询记录、近三年(19年、20年、21年)内类似工程咨询业绩、近三年(19年、20年、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2参加比选单位于2023年8月27日13:00到吉隆县发改委综合办公室参加比选。
报价函格式及要求:
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档案袋进行密封;
档案袋上应注明比选编号、参加比选单位名称、参加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五、中标方式
5.1本次比选采用最接近报价平均值为中标依据(项目报名单位所报价格合计除以报名单位数量取平均值)
5.2若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相同并为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我单位对比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5.3比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5.5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8月24日18:30前与吉隆县发改委、吉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行业部门:吉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伦珠
联系电话:18145296565
吉隆县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23日
根据项目需求,建设单位对日喀则市吉隆县贡当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项目咨询单位进行比选,拟选择综合实力强、经验丰富、管理体系严密、价格合理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
二、比选范围
2.1比选内容: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做评估咨询服务并出具审查报告;
2.2项目基本情况及估算总投资:
一是新建 1栋业务综合楼 1336.72平方米,新建病灶房18.00 平方米,新建旱厕及发电机房 29.92平方米,以及硬化 243.00 平方米,排水沟 37.00米,挡土墙62.00米,现状拆除工程一项,电线拆除工程一项,电梯工程一项,新建地下污水处理工程一项,室外污水处理系统工程一项,及室外电气工程一项、室外给排水工程一项、土方平衡工程一项等附属工程;二是办公楼改造工程一项及新建隔油池项。估算总投资708万元。
三、比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及以上资信证书的独立法人,在人员、设备及工程咨询经验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咨询能力;
3.3参加比选的比选单位在本项目比选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社会信誉良好,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为准;
3.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3.5本次比选最高限价:报名单位根据项目类别及日喀则市基本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测算并报具体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点)。
若参加比选单位未按照3.5要求报价的,我单位视为无效报价,直接作废,不参与比选
四、比选报名
参加比选单位需提供报名材料及报价函,具体要求如下:
4.1参加比选单位于2023年8月24日—2023年8月26日13:00前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报名资料逐页盖章):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明确委派人姓名,身份证号,否则报名作废)、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违规等查询记录、近三年(19年、20年、21年)内类似工程咨询业绩、近三年(19年、20年、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2参加比选单位于2023年8月27日13:00到吉隆县发改委综合办公室参加比选。
报价函格式及要求:
报价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入档案袋进行密封;
档案袋上应注明比选编号、参加比选单位名称、参加比选单位地址(加盖比选人公章);
五、中标方式
5.1本次比选采用最接近报价平均值为中标依据(项目报名单位所报价格合计除以报名单位数量取平均值)
5.2若出现两个或以上报价相同并为最接近报价平均值的,我单位对比选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定;
5.3比选人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比选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报名、响应性文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的,不予受理;
5.5如对本次比选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8月24日18:30前与吉隆县发改委、吉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联系,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行业部门:吉隆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伦珠
联系电话:18145296565
吉隆县发展改革委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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