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TCGH-QLZL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82.4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9/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2.4万元
招标联系人冯殊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金河0512-5398665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2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TCGH-QLZL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已由太仓市行政审批局 太行审投审[2022]15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仓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太仓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程TCGH-QLZL标段施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干线航道桥区水域通航环境,切实保障我市干线航道跨通航水域桥梁安全和船舶航行安全。我中心组织开展实施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总投资约182.40万元,工程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盐铁塘毛观堂桥增设钢管防撞桩;

2)盐铁塘上岗桥增设钢管防撞桩;

3)石头塘电厂桥设限高桁架。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TCGH-QLZL标段。招标内容与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防撞桩、限高桁架以及相关临时工程等的施工与缺陷修复。

2.3工程计划工期: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签发时间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18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承担过桥梁防撞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

a.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良”级(含暂良)或以上级别;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e.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4号)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水利厅文件(苏建建管【2016】70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港口航道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应重新刻制执业印章,并使用电子证书上的注册编号(注册编号的数字编码是 16 位)。本项目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更换好电子注册证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将项目经理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完成备案。

b.项目总工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6)其他要求

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b、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须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其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在本单位连续交纳社保的缴费证明原件(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在投标文件中主动提交有效的社保查询途径及人员社保信息供评标委员会核实。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若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中体现缴费类别的,则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c、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主要人员在岗情况认定按苏交建便函【2020】82号文附件2第8条执行)。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施工机械和试验检测设备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含平台服务费200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 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太仓分中心)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太仓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江苏省太仓城西南路58号

电 话:0512-53377985

联系人:冯殊

招标代理: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仓市朝阳东路22号

联系人:张金河

电 话:0512-53986657

E-mail:2712877421@qq.com

8.其他

8.1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2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9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预约截止时间)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三楼开标室(地址:江苏省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三楼,具体开标室详见开标当日交易中心大屏)对收到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确定通过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即入围第二信封开标的投标人)后,招标人(招标代理)对第二个信封电子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8.4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须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号,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可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给招标代理核对。

8.5因疫情防控需要,开标时投标人无需现场参加开标。

8.6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或澄清(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或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2年9月8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