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龙洋立业建设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受 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采购人)的委托,对 新田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及垃圾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 新田财采计【2018】 070 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LYXTCG-2018-12)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 格 条件并对此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 采购 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 采购 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的名称: 新田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及垃圾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新田财采计【2018】 070 号
(3)委托代理编号: HNLYXTCG-2018-12
(4)项目 总 预算: 人民币 6178880元
包一:新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人民币 伍佰肆拾贰万陆仟柒佰壹拾元整( ? 5426710 元 )
包二:新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等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人民币柒拾伍万贰仟壹佰柒拾元整( ? 752170 元 )
(采购项目预算为最高限价,各投标人所报投标价不得高于招标人最高限价,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5) 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清单。(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注:本项目分为 两个 包,同一家公司可以对 其中任意 一包 或者全部包 进行投标 。
2、 投标人 资格要求:
包一:新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改造项目
1、基本资格条件: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拟任项目负责人(即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设计负责人需具备环境工程类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参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3人,即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二:新田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甲烷等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基本资格条件:
( 1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国内产品供应商;
( 2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3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4 ) 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定资格条件
( 1 ) 投标人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湖南省外施工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 ) 具备省级(含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10 月 22 日起至2018年 10 月 26 日,每日上午8时30分到12时,下午 2 时 30分 到5时 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湖南省龙洋立业建设有限公司新田办事处(地址:新田县龙泉镇里厦村8组村活动中心旁), 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 (或授权委托书 原件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 件) 、个人身份证 原件 、 企业营业执照和本招标公告第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及说明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 包 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8年 11 月 21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地址)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 投标保证金交纳到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包一 :人民币 捌 万元整( ? 8 0000.00)
包二: 人民币 壹万 元整( ? 10 000.00)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单位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递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 新田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及垃圾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XX包 ”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是“ 新田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系统改造及垃圾填埋气体收集处理设施采购项目 XX包 ”的投标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新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永州市新田县龙泉镇 烟霞路 27号
电 话: 15399968620
联系人: 黄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龙洋立业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木莲西路169号第 一栋1315房
电 话:18174658339
联系人:杨女士
附件1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 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XX包 ,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 公开招标公告 》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提交参加 (项目名称 XX包 、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采购活动的资格证明材料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2,原件)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