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
发布日期:2023-10-08 浏览数: 字号:〖大 中 小〗 | |||||||||||||||||||||||||||||||||||
项目概况: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武采公标【2023】037号 2.项目名称:常州市武进区生活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特许经营项目 3.项目预算金额:23.3335亿元 4.项目最高限价:23.3335亿元 5.采购需求 采购人已获得区政府的授权,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将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权授予本项目中标人组建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工作,并享有获取特许经营付费及其他经营性收入的权利。 5.1特许经营范围 (1)建设内容 项目公司按照生活废弃物收运处置一体化理念,通盘考虑特许经营范围内镇(街)村数量、人口规模、运距条件、现有设施处理能力、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依托互联网、物联网等智能化、信息化技术,合理规划确定转运设施、焚烧终端建设规模,使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满足市、区城管局统一调度需要和《特许经营协议》要求。各子项目开始运营后,如收运处置能力无法满足要求,项目公司应及时采取措施增加收运处置能力。本项目建设内容见下表。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16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表
注:转运设施应兼顾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大件垃圾和有害垃圾的暂存等功能。 (2)运营内容 ①运营维护存量生活垃圾转运站、新建、改扩建、移建的生活垃圾转运站,接收运送至转运站的可接受垃圾,负责生活垃圾从转运站(包含城区以及乡镇)至终端处理的转运,并负责转运站的渗滤液收集、运输以及处理。 ②运营维护和管理夹山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含渗滤液处理,项目公司应做好渗滤液减量措施。 夹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填埋库区和飞灰填埋库区根据采购人要求进行封场。 夹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可进行综合利用,具体由采购人组织编制综合利用方案。采购人有权委托项目公司焚烧夹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 ③运营维护新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厂,接受市、区城管局统一调度,焚烧处理项目公司自行转运的、采购人指定机构运送至焚烧厂的可接受垃圾。在保障生活垃圾全量处理情况下,经一般工业固废行业主管部门和采购人同意,可以依法接收并优先处理武进区(不含常州经开区)一般工业固废。一般工业固废指经依法认定的非禁止焚烧处理的工业垃圾。 5.2特许经营期限 本项目特许经营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2053年12月31日止。 5.3项目运作模式及资产权属 (1)不涉及改扩建的存量转运站、夹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存量设施采用TOT(移交-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2)改扩建的存量转运站项目采用ROT(改建-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3)新建、移建的转运站、生活垃圾焚烧厂等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 (4)对于存量项目、非项目公司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改扩建项目,资产权属不转移,资产所有权归属原所有权人。对于项目公司获取土地使用权的改扩建、新建、移建项目,特许经营期内资产所有权归属项目公司。 (5)对于所有项目设施,除发生政府征用等提前移交情形,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其所有权、使用权移交给区政府或其指定机构。对于不涉及改扩建的存量项目,使用权无偿移交政府方。对于改扩建、新建、移建项目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移交时政府方需向项目公司支付资产余值,未移交的子项目不计算余值;对于其他资产和项目设施,项目公司向政府方无偿移交。 5.4特许经营付费机制 焚烧厂投运前,特许经营付费包括城区生活垃圾转运费、夹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年度填埋和管理服务费。 焚烧厂投运后,对于特许经营范围内的生活垃圾转运、焚烧、填埋,特许经营付费=生活垃圾处理单价×生活垃圾有效处理量。 本项目生活垃圾供应不设保底数量。当年特许经营付费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 5.5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采购需求”和“第六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合同履行期限:30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及下列情形: 1.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如有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成员以一个申请人的身份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是否为联合体牵头人/成员,是否为运营方/出资方)、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份比例,联合体各方都应出资,其中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项目运营且在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应超过50%; (3)联合体各方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 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3日17:00(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执行系统”。 3.方式:供应商完成注册并办理CA证书后登录系统平台,下载本项目电子版采购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0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无需到现场提交,投标人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端,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方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常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常州市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519-85588210/85588163,CA认证证书办理(可邮寄)联系电话:0519-85588120) 1.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并查阅“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国信CA证书办理指南”,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1.2注册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操作手册、操作视频等,查阅后进行自助注册。1.3控件、客户端下载。 1.3控件、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供应商客户端下载”下载相关控件和客户端。 1.4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5编制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客户端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线上投标,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需要加密并加盖电子签章,如无法按照要求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签章和加密,请及时通过技术支持服务热线联系技术人员。 1.6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请保持与互联网的连接畅通。 1.7电子开标 供应商使用CA认证证书登录常州市政府采购交易执行系统平台进行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系统语音提示解密后,供应商6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8注意事项 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当使用“验证CA”功能验证本地计算机的控件环境是否正常,并且在开标、评审过程中不可随意更换计算机,必须使用验证成功的计算机进行操作,否则造成相应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关于常州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常州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常财购〔2021〕1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实行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将信用作为政策工具引入政府采购领域,金融机构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中标(成交)合同,为中标(成交)中小企业供应商提供相应额度贷款的融资模式。申请条件及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该文件相关内容或者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融资平台栏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常州市武进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延政中大道18号 联系方式:0519-698792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常州市武进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武宜中路1号天豪大厦3号楼513室 联系方式:0519-88068620,0519-88068619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女士,蒋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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