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2-17
一、项目编号:NBYH-20211201G-(重)
二、项目名称: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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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价:4294905(元) | 浙江绿洁城市运营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浙江省象山县丹东街道汇振路31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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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服务外包项目 | 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服务外包项目 | 对莱熏中转站、白鹤中转站、第四中转站、大目湾中转站及大目山中转站进行日常作业管理,包括中转站内一切设备设施、场内环境卫生及绿化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绿地内不能自行种植其他植物),配备管理人员、工程维修人员、绿化养护人员、操作工及扫帚、铁锹、雨靴、洗衣粉、消耗配件等日常性保洁工具用品。 | 达到环卫中心作业考核标准。 |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 满足招标需求 |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岳,胡成强,史秋雯,汪丹薇,刘勇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向中标投标人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1359.24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
地 址: 象山县丹东街道东塘山路2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 张圣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15991
质疑联系人:吴茜茜
质疑联系方式:13566641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涌恒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象山县丹城镇天力大厦502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孔冬芬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5761336
质疑联系人:陈瑾萱
质疑联系方式:0574-65761336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象山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象山县丹西街道丹峰西路163号
传 真:/
联系人 :林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65753557
附件信息:
象山县环境卫生指导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服务外包项目定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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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小企业声明函.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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