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单位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简易询价招标公告(2023-JKELDK-F8055)(第1包)
金额
4.4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keldk-f8055
预算金额4.4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单位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简易询价
我单位计划采购租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JKELDK-F8055),现公开征集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ELDK-F8055
三、项目概况与需求
1.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2.预算金额:44800元
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
4.服务需求及参数要求。
5.报价方式:以每台次单价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随时按照计划配送车辆,交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二)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报价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方保证不向第三方泄漏采购机构提供的任何资料。
(三)结算方式:实际支付钱款=实际使用台次×每台次单价。仅限于对公转账,本项目不预付款,待服务完成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费用。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说明:
1.本次采购活动,采购方保留因任务调整无条件取消采购项目的权利。
2.如采购方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实际需求,采购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报价与成交
1.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方组织评审,采取符合评审后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供应商,接收内部监督,各单位应无条件接受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
2.采购方确定单位后,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及时与采购方指定的需求部门联系签订合同。
4.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成交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
1.报价时间:2023年10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报价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具体地点以采购方电话通知或者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3.报价内容:报名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和单位实际核算费用后现场报价,报价文件应包含所有报价资料,无特定格式。
4.报价方式:现场报价或快递邮寄(请密封完好并填写完整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报价资料:
①报价函
②报价表(盖章)
③营业执照
④售后服务承诺
⑤保密承诺书
⑥开户许可证
⑦主要股东出资人信息
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字)
⑨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⑩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iap.cn)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具体地址电话索要)
联系电话:18661896390。
采购单位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8153246347、0532-58873326。
十、项目监督人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0532-58873324
我单位计划采购租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2023-JKELDK-F8055),现公开征集供应商,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KELDK-F8055
三、项目概况与需求
1.项目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2.预算金额:44800元
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
4.服务需求及参数要求。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 | 计量 单位 | 采购 数量 | 预算 单价(元) | 预算 总额(元) | 完成 时限 |
大客车 | 营运车辆 每辆车保障50人乘坐,提供司机服务。 发车地点:青岛城阳到达地点:潍坊高密 每台次车辆当日往返一次共四天约32台次(具体台次以实际使用为准)。 | 台次 | 32 | 1400 | 44800 | 10月20日至10月23日(日期以最终活动日期为准) |
5.报价方式:以每台次单价报价。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商务要求
(一)交货时间: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随时按照计划配送车辆,交货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
(二)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报价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侵权指控。同时,报价方保证不向第三方泄漏采购机构提供的任何资料。
(三)结算方式:实际支付钱款=实际使用台次×每台次单价。仅限于对公转账,本项目不预付款,待服务完成后,经采购方验收合格,采购方向供应商支付费用。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说明:
1.本次采购活动,采购方保留因任务调整无条件取消采购项目的权利。
2.如采购方发现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实际需求,采购方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
六、报价与成交
1.本次采购活动由采购方组织评审,采取符合评审后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供应商,接收内部监督,各单位应无条件接受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
2.采购方确定单位后,在军队采购网发布成交公告,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未成交供应商。
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及时与采购方指定的需求部门联系签订合同。
4.成交单位的报价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成交单位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向他人转让。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
1.报价时间:2023年10月1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
2.报价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具体地点以采购方电话通知或者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3.报价内容:报名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和单位实际核算费用后现场报价,报价文件应包含所有报价资料,无特定格式。
4.报价方式:现场报价或快递邮寄(请密封完好并填写完整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报价资料:
①报价函
②报价表(盖章)
③营业执照
④售后服务承诺
⑤保密承诺书
⑥开户许可证
⑦主要股东出资人信息
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字)
⑨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⑩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八、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iap.cn)公开发布。
九、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闫先生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具体地址电话索要)
联系电话:18661896390。
采购单位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18153246347、0532-58873326。
十、项目监督人
联系人:成先生
联系电话:0532-5887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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