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公共卫生中心新建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卫生中心已由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4]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招标人为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2.2建设规模: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455 ㎡。项目总建筑面积约50447㎡,其中地上建筑约36187㎡,地下建筑约14260㎡。建设费用约38838万元。
招标范围:建设内容包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6455 ㎡,新建项目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中心血站通州分站、120急救指挥中心、其他公共卫生单位、区红十字会及其他配套用房等。
所有的配套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大门、传达室、配电房、道路、智能化、地库出入口雨蓬、通信、绿化景观、围墙、场地、路灯、带充电桩的车棚、停车位、雨污水管道、给水管道、室外强电等其它管线综合布置)等。
2.3设计期限:总计90天
(1)自合同签订且设计条件具备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初步规划设计方案(文本深度达到规委会要求);
(2)规委会通过后 5 天内完成规划设计方案(具备总平公示);
(3)规划设计方案通过论证后 15 日历天内提交成果,通过规划审核形成最终文本(规划方案定稿);
(4)在通过审核的规划设计方案基础上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方案设计并送主管部门论证;
(5)初步方案设计通过论证后40 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并提供地质勘探报告、工程施工图设计、装饰装潢图纸设计、配套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并送审;同时完成供电方案设计并取得供电答复单。
服务周期:项目全过程。
2.4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总体规划方案和单体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地质勘察(初勘、详勘)。
所有建筑物的施工图设计、人防工程(含人防平战转换预案编制)。
所有配套设施工程方案设计及所有配套设施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场地(包含围墙内外的停车场、主次大门内外场地等)、停车位(含充电桩)、雨污管道、景观、绿化、园林小品、路灯(含路灯式样)、围墙、照明、亮化、消防水池、消防(含消防性能设计)、智能化、通信、供电(需供电部门评审通过)、供水给水等所有配套设计,含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
深基坑设计文件(包括支护或护坡,降、排水,监测方案等内容设计及评审工作)及深基坑、周边相邻建构筑物及管线等监测。
绿色建筑:指整个地块内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以及配合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评审工作。
装饰装修方案设计及装饰装修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建筑物室内所有地面、墙面、顶面装饰设计(包括楼梯、卫生间等),柱角、墙体阳角保护条设计,门、窗设计,橱柜设计,各建筑单体的所有卫生间的节水感应器的管线设计等)。
智能化设计,所有单体建筑的弱电图纸设计,所有音响布点设计,监控布点设计、所有弱电(信息)工程的排管及其铺设的光纤网线的设计(包含与围墙外接入点的设计),入侵报警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线路设计等。
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如栏杆、雨蓬、幕墙等),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替代产品;
土壤监测、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地震安全性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水土保持监测、社会稳定性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均需达到报建要求)。
标识标牌设计(包含人防标牌设计,满足人防验收要求)、小区标线(包含道路标线、停车位标线、登高场地标线等)。
根据地质勘察报告出具地基或暗河的回填处理意见(如有)。
完成本项目工程的建设面积的预测。
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消防审查、抗震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施工图设计符合住建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要求。
如中标单位不具备相应专项设计资质,应提前20天将拟委托专项设计单位提交甲方审核,得到甲方同意后委托专项设计资质单位完成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任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5 质量要求:设计质量及深度满足现行国家、省、市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同时也要符合本项目设计任务书及通州区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
2.6 质量目标:审图通过。
注:CA系统中设计质量要求统一按 合格 填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正式员工)。
3.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为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补偿 ?不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 6 月 17 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6 月 17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 评标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定标办法。按评标(确定定标候选人)→定标(确定中标候选人)的顺序进行。
(1)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设计业绩、企业资信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按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五名定标候选人,不排序(有效投标人>5家;若有效投标人数≤5家时只需确定前三名)。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技术标分值高的优先;若综合评分且技术标得分均相同,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若综合评分、技术标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等的,则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定标候选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定标候选人。否则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2)定标委员会根据定标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规字【2023】2 号文《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有5人。其中招标人4人,区相关部门抽取1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原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人数应不少于定标委员会人数的3倍,定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定标前一个小时在上述定标成员库中抽取。
(3)评标(综合评估法):
评标(综合评估法):
总分100分,其中:①技术标60分(暗标);②资信标30分;③商务标:投标报价10分。
①技术标(60分,暗标)
技术标(60分) | 1、总体设计理念 (8分) | 对各投标单位的总体设计理念方案 ①项目的地理位置、项目的功能与作用的理解深刻、到位,设计产品充分体现招标人的建设意图; ②总体设计思路表述清晰、完整、严谨、合理根据项目实际特点,合理应用技术标准,“适用、经济、安全、美观”,体现精细化、创新性,融入节约、环保理念),应体现现代气息,建、构筑物满足安全、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总体要求,其体量、高度、形式、风格等方面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立面色彩符合城市总体色彩规划要求。(需提供鸟瞰图,总平面彩图,单体透视效果图以及可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经评审有效的方案,本项最少5.6分,最多8分。 |
2. 总平面布局 (12分) | 技术标评委对各投标单位提供总平面布局方案(根据布局结构,根据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要求,周边建筑因素与周边环境协调)进行评定(总平图需体现各项经济指标。),经评审有效的方案,本项最少8.4分,最多12分。 注:需提供鸟瞰图,总平面彩图,单体透视效果图以及可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 | |
3. 建筑功能设计 (8分) | 评委对各投标单位提供建筑功能布局方案进行评定,经评审有效的方案,本项最少5.6分,最多8分。 注:需提供可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 | |
4.建筑造型 (12分) | 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建筑造型方案,以建筑单体透视图、所有建筑平面图,从多角度、全方位进行总体设计构思(需提供鸟瞰图,总平面彩图,单体透视效果图以及可表达设计意图的图纸),经评审有效的方案,本项最少8.4分,最多12分。 | |
5.道路交通 (5分) | 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道路交通方案,根据现状分析(地形、交通、植物),交通分析图(道路与停车场)进行评定,经评审有效的方案,本项最少3.5分,最多5分。 | |
6. 环境塑造 (5分) | 对各投标单位提供的环境塑造方案(根据绿化景观分析图;主要景观透视图)进行评定,经评审有效的方案,本项最少3.5分,最多5分 | |
7.项目经济技术指标、造价控制方案及保证措施(6分) | 整个项目经济指标具有按投标方案编制的详细概算且基本准确,造价控制的技术措施和设计管理措施准确齐全,经评审有效的方案,本项最少4.2分,最多6分。 | |
8.设计进度、质量及保证措施(2分) | 阐述设计进度、设计质量的保证措施,经评审合理的措施,本项最少1.4分,最多2分。(文字或者图表描述) | |
9.服务的承诺及配合建设单位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设计承诺(2分) | 从人员服务、驻场、严格履行合同以及各阶段服务承诺是否具体到位,是否完全可以实施等方面打分,经评审合理有效的承诺,本项最少1.4分,最多2分。(文字或者图表描述) | |
按照商务技术标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投标人超过12个的,取前9名;投标人为9-11个的,取前7名;投标人为8个及以下的,取前5名(末位相同得分时均进入)】进入投标报价评审。 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评审。 备注: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技术标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
②资信标(30分)
资信标(30分) | 设计团队 | 设计团队(9分) | 一、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 1分,本项最高得 1分。 二、拟派项目组成员(除负责人外): 1、①建筑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类副高级职称的得0.5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 1 分,最高得1分。 ②结构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工程类副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 1 分,最高得1分。 ③电气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工程类副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 1 分,最高得1分。 ④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排水),工程类副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 1 分,最高得1分。 ⑤暖通专业设计人员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工程类副高级职称的得 0.5 分,具有工程类正高级职称的得 1 分,最高得1分。 2、项目组成员中有获评院士(中国工程院或中国科学院)称号的得1.5分,有获评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称号的得 1.5分,本条涉及称号以证书或者官网截图为准,以上人员均应为注册到投标单位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同时提供相关合法证明文件,本项最高得3分。 需提供投标企业与项目组成员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由企业为项目组成员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对于军队或高校从事工程设计的事业编制单位可以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代替“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可以聘用合同代替劳动合同。 |
奖项 | 项目负责人获奖情况(5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的,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奖项的,一等奖得1分,二等奖得0.5分;获得市级一等奖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若提供的获奖证明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需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者设计合同或业主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的奖项与企业奖项为同一奖项的,不可重复计分。 注:以上材料上传于企业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奖项须提供获奖证明。 国家级奖项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市级奖项以本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 | |
投标人获奖情况(8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国家级设计类的,一等奖得2分,二等奖得1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完成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省级奖项的,一等奖得1分,二等奖得0.5分;获得市级一等奖得0.5分,本项最多得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注:以上材料上传于企业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奖项须提供获奖证明。 国家级奖项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建筑学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为准。省市级奖项以本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为准。 | ||
业绩 | 投标人业绩(6分) | 投标人自2019年1月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单项合同设计建筑面积规模达到3万㎡及以上公共卫生类建筑项目(不含医院)业绩的有一个得3分。本项最多得6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注: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以上材料上传于企业诚信库中,否则不予认可。 |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2分) | 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设计建筑面积规模达到3万㎡及以上公共建筑项目业绩的有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同一项目不重复得分。 须提供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材料。 注: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规模、时间、设计负责人姓名。项目负责人业绩与企业业绩不可为同一业绩,不重复计分。 | ||
备注: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内依法登记的行业协(或学)会颁发的工程设计类奖项的,视为有效,否则不予认可。 (1)“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为准,针对国内依法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或学会)颁发的奖项,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该协(或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查询结果截图。 (2)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或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公示的“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 |
③商务标评审(10分)
商务标评分标准 (10分) | 商务标评审及基准价计算方法(10分) | ①有效报价: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报价。 ②评标基准价的确定:以有效投标文件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③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各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10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1分,每低1%的扣0.2分,(不足1%时按插入法计算)。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上述方法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以调整。 |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4)定标候选人公示:评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候选人(不排序)公示,公示期为3日。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提出。
(5)定标:
①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
② 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即由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投票,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其中一家最优的单位,并写出推荐该单位的理由。),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 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③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及时完成合同签署,并送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原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备案。
(6)定标因素: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对定标候选人进行考察(招标人在定标前可能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综合比较,投票决定。比较的内容为:
(6.1)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6.2)企业所承担的类似项目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提供相应原件备查,无法全部提供原件的请提供相应网址备查)。
(6.3)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6.4)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
(6.5)投标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类似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需提供相应合同及备案表或归集表复印件,提供相应原件备查,无法全部提供原件的请提供相应网址备查)。
(6.6)所投入的项目部主要设计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一致):
(6.7)其他材料。
(6.8)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
②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
③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招标人在定标前可以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所用业绩、奖项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7)定标结果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3日内,对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3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全部排名)、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
9.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费进场交易费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俊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清河路528号 | 地 址: | 南通市崇川区外环东路80号 |
联系人: | 于先生 | 联系人: | 周女士、刘先生 |
电话: | 0513-86512775 | 电 话: | 0513-86101116、153064851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