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项目部集装箱采购)(二次)
金额
564.7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0/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7-440300-78-03-091693
预算金额564.7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0/27
公告正文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项目部集装箱采购)(二次)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 项目编号: 2017-440300-78-03-091693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项目部集装箱采购)(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2017-440300-78-03-091693007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是否场外工程: 行政监督部门: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2年10月21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7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4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25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黄工
办公电话: 0755-82198654 传真:
手机号码: 18926562508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803室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经办人: 徐工、陈工
办公电话: 83785230-851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17-440300-78-03-091693007001
标段名称: 深圳市滨河水质净化厂提标扩建工程(项目部集装箱采购)(二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2-10-27 18:00
工程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招标部分估价: 564.726179 万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二次竞价:
本次招标内容: 为满足施工现场办公及生活等需求,拟采购集装箱作为临时项目部。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集装箱的采购、运输、拼装,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为集装箱的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分公司、办事处授权无效)针对本次投标项目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且同一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的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制造商与其合法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项目负责人资格: /
业绩要求: /
其他: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温馨提示: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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