沭阳县快速路二期西南区域S324段(淮河大道-松江路)勘察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7293001001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沭阳县快速路二期西南区域S324段(淮河大道-松江路)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沭发改投资发【2023】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沭阳县快速路二期西南区域S324段(淮河大道-松江路)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沭阳县淮河大道至松江路
1.2 工程规模:本工程包括S324(淮河大道-松江路)段快速化改造,道路全长约4.5公里,道路红线宽55米,采用主辅分离断面,主线设计时速80km/h,主线双向六车道规模,辅路次干道设计标准,设计时速40km/h。总投资额约12亿元。建设内容包括机动车道、人行道、路缘石、雨水管道、污水管道、路灯、红绿灯、绿化等。
1.3 设计周期:总体方案确定后,6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设计且满足施工图审查深度要求。
1.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并能够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
(1)初步设计和概预算文件编制、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按期完成并提交发包人处,经招标人和上级、图纸审查机构审查、修改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的50%;
(2)完成施工招标、技术交底和施工建设批准手续后,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的20%;
(3)完成所有第三方评估、评价、论证编制并取得主管部门批准后,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的10%;
(4)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地质勘察、现场勘察测量、施工图纸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施工全过程跟踪配套服务、《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环境影响评价》编制、《施工阶段安全评价报告》编制、《施工图阶段安全评价》编制、《防洪评价报告》编制、《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价(项目稳评)》编制、施工图设计咨询等相关工作。
(2)包含但不限于路线、路基、路面(井盖)、排水、景观绿化、桥涵工程(含桥梁、涵洞)、公交站台、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电子警察、监控、路灯、路名牌,对供电、供水、燃气、通信等管线进行综合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测绘咨询、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设程序中可能涉及的所有研究、咨询、评估类等专项工作(其中涉及到专项资质的如中标人无该项资质的可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资质提交招标人处审查)。
(3)原有路基、路面、桥梁等涉及的所有需要检测的项目均由设计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总的投标报价中。
注:本次投标带方案设计投标,无论投标人中标或不中标,此设计费用及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650万元,高于此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投标报价11分,人员配备10分,业绩及奖项29分,技术方案50分,合计100分,技术标采用远程异地评审。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如果无勘察等专业资质,经业主单位同意后由中标单位专业分包给其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由中标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
4.3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工程或道桥工程或道路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上述专业的,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评审专业或学科为准;)
4.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如为已退休人员但又在执业期内的,在投标时提供退休证及其本人身份证)。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5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4.5.1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指基本养老保险);
4.5.2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6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年的。
4.7 其他条件:
4.7.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7.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7.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16日 09:00至2023年02月22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3月08日 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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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
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沭阳县康平路2号 |
地 址: |
沭阳县中宝大厦6楼 |
联 系 人: |
陈瑶瑶 |
联 系 人: |
仲丽 |
电 话: |
15722411722 |
电 话: |
18360106777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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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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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223600 |
邮 编: |
223600 |
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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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5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