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灵寿县行政审批局关于灵寿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审批投资【2023】6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灵寿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示范区提升项目
②建设地点:灵寿县寨头乡张家庄村、水峪村(具体地点按招标人要求)
③建设内容:建设道路、路灯、萌宠养殖基地飞禽场馆棚网等产业和基础设施
④标段划分:1个标段
⑤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修复等相关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具备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其他要求:特别提示: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注册完成审核通过之后,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上传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使用CA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修改等内容。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3、本项目信息一经网上发布后即视为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已知悉,如未按上述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或未能获取到完整资料、未在相应网站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PDF格式的投标文件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后果自负。4、本项目采用“盲评”,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的评审方法,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本项目投标人远程不见面开标,专家异地评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6日0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6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寿县乡村振兴局
地址:灵寿县北环路交通大厦
联系人:赵主任
电话:0311-82523445
招标代理:创品立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中华北大街353号威朗商务三楼
联系人:齐经理
电话:0311-85050002
招标文件如下:
招标文件-示范区提升70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