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zy-zc-23522
预算金额21031.3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31
公告正文


参标-宁远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ZY-ZC-23522
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人:湖南舜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金额:21031.31万元
开标时间:2023-08-31
宁远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受湖南舜城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宁远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进行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竞标。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相关资料已经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
2.2 招标内容:宁远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本项目总用地面积72519.23 平方米(108.78 亩),总建筑面积117421.1 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 111248.7 平方米、办公用房(办公、餐饮、会议)6003 平方米、配套用房(门卫、垃圾站、水泵房)169.4平方米)、以及场地五通一平、室外给排水、总平面电力管网、弱电及监控系统、室外消防设施、绿化、道路广场及停车场、亮化、高低压配电设施、环卫及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为准)。
2.3招标控制价:210313100.00元,在投标报价时,超过此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项目地点:项目位于宁远县境内,东临舜华大道、南临古汉路、西临江源路、北临荆茂路。
2.4 工期:24个月。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7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0号)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2.8 结算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上人员需提供投标单位购买的养老保险证明)。
3.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未被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截图,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截图;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提供投标人在“法院失信执行人查询平台”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上没有失信名单信息,查询显示没有国家、地方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告的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犯罪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的截图,需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申请报名须提供的相关资料:
报名时请贵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为拟任该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
1.投标企业出具的单位介绍信(手写无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提供社保证明;
企业诚信证明(按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3.5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以上报名资料验原件并留加盖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如以上原件正在年检,则必须提供年检单位出具的有效盖章证明原件,否则不予认可;如上述证件及资料提供不全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要求、超过报名时间的,不予受理。
五、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8月11日至2023 年8月1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另行发售。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31日15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21040942
电子邮箱:zbcg558@163.com
温馨提示:请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联系人获取登记表,参与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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