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0-440605-88-01-008097
预算金额200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宝欣0757-8125300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06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

发布时间:2024-02-06 16: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Report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20-440605-88-01-008097
投资项目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二期)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二期)项目
标段(包)名称 南海艺术中心场馆建设(一、二期)项目施工图设计公告性质正常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佛山市南海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来源构成财政资金:200000.00000万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

南海艺术中心项目选址位于千灯湖中轴南海金融 D 区的河西岳利沙区域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总用地面积约5945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大剧院、博物馆、体育运动中心及相关配套等。项目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先行设计施工大剧院、博物馆及相关配套;二期项目待具备建设条件后开展体育运动中心设计施工。

招标内容

(1)招标人委托的方案及初步设计单位分别移交一、二期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成果资料给中标人,并对施工图设计过程进行交底跟进和技术支持。 (2)中标人须完成本项目一、二期所有建筑物及配套公共设施的施工图设计以及绿色建筑设计、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设计(如有)、(深) 基坑支护设计等专项深化设计。按相关规范配置包括工艺、建筑、结构(包含钢、木、铝等结构)、电气(含高压部分)、给排水(排水全面考虑包括空调排水、高低压给水等)、消防、防雷、人防、通风空调、电梯、节能、室内外装饰、污水处理系统、热水系统、信息化(含智能化、光纤到户及有线电视)、通信工程、充电桩、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标语(含车位划线)、围墙、门卫等专业设计,以及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室外道路、给排水、排污、园林景观(绿化)、照明、综合管线(需包括建筑室内外布线统筹)及用地红线外的二层平台及相关配套工程、与市政给排水接口的衔接部分等一切相关专业设计。 (3)各项专业专项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幕墙、室内装饰、景观、泛光、剧院专业声学等专业,由方案及初步设计单位完成到施工图设计深度后,移交设计成果给中标人,中标人负责对图纸的完整性、成果质量等进行把关,形成最终的施工图纸,并负责通过施工图审查;本项目中的体育工艺及舞台工艺等专项设计均属中标人工作范围,中标人应在完成专项方案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后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体育工艺及舞台工艺专项等设计内容由方案及初步设计单位提出技术需求,由中标人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接受方案及初步设计单位的审核,以保证符合原设计意图。) (4)中标人还应完成如下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工程设计费费率报价时综合考虑,招标人在工程设计费结算时不再单独计取费用。 ①完成施工图设计、规划、人防、消防等报审需要的一切图纸、资料以及配合进行报审的相关费用(各职能部门收取的规费由招标人承担)。 ②中标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的绿色建筑设计工作,绿色建筑设计应达到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相关规定。 ③中标人需负责完成本项目家具布置设计、基坑支护设计评审超限评审(如需)、重大变更专家评审(如需)、消防专家评审、施工阶段相关技术服务(如设计变更)、完成竣工图审核盖章,以及跨越用地范围边界的必要的市政接驳(如道路、管道)等设计验收工作;费用包含在工程设计费中,由中标人承担,不另行计量支付。 ④本项目在设计过程应用BIM技术,达到广东省佛山市政府主管部门对BIM的相关要求。 (5)配合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运营管理单位提出的修改意见和要求完成设计成果修订。 (6)如中标人不具备本工程设计范围内部分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或其他工作内容的,允许且必须分包给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工作,但所有分包单位必须经招标人审批同意,并需提供分包人相关资质证书后,才允许分包。分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招标人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注:中标人在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时应考虑满足一、二期项目分期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的要求。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取消部分设计工作,中标人不得提出议异,核增或核减的相关设计费用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协商确定。

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300
最高投标限价
(单位:元)
15000000.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可承担本项目的有效的如下(1)或(2)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投标时如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home)”投标人的“企业资质资格”截图(截图须显示资质在有效期内)。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工程设计企业)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并处于投标限制期内,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问题”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设计质量问题,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5.投标人业绩要求:本项目资格条件对投标人没有业绩要求。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24年02月06日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投标文件递交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0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发布公告媒介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佛山市南海有为百越文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海大道北33号丽雅苑会所三层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7-86301386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友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2栋509-3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李宝欣联系电话0757-86700635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联系电话0757-81253005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1.代建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丽雅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2.工程编号:GC2024(NH)XZ0021
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500万元,设计费费率最高投标限价为:0.75%
4.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5.设计周期: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在招标人规定的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的设计任务,提交相应的设计文件,并提供相应后续服务工作,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本项目设计周期为合同签订后约300个日历天,需配合招标人的施工招标计划分专业分阶段完成一期项目施工图,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的各阶段通知为准;二期项目的出图时间由招标人及中标人另行约定。
6.质量要求:
(1)本工程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建设部颁布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条例,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下发的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文件和规定,以及本工程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施工图设计(含上述提及专业)的设计深度均按照现行的要求执行,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均须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各阶段设计要在节约成本的基础上尽可能地满足招标人对建筑功能和环保的要求,要求功能分区明确、空间布局合理并应符合相关规划等要求;
(3)区域内基础设施(水、电、通讯、道路、停车场地等)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并能满足用户的需要,做到环境优美、人性化、安全设施齐备;
(4)中标人在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招标人的同意。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中标人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7.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
单位名称: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联系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天佑三路1号
联系电话: 0757-86286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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