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和田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计重设备(秤台)检定服务竞价公告
金额
4.6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4/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2024042590868201
预算金额4.6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和田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计重设备(秤台)检定服务 

 项目编号:62024042590868201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阿迪力·托合提麦提  13779281783 

 报价起止时间:2024-04-25 23:24  -  2024-04-26 23:24 

 采购单位:和田公路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检验检测资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参数要求 购买数量 控制金额(元) 意向品牌
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产品质量检验服务; 高速公路收费站计重设备(秤台)标定:和田公路管理局管辖6处收费站15台秤台检定(墨玉匝道收费站、昆玉匝道收费站、藏桂匝道收费站、皮亚勒玛匝道收费站、木吉匝道收费站、皮山匝道收费站);

次要参数要求:
15台 46800.00 -
 
 买家留言:- 

 附件: 和田公路管理局称重检测设备(秤台)计量检测检定服务询价报价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和田地区 和田市 奴尔巴格街道 台北西路153号和田公路管理局 

 送货备注: -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商务要求
工期要求 供应商自受到业主开工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检测检定,并出具检测合格证书。具体施工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供应商义务责任 1、乙方负责提供项目实施的具体时间和计划,并保证项目质量。 2、乙方应严格执行《动态车辆自动衡器检定规程》 (JG 907-2006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手印发〈高 速公路称重检测业务规范和技术要求》的通知》(交办公路 函【2019】 1182 号)的相关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技术服务。但若因非乙方原因造成本项目服务无法达到预计结果,甲方应按照乙方实际工作量按照本项目合同金额付款。 3、乙方应定期向甲方通报服务的进展情况及其他相关事项;发生影响服务的突发性事件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按照甲方要求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和控制突发性事件对甲方的不利影响。 4、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并按照甲方要求提供服务人员和设备,在服务期间和甲方提供的服务场所内接受甲方的管理。 5、乙方工作完成时,应及时提交甲方确认。若甲方提出乙方提供人员不满足合同约定要求时,乙方应及时予以纠正。 6、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技术参数等资料文件进行保密,乙方此项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内有效。 7、乙方指派专员协调内部管理并与甲方进行联络。 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服务内容擅自转包或分包。 9、乙方工作中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随意拆除或破坏甲方收费站称台设备、如果乙方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或收费系统瘫痪所造成的损失有乙方承担。 10、甲方在工作期间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严格遵守本项目安全生产合同约定,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人员不得违规操作,做好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详细的见安全生产合同)。 11、乙方参与本项目的全部全部人员(含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依法持有与其岗位要求所匹配的资质,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开展工作和进行作业。乙方有义务确保施工期间所用器具设备达标合格,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12、供应商在提供检定服务的收费站秤台有效期内若秤台出现故障或数据失准,无偿提供提供检测校检定校准服务 13、提供服务期间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人主题=主体单位承担服务期间全部安全生产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规范,确保期间无事故。若发生责任事故,全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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