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沪舟通道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沪舟通道工程项目业主为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舟山至上海综合运输通道,全长约65公里。
2.2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根据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和《铁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对大跨特殊桥梁抗震设计的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
(1) 区域地震活动和地震构造基础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2) 近场及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调查和分析;
(3) 区域和近场区的地震活动环境分析;
(4) 划分区域潜在震源区,确定其地震活动性参数;
(5) 选定适合本地区的地震动衰减关系;
(6) 分析场地地震危险性分析,确定场地所选各代表点的地震动参数;
(7) 考虑近场断裂效应,进一步根据场地的地震危险性,确定各设防水准的设定地震;
(8) 考虑海水的影响,对每一设定地震逐一合成各代表点的地震动时程,确定场地所选各代表点的基岩表面地震动参数;
(9) 结合场地的钻探、剪切波速测试以及场地土样的动力特征参数,计算各代表点场地土层地震反应;
(10) 确定计算场地的地表和设计层位的设计地震动参数;
(11) 确定工程沿线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分区及设计地震动参数;
(12) 确定各设防水准的不同淹没水深桥墩地震动水压力的推荐值;
(13) 综合评价场地地震地质灾害及地震安全性。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研批复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一楼投标文件递交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
地 址:舟山市新城交通大楼3号楼9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580-2285215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座1002室
联系人:应璐言
联系电话:0580-2189255
传 真:0580-2189255
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docx
沪舟通道工程项目业主为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舟山至上海综合运输通道,全长约65公里。
2.2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根据GB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公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和《铁路桥梁抗震设计规范》对大跨特殊桥梁抗震设计的要求编制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
(1) 区域地震活动和地震构造基础数据的汇总和分析;
(2) 近场及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调查和分析;
(3) 区域和近场区的地震活动环境分析;
(4) 划分区域潜在震源区,确定其地震活动性参数;
(5) 选定适合本地区的地震动衰减关系;
(6) 分析场地地震危险性分析,确定场地所选各代表点的地震动参数;
(7) 考虑近场断裂效应,进一步根据场地的地震危险性,确定各设防水准的设定地震;
(8) 考虑海水的影响,对每一设定地震逐一合成各代表点的地震动时程,确定场地所选各代表点的基岩表面地震动参数;
(9) 结合场地的钻探、剪切波速测试以及场地土样的动力特征参数,计算各代表点场地土层地震反应;
(10) 确定计算场地的地表和设计层位的设计地震动参数;
(11) 确定工程沿线的设计地震动参数分区及设计地震动参数;
(12) 确定各设防水准的不同淹没水深桥墩地震动水压力的推荐值;
(13) 综合评价场地地震地质灾害及地震安全性。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可研批复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业绩、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4日~2023年5月9日在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进行网上投标登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自行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详情请点击以下网页查看:http://zsztb.zhoushan.gov.cn/zsztbweb/),对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注册,并购买CA数字证书方可登录新系统。已经注册或登记成功的单位不得重复注册。以上所注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2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网上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网上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
5.2 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25日9时00分,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并随带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其授权代表委任书及身份证原件)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至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舟山市新城翁山路555号一楼投标文件递交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同幢西边))。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浙江交通网(http://jtyst.zj.gov.cn/)、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
地 址:舟山市新城交通大楼3号楼9楼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580-2285215
招标代理:浙江新诚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舟山市新城中浪国际大厦B座1002室
联系人:应璐言
联系电话:0580-2189255
传 真:0580-2189255
沪舟通道前期工作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附录(资格审查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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