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不同尺度活动构造精细探测(一期)-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中标公告
金额
76.07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10/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c2201023/2
预算金额8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招标联系人孙长清010-620090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韩伟010-62108095
中标公司上海轻智仪器有限公司76.0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不同尺度活动构造精细探测(一期)-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TC2201023/2(招标文件编号:TC2201023/2)
二、项目名称:不同尺度活动构造精细探测(一期)-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轻智仪器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111号3幢174-6室
中标(成交)金额:76.07224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上海轻智仪器有限公司 | 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 | FSI | HMS620D | 1套 | 760722.4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鸿、王京丽、骆文于、赵胜光、刘善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8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
联系方式:孙长清,010-620090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韩伟,010-621080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伟
电 话: 010-62108095
政府采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不同尺度活动构造精细探测(一期)-水上
气泡枪震源系统
招标编号:TC2201023/2
采购人名称: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以下
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不同尺度活动构造精细探测(一期)-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项
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TC2201023/2
2.项目信息:
2.1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
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2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包,本标包为第2包:不同尺度活动构造精
细探测(一期)-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项目。
序号 | 采购产品 | 数量(套) | 交货时间/地点 | 预算(万元)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 | 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 | 1 | 合同生效后6个月内一次性交货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 80 | 是 |
说明:
(1)投标人应对本项目包含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超过预算的报价将导致投标
被拒绝。
(2)国产设备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体价格、包装费、专业工具、资料、技术服
务费、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安装费、培训费用等的现场完税价格;
进口设备的报价应包括进口设备CIP或CIF到货港口价格、进口产品的报关、港口
仓储、商检、海关监管等港口各项费用、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安装费、培训费用等其
它所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费用(不包含关税、增值税。采购人是具有免税资格的主
体,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办理设备关税、增值税免税工作)。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
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3.2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
品)投标。投标人如选择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时,须提供进口产品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
次投标项目的授权函。
4.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自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1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30-11:30、13:30-
16:30(北京时间),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进行注
册、登录、标书购买、下载等。
具体方法如下:
步骤一: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进行投标人注册。
步骤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选择参与的项目,上传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步骤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选择支付方式:线上支付;标书款费用为300元,
发票由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人可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自行下载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注:
(1)潜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买资料审核及确
认、购标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应及时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2)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010-
86397110,010-62108037获取支持。潜在投标人应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
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下单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购买完成后尽快与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联系办理
CA密钥的购买事宜以免延误投标(已办理北京CA公司签章及法人签章,且数字证书在
有效期内的单位不需重复办理),办理方式详见网站帮助中心的“投标人注册操作手
册”,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62108037、010-86397110。
6.投标方式:网络递交,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至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7.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截止。递交时间
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请投标人充分考虑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所需的时间成本,以免延误投标。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六楼会议室
10.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
邮编:100081
电话:010-62108095、62108286、62108092
电子信箱:hanwei@cntcitc.com.cn、zhangziqiu@cntcitc.com.cn
联系人:韩伟、张子秋、周毅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
采购人: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
联系人:孙长清
联系电话:010-62009035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1.1 | 采购人: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华严里甲1号联系人:孙长清联系电话:010-62009035 |
1.2 |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业务联系人:韩伟、张子秋、周毅电话:010-62108095、62108286、62108092电子邮箱:hanwei@cntcitc.com.cn、zhangziqiu@cntcitc.com.cn反腐倡廉监督电话:010-62108213 |
1.3.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是 |
1.3.6 |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1.3.7 | 本项目是否为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
1.4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
2.2 | 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超过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被否决。国产设备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本体价格、包装费、专业工具、资料、技术服务费、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安装费、培训费用等的现场完税价格;进口设备的报价应包括进口设备CIP或CIF到货港口价格、进口产品的报关、港口仓储、商检、海关监管等港口各项费用、至最终目的地运保费、安装费、培训费用等其它所有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费用(不包含关税、增值税。采购人是具有免税资格的主体,中标人应协助采购人办理设备关税、增值税免税工作)。 |
9.1 | 提供投标人的开标前6个月内的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提供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
12.1 | 投标保证金形式:在线缴纳,投标人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缴纳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有效,对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 |
条款号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内容 |
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 | 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 | 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 | 等相关业务。保证金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6万元。 | |
13.1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14.1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
18.1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开标时间:2022年9月30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20.3 |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投标报价最低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
20.4 | 核心产品: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3条规定处理。 | 核心产品: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3条规定处理。 | 核心产品: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3条规定处理。 | 核心产品: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3条规定处理。 |
23.2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即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
27 |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本项目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
27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
31.1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5%作为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
中标合同金额(万元) | 收取(金额)费率 | |||
32 | 中标服务费:按照以下所列的收取费率以差额累进法计算中标服务 | |||
32 | 费; | 100以下 | 18000元 | |
32 | 100-500 | 1.1% | ||
32 | 500-1000 | 0.72% | ||
33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
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
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
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
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
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3.6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
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3.7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未达
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
无效投标被否决。
1.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
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1.8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其他投标人造成损
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8.1提供虚假的资料。
1.8.2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1.8.3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8.4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
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
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
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
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属货物类政府采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
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
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
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投标邀请书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
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
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将澄清要求通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公告,澄清内容为
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采购
代理机构将发布修改公告,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
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
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3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及服务采购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
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应对所投项目(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
览表中所列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项目(分包)中的部分货物
及服务,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无论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服务均应符合国家
强制性标准。
8.3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
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附件7-1监狱企业声明函
(非监狱企业无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购
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的服
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7-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
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制定本规定。
二、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三、本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交通运输业
(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四、各行业划型标准为: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
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5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5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2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2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
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
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0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
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20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0000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
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
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
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企业类型的划分以统计部门的统计数据为依据。
六、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形
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本规定以外的行业,参照本规定进行划型。
七、本规定的中型企业标准上限即为大型企业标准的下限,国家统计部门据此
制定大中小微型企业的统计分类。国务院有关部门据此进行相关数据分析,不得制
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企业划型标准。
八、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修订情况和企业发展变化情况适时修订。
九、本规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和国家统
计局2003年颁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八日
附件8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
1.本项目否(填写是/否)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1.4条规定,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否(填写是/否)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1.6条规定,为本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
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3.投标过程中否(填写是/否)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1.7条规定,投标人
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一经发现,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否决。
4.本次投标是(填写是/否)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8.1条规定,投标人
应对所投项目(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所列的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投
标,如仅响应项目(分包)中的部分货物及服务,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本项目投标报价否(填写是/否)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注: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及投标人须知11.5条规定,投标人
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
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注:请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3、符合性检查内容”要求填写,
避免因填写错误造成投标文件被否决。
附件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方参加不同尺度活动构造精细探测(一期)-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项目的投
标,特就本投标人关联单位情况说明如下:
投标人名称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姓名 |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身份证号 | |
与我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 ||
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 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与我方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 直接被控股、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备注: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3)不存在上述情形的填写“无”。
附件10:技术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不同尺度活动构造精细探测(一期)-水上气泡枪震源系统项目
招标编号:TC2201023/2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响应 | 是否满足招标要求(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是否提供技术证明文件 | 技术证明文件页码 | 备注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注:
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的技术要求逐项据实填写,对于可以用量
化的形式表示的条款,必须明确回答或以功能描述回答。简单复制招标文件中的
要求作为投标文件的技术应答或存在缺漏项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是否提供技术证明文件”栏填写“是”的投标人应同时填写相应技术
证明文件所在的页码。
3、未提供技术条款偏离表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其投标将被拒
绝。
附件11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货物技术说明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或投标产品制造商提供的技术文件或其公
开发布的印刷资料(如上述文件非中文资料,投标人应附有相应的中文翻译件且对
翻译件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等技术证明文件等)
2、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含海试)方案
3、培训和售后服务承诺与技术支持
附件12:其它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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