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新校区扩建项目体育馆、新食堂、科技中心楼变压器增容工程(GXZC2023-C2-004747-GXJT)采购质疑答复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质疑供应商:海南金盘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 邮编:570100
联系人:田继耕 联系电话:18377332336
授权代表:田继耕 联系电话:18377332336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蓝卉路1号 邮编:541000
我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贵公司现场递交的关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新校区扩建项目体育馆、新食堂、科技中心楼变压器增容工程(GXZC2023-C2-004747-GXJT)的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转达采购人组织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且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已中标(或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且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且经理”,经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桂林广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拟派项且经理:张民峰(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桂1452010201103310)存在有其他在建项目。
事实依据:在建项目名称:1、中国·东盟桂林灌阳户外冰雪旅游训练基地项目用电工程项目;2、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35kV良六线15~16号杆、35kV良罗会线13~14号杆迁改改造工程,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且负责人。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否决桂林广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投标及中标结果。
三、质疑答复:
1、贵公司提供的事实依据1“中国·东盟桂林灌阳户外冰雪旅游训练基地项目用电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显示施工工期50日历日,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仅凭中标结果公告不能证明上述项目建设期与本次招标项目实施期间重叠,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
2、经核实,贵公司提供的事实依据2“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35kV良六线15~16号杆、35kV良罗会线13~14号杆迁改改造工程”实际施工项目经理非成交结果公告中所示项目经理“张民峰”,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相应请求不予支持。
四、处理情况
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信息:
证明材料.pdf
791.9 KB
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168-39号 邮编:570100
联系人:田继耕 联系电话:18377332336
授权代表:田继耕 联系电话:18377332336
地址:广西桂林市七星区蓝卉路1号 邮编:541000
我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收到贵公司现场递交的关于桂林航天工业学院新校区扩建项目体育馆、新食堂、科技中心楼变压器增容工程(GXZC2023-C2-004747-GXJT)的质疑函原件,针对贵公司提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经转达采购人组织核实后,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质疑事项1: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项且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已中标(或成交)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且中标(或成交)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且经理”,经查询第一中标候选人桂林广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在本项目投标中拟派项且经理:张民峰(注册建造师证书编号:桂1452010201103310)存在有其他在建项目。
事实依据:在建项目名称:1、中国·东盟桂林灌阳户外冰雪旅游训练基地项目用电工程项目;2、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35kV良六线15~16号杆、35kV良罗会线13~14号杆迁改改造工程,相关证明文件附后。
法律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2006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第二十一条 注册建造师的具体执业范围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行。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且负责人。
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否决桂林广泰电力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本次投标及中标结果。
三、质疑答复:
1、贵公司提供的事实依据1“中国·东盟桂林灌阳户外冰雪旅游训练基地项目用电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告”,显示施工工期50日历日,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10月24日。仅凭中标结果公告不能证明上述项目建设期与本次招标项目实施期间重叠,质疑人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不充分;
2、经核实,贵公司提供的事实依据2“桂林市临桂工业集中区会仙旅游休闲食品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35kV良六线15~16号杆、35kV良罗会线13~14号杆迁改改造工程”实际施工项目经理非成交结果公告中所示项目经理“张民峰”,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综上所述,质疑事项不成立,相应请求不予支持。
四、处理情况
贵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不成立,作出如下处理:
1.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2、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七条的规定,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感谢贵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特此复函。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信息:
证明材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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