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人)的编号为泉汇高施招字[2020]HG007号 (招标编号)的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城南园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招标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城南园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
2.2.建设地点:惠安县城南工业区;
2.3.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惠安县城南工业区项目,占地面积37150平方米,拟计划分期设计,现已完成园区内办公楼宿舍楼、厂房主体及园区景观绿化、照明设计项目,本次招标范围主要是办公楼部分改造及园区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强弱电工程、给排水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1500万元。
2.5.招标类型:消防、智能化、强弱电、部分改造设计等服务;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服务等。
2.6.2内容:建筑规划红线图内的设计,包含园区建筑改造、智能化、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及给排水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服务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园区强弱电工程、部分改造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综合管线等所有专业工程设计、局部加固等;②概算编制。具体设计内容以项目需要为准。
2.7.设计开工日期及设计周期:本工程设计于中标公示后启动,设计周期/日历天(设计周期根据业主要求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 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不要求 ;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8 月17 日至2020年8 月21 日,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惠安县五洲建材城3#A3315室三楼)本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包括设计相关资料),每份售价300 元人民币。购买招标资料不必提交任何证明,实行不记名法。
4.2.购买招标文件后须同时向招标代理办理“工程交易登记卡”,超过招标文件发售期限的均不予办理。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8000元人民币。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投标保证金用信封密封并在信封封面注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及工程名称。确定中标候选人后,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须单独密封后于2020年9 月8 日10 时00 分(北京时间)以前送至招标代理处(地点: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将被拒绝;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出示本项目“工程交易登记卡”原件,未出示“工程交易登记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若是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到场验证登记。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1500 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44.04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业主公告栏、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惠安县螺城镇北关县武警中队旧营房,邮编:362000;
电话:15606950401传真:;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惠安县五洲建材城3#A3315室三楼,邮编:362000;
电话:15392262800传真:;
联系人: 小周。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纠察部
地址:惠安县北关县
联系电话:0595-87396508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城南园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 |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城南园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 | ||||
招标编号 | 泉汇高施招字[2020]HG007号 | 开标时间 | 2020年9月8日10:00 | ||
招标人 |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惠安县螺城镇北关县武警中队旧营房 | 联系电话 | 15606950401 | ||
监督部门 |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纠察部 | 联系电话 | 0595-87396508 | ||
代理机构 |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595-87815059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按标准80%计取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廖志雄 | ||||
证号 | 193501037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盛弘宇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按标准73%计取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杜文会 | ||||
证号 | 181301136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福建中恒华筑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按标准75%计取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李志强 | ||||
证号 | 113500751 | ||||
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授权书身份证填写错误,与原件不符合,视为放弃投标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许合群、付学峰、李进家、黄昆生、出燕昆 |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9月10日至 2020年9月14日。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业主)提出;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附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规定向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招 标 人: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9月10日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城南园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
中标结果公示
工程名称 |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城南园区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三次招标) | ||||
招标编号 | 泉汇高施招字[2020]HG007号 | 开标时间 | 2020年9月8日10:00 | ||
招标人 |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
地址 | 惠安县螺城镇北关县武警中队旧营房 | 联系电话 | 15606950401 | ||
监督部门 | 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纠察部 | 联系电话 | 0595-87396508 | ||
代理机构 | 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595-87815059 | ||
中标人 | 福建泷澄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按标准80%计取 |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廖志雄 | 证号 | 193501037 | ||
废标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北京中外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授权书身份证填写错误,与原件不符合,视为放弃投标 | |||||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许合群、付学峰、李进家、黄昆生、出燕昆 |
以上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自2020年9月15日至 2020年9月25日。
招 标 人:惠安县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汇高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