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63.1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78号
预算金额163.14万元
招标联系人-0752-2780736
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白女士0752-712180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注:招标文件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惠公易省云采市直〔2024〕078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31,418.97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31,418.97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房屋修缮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631,418.97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投标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1)供应商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在有效期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持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3)拟任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1人,须持有有效期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2024年08月2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注:招标文件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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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江北段41号

联系方式:0752-278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3号楼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政府采购部

联系方式:0752-7121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0752-7121808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08月14日


相关附件: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磋商文件(2024081301).zip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工程量清单.zip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综合楼及附属设施维修修缮项目图纸.rar
招标(采购)文件审核意见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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