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868-2444ZD1026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深圳市新华医院短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日
二、变更信息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
条款 | 原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商务部分”中“1.企业认证”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有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 满足以上5项得5分,满足4项得3分,满足3项得2分,满足2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已失效、撤销或暂停的或不提供不得分。 |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具有售后服务认证证书; 3.投标人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投标人具有标准化等级认证证书; 满足以上4项得5分,满足3项得3分,满足2项得2分,满足1项得1分,其他情况不得分。 (二)评分依据: 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及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www.cnca.cn)对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已失效、撤销或暂停的或不提供不得分。 |
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商务部分”中“1.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必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规则评分: 1.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3)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 (4)具有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ITIL证书。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本小项满分6分。 2.集成工程师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 (3)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应急服务专业级); (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工程师(CISE)证书;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25分,本小项满分5分。 3.通信工程师1名: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通信技术工程师证书;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4.信息安全管理人员1名: (1)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证书;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传输与接入)证书;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5.维护工程师1名: (1)具有通信工程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主流网络厂商(华为、华三、中兴、迈普等)IE级别证书; (3)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应急服务基础级);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以上1-5项累计计分,满分20分。同一人员不可累计得分,如同一人员具有上述多个证书的,按得分最优情况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员工证明】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学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结果网页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在海外留学并取得学历的,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3.【涉及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 (一)评分内容: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必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以社保为准),在此基础上,按以下规则评分: 1.技术负责人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规划与管理师证书;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3)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E)证书; (4)具有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ITIL证书。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本小项满分6分。 2.集成工程师1人: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证书;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智能化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高级)证书; (3)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应急服务方向); (4)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工程师(CISE)证书;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25分,本小项满分5分。 3.通信工程师1名: (1)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通信技术工程师证书; (2)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网络工程师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4.信息安全管理人员1名: (1)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管理人员(CISO)证书; (2)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颁发的网络信息安全工程师证书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传输与接入)证书;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分,本小项满分3分。 5.维护工程师1名: (1)具有通信工程本科或以上学历; (2)具有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应急服务方向); 以上每满足一项得1.5分,本小项满分3分。 以上1-5项累计计分,满分20分。同一人员不可累计得分,如同一人员具有上述多个证书的,按得分最优情况计分。 (二)评分依据: 1.【自有员工证明】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3个月,提供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 2.【学历证明】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验证结果网页截图;对于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扫描件;在海外留学并取得学历的,学信网无法查询的,可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扫描件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官网查询截图; 3.【涉及证书】:提供相关有效证书扫描件 4.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无法判断是否符合评分要求)的不计得分,原件备查。 |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8日
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符的,以本公告为准,其余条款不变,特此通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新华医院
地 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新区大道东侧、民宝路北侧
联系方式:夏工 0755-838233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06号
联系方式:0755-82786018/82786038-819
3.项目联系方式
杨女士(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0755-82786028; 339288519@qq.com
葛先生(招投标其他业务咨询):0755-82786038转819;1018377513@qq.com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