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6-440304-04-02-782227008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欧斌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程浩1341071824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福田区优饮水入户和二次供水提标改造查漏补缺工程(香蜜湖街道)(代建+勘察+设计)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福田区优饮水入户和二次供水提标改造查漏补缺工程
项目编号:2306-440304-04-02-782227
招标项目名称:福田区优饮水入户和二次供水提标改造查漏补缺工程(香蜜湖街道)(代建+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2306-440304-04-02-782227008
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福田区优饮水入户和二次供水提标改造查漏补缺工程(香蜜湖街道)(代建+勘察+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11-06 09:00 至 2023-11-1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11-07 18: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11-08 18: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欧斌
办公电话:82268672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交易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经办人:程浩、林扬、张昊
办公电话:13410718247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2306-440304-04-02-782227008001
标段名称:福田区优饮水入户和二次供水提标改造查漏补缺工程(香蜜湖街道)(代建+勘察+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招标部分估价:696.3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福田区优饮水入户和二次供水提标改造查漏补缺工程(香蜜湖街道)代建+勘察+设计,其中: (一)代建:包括但不限于福田区优饮水入户和二次供水提标改造查漏补缺工程(香蜜湖街道)全过程代建,即从项目立项后开始,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交由代建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代建单位须组建项目组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控,确保代建单位的人力投入和组织实施方式满足本项目需求。 (二)勘察:包含且不仅限于本项目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测绘、工程物探、地下管线探测、与工程项目相关的现有现状管线测绘以及其他勘察相关工作(以勘察任务书为准),其中泵房内勘察工作包含但不限于现场测绘、现有现状管线测量、设备设施调查及统计等。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同时做好与参建单位的协调、配合等相关服务工作。 (三)设计:包含且不仅限于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配合预算编制、施工现场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等设计服务工作。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根据本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增减部分内容,设计人不能拒绝执行。
工程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条件: (1)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5家。主体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要求为代建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及对应的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投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的资质等级按其在联合体协议中所承担工作内容的专业类别进行确定,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投标人应具备资质条件: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企业或其他组织; (2)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4)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1.代建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的设计单位拟派。 3.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的勘察单位拟派。 4.代建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项目负责人资格:1.代建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拟派。 2.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给排水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的设计单位拟派。 3.勘察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的勘察单位拟派。 4.代建项目负责人、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
业绩要求:无
其他:无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无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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