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望洲片区自建房清理整治项目(二组低压线路及表计拆除)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g240229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望洲片区自建房清理整治项目(二组低压线路及表计拆除)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3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4022961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3、项目名称:望洲片区自建房清理整治项目(二组低压线路及表计拆除)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6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若达不到此质量标准,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直接损失外,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负责修复到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9、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因承包人责任未达到此标准,则承包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6.3.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原件复印件)
6.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C类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供应商的施工类“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或“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企业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2、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陵区窑湾街道望洲片区自建房清理整治工作专班
地址:宜昌市黄河路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G24022961
2、采购计划备案文号:/
3、项目名称:望洲片区自建房清理整治项目(二组低压线路及表计拆除)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最高限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96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
7、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8、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若达不到此质量标准,承包人除赔偿发包人直接损失外,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同时无条件负责修复到合格,工期不予顺延。
9、安全生产要求:本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因承包人责任未达到此标准,则承包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核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6.3.1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其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原件复印件)
6.3.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作出承诺(《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情况除外)。
6.4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5供应商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C类证书】、质量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1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专职安全员须上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
补充说明:
(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详见相应合同条款约定)。
(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复印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法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供应商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供应商的施工类“施工总承包电力工程”或“专业承包输变电工程”企业诚信等级为B级及以上[磋商截止时由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计为100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3、方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3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3月1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2、供应商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原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将磋商响应文件送至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陵区窑湾街道望洲片区自建房清理整治工作专班
地址:宜昌市黄河路8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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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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