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福州市五四路置地广场LED广告屏(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女士0591-87381815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娇娇1864972936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采购邀请书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方式组织 福州市五四路置地广场LED广告屏(二次)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展竞 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福州市五四路置地广场LED广告屏(二次)2.项目编号:HCZB2024040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15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1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 所属行业 磋商保证金)位 1 福州市五四路 1.00 1500000 面 工业 10000 置地广场 LED广告屏 (二次) 最低响应报价为人民币1,500,000元/年(大写:壹佰伍拾万元整),此报价不包含电费、场地租赁 费以及日常维护费用。成交人需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承担并结算上述费用。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审查 供应商在参与采购人的采购活动时,不得存在以下利害关 系: 1.供应商与采购人及新华社所属企事业工作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供应商与采购人及新华社所属企事业有其他可能影响政 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注:供应商需提供专项承诺函,未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性查不 通过。 资质要求 全国范围内拥有至少3块户外LED屏的投放或承包使用权,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委托协议、付款凭证或者发票)。 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 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 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27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 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 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6.2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方式获取竞争 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7.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7.2获取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应通过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获取 磋商文件方式:邮件方式办理: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将填写好的word文档(无盖章版) 、pdf文 档(盖章版)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fjhc8888@163.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18649729368)办理】,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电子版)每套0元,若需纸质版邮寄,另加3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 售出一概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9.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5年01月02日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首次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到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 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7层705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温馨提 示:由于交通拥堵,务请注意留足送交文件途中所需时间,避免迟到。】 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 有)为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2025年01月02日09:30](北京时间),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 雄大厦3号楼7层705指定地点)。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指定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中国新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中路2号三层 邮编: /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591-87381815 13、代理机构: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7层705 邮编:350000 联系人:谢娇娇、陈明益 联系电话:0591-83312130、18649729368 14、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进行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内控制度,同时参 照政府采购(含相关规定)程序规范本次采购活动。磋商文件中关于“政府采购”的有关表述,仅 出于表述参照政府采购程序过程的目的。在适用法律上不受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限制,遵从本磋 商文件有关规定。磋商文件未作规定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磋商保证金、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信息
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华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北尚支行
帐 号:117090100100214269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 生的一切后果。 2、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等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磋商 保证金”。 ★3、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磋商文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 外,否则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名称不符的响应文件。 4、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7:00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娇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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