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改淘汰设备竞价处置
公 告
我公司现有一批因技术革新升级后淘汰设备物资,据我司《设备物资处置相关管理规定》和《招投标》竞价原则,面向社会公众公开竞价出售,欢迎有意者参与投标竞价。
一、标的物情况
标的物为因技术革新升级改造所淘汰的一批生产设备物资,详见附件《技改淘汰设备清单》。
二、竞价范围
一批技改淘汰设备物资及处置过程中涉及的设备拆除、吊装、转移、运输等由中标单位负责的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配合中标人完成设备物资转移线路所涉及的公辅配套系统拆除工作。
三、资格审查
投标人须为独立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企业法人报名时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法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出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四、竞价方式
原则:公平、公正、择优、科学、效益。
方法:采用竞价法,报价最高者为中标人。
方式:招标人组织各投标人现场踏勘答疑完后,就地向各投标人发放《技改淘汰设备投标报价表》,各投标人根据各自情况迅速填写投标报价,装入信封封存,现场统一递送投标文件。本次招标是有保留底价的竞价招标,定标后,以书面或电话通知中标和未中标人,无需说明任何理由。若最高报价相同时,进行再次报价,再次报价的金额不得低于前一次的报价,依此类推,直至遴选出中标人。若投标人报价均低于保留底价时,招标人可重新组织招投标或另行处置。
五、投标保证
审查合格的投标人需递交竞价投标保证金¥:100000.00(大写: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提交,足额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后具备竞价资格。遴选出的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设备转让协议的履约保证金,标的物处置完毕无违规和安全事故发生,经招标人查验无误后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按来款渠道无息退还。
若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视为放弃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保证金后不参与投标活动的;
(2)中标通知签收后不按期限签订处置合同的;
(3)未能在设备转让协议约定的缴款期限内缴款的;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恶意串标或有意扰乱竞卖秩序的。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3日内签订设备处置合同,将全额设备售卖成交价(中标价)缴纳到招标人指定账户,经招标人确认无误方可开展技改淘汰设备物资处置工作。
投标保证金和设备转让款提交账户:
开户单位: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市支行
账 号:22-8691 0104 0005 163
六、工作组织
投标报名和资格审查:2021年07月26日—2021年08月16日
联系方式:杨先生13678110927
现场踏勘、技术答疑:2021年08月22日上午 9时(暂定)
投标竞价:2021年08月22日(暂定)
七、其他
1、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踏勘前1日内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具备竞价资格。
2、技改淘汰设备物资处置过程中所涉及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拆除、吊装、保险、运输费等)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3、中标单位在设备物资处置过程中,必须有措施保证自身工作人员和第三人的人身安全,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或任何安全事故的,由中标单位负全部责任,与招标人无任何关系。
4、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展并在7日内完成技改淘汰设备物资处置所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
成都天台山制药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