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2023年上半年动车组滤网清洗业务外包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于2023年1月5日对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2023年上半年动车组滤网清洗业务外包项目进行了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公告日期:2022年12月2日
二、开标及评标日期:2023年1月5日
三、参与本项目的厂商如下:
大连新宝丰轨道车辆服务有限公司、山西毅联轨道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沈阳富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拟中标人 |
采购 方式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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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2023年上半年动车组滤网清洗业务外包项目 |
第1名:大连新宝丰轨道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
大连新宝丰轨道车辆服务有限公司 |
公开 招标 |
第2名:沈阳富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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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名:\ |
五、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9日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发包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南巷甲一号太原车辆段
联系人:赵玮
电 话:18636630153
电子邮箱:63919147@qq.com
公司纪委:
电话(传真):0351-2631760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车辆段
2023年1月6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