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苯类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JLSH-2024-FW-0099-R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苯类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招标人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苯类产品水路运输服务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苯类产品水路运输服务。
2.2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苯类产品的水路运输承运单位、运输价格。
2.3服务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服务标准:通过招标确定拥有自主运营船舶的散装液体化学品船务公司负责2024年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苯类产品的水路运输。
2.5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所有限价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率:9%
标段号 | 运输品种 | 装货地 | 卸货地或区域 | 船舶要求 | 2024年最高限价 (元/吨) | 2024年预计运量 (万吨) | 2024年预估金额 (万元) | |
1 | 苯类产品(对二甲苯等) | 日照 岚山 | 大连恒力 | 2000吨≦船型≦10000吨 | 159 | 30 | 5257 | |
南通洋口 | 159 | |||||||
江阴 华西 | 大连恒力 (含码头使用费) | 204 | ||||||
南通洋口 (含码头使用费) | 179 |
2.6合同估算额:5257万元。
2.7报价方式: 投标人按所有线路限价整体下浮百分比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本次招标资格条件的从事水路运输企业。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提供有效期内的《水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应包括国内沿海化学品船运输)。
3.1.4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
3.2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
3.3.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近1年度(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2可以开具税率为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投标人须提供任意发票复印件。
3.3.3近一个月内开具的无欠税记录证明。
3.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苯类(对二甲苯等)产品运输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5.6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5.7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5.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有发现,则取消该标段的投标资格,评标当日以“天眼查”等查询网站的信息为准。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海船运输的船舶应具备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船舶国籍证书》、《船舶营业运输证》、《安全管理证书》、《国内航行海船安全与环保证书》或《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海上船舶检验证书薄包括:《海上货船适航证书》、《海上船舶吨位证书》、《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保险证书或其他财产保证证书》、《海上船舶散装运输危险化学品适装证书》)、船舶仓容表(提供加盖公章的首页即可)。
3.6.2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的船龄不超过15年(注:船龄受装货港码头限制所决定)。为满足收货方各航线对船舶运力的需求,至少同时具备三种不同船型的自主运营化工品船舶,船舶运力2000-2500吨1艘及以上;船舶运力3000-4500吨1艘及以上;5000-10000吨1艘及以上(以提供船队列表上船舶载重吨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为该项目服务的化工品船舶列表,内容包含:船级社、船长、船宽、吃水、载重吨、船舶制造日期、货舱材质、保赔险保赔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须提供保单。)
3.6.3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船舶进入装卸港港口时,需遵守港口关于进港船舶及相关人员的安全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参与投标的船舶,不得列入装、卸货港港口黑名单。
(2)运输危险化学品船舶的船舱,必须由国家有关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使用前须进行安全检查;
(3)船舶所属运输单位应当对其船员、装卸管理人员进行有关安全知识培训;船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并经所在地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4)危险化学品的装卸作业必须在装卸管理人员的现场指挥下进行,并做好安全措施;
(5)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员、装卸人员必须了解所运载的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
(6)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7)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船舶相关人员,进入装卸港应严格遵守装卸港的相关制度。
3.6.4投标人须制定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应急预案。参与投标时,须提交应急预案目录首页并加盖公章。在实际中标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将完整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应急预案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3.6.5若投标人中标并与招标人签订水路运输合同后,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或违反合同约定被招标人停运以及因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承运招标人部分或全部液体化工产品时,中标人对此应向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并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招标或谈判费用、重新招标或者协议谈判后价格与原中标价之间的差值部分等。同时,招标人有权选择其他承运人承接相应业务。
3.6.6该标段的运输量均为预计运输量,为暂估量,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水路运输业务量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高或者低甚至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 ,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3.6.7投标人承运中标标段水路运输的船舶必须为投标该标段的船舶,如需对船舶进行置换,须经招标人同意。
3.6.8船舶运输损耗:投标人须书面承诺苯类产品运输损耗不得超过1.5‰,(具体要求详见合同),超损耗赔偿金额以招标人当月产品销售价格为准计算。
3.6.9招标人委托中标人执行运输任务时,如中标承运商拒绝提供有效运力及船舶未能按计划日期抵港(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或未经招标人同意中途私自执行其他运输任务,上述情况一次发生罚款人民币10万元,同时,中标人须承担船舶延期赔款,包括但不限于补偿招标人找到替代运力时的运费差价,以及产品跌价时由此发生的差额部分赔偿(以当期产品销售价格计)。两次发生视为恶意竞争,予以剔除,且3年内不允许参与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投标。
3.6.10未尽事宜按照招标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承运商管理细则》考考核要求执行。
3.6.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2024年8月22日18:00:00至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2: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200 元人民币。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已有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账号。首次使用的用户应先注册企业账号、办理CA证书(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
4.5 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4.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4.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9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咨询电话:400880011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申请截止时间,下同)2024-09-03 08:00:00,地点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投标人需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交不少于10万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为现金,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专户汇出,昆仑银行将依此向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明细。
5.4投标保证金递交具体操作细则如下:投标人用户手册中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投标保证金操作指南V1.0(操作步骤:1、进入项目主控台的投标环节中的“递交投标保证金”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2、进入保证金的支付页面。看到保证金有金额,选中要支付的标段(包),点击“支付”3、进入保证金支付的结算页面,确认支付金额并提交;4、支付成功后,钱包账户保证金额度扣除,保证金购买状态变更为“已付款”)。投标人须在开标前确认保证金支付成功,如果在开标前遇无法成功支付情形(不显示“已付款”)时,请向中国石油电子招标运维(4008800114)咨询确保成功办理支付投标保证金。
5.5 若中标供应商未在吉林石化公司准入、备案,需要按照附件《吉林石化公司物资供应商准入申请表》提供单独装订成册的书面及电子版(U盘)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给招标中心项目负责人。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交供应商准入申请资料,或在准入申请资料提交日期结束后,经催告后,5日内仍不提供应准入申请资料的,将按供应商自动弃标处理。
5.6开标时间:2024-09-03 08:00:00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7投标保证金递交及其他信息
账 户 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开户行行号:313265010019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95379
电子招标运维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物采系统外部支持电话咨询电话:4008800114 转智能语音助手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由招标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石化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市龙潭区合肥路23号
联 系 人:贾晨露
联系电话:0432- 63988038
项目联系人: 张毅
电 话: 0432-63900015
传 真: 0432-63983706
电子邮件: jh_zy123@petrochina.com.cn
(电话未及时接听请发送电子邮件说明问题)
吉林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2024 年 8 月
附件:合同文本(海运).doc
附件:附件1: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docx
附件:开具标书费发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须知.docx
附件:招标投标异议提起须知.doc
2671724381261合同文本(海运).doc 2901724381271附件1:投标人失信行为分级分类与记分标准.docx 7331724381281开具标书费发票和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须知.docx 8691724381292招标投标异议提起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