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19.61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女士0510-86608566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20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霞客湾科学城科教孵化中心新建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名称)霞客湾科学城科教孵化中心新建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霞客湾科学城科教孵化中心新建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江阴市青阳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 江阴青阳备[2024]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阴市霞客湾科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0.0%、其他国有: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 江阴市霞客湾科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网上电子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阴市青阳镇 
    2.1.2建设规模:霞客湾科学城科教孵化中心新建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位于江阴市青阳镇,是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建设工程内容包括: 
    2.1.3合同估算价:5319.61 万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04 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4年03月05日 00:00,施工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0日 00:00,
        工程竣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 00:00
    2.1.5其他: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或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3)联合体各方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条件;(4)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员工。(5)联合体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注: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2.1.6质量标准:(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勘察、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深度,报相关部门审批,经招标人书面认可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要求,满足政府相关部门、发包人、监理验收,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文明要求:江阴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3)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模式(EPC),本次工程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工程的地质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及所有建设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以及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发包人要求。 (1)设计部分内容:本项目具体内容包括勘测(含物探)、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编制、环评、洪评、通航影响评价、安全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方案专家评审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并对整个项目设计工作负责。 (2)施工部分内容:包括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3)采购部分内容:材料及设备的采购,包括工艺、电气、自控、仪表及各类配套设备等、以及管道、电缆、安装附件等各类材料。 (4)指导调试、运行服务范围:负责指导系统联动调试运行;验收合格交工移交即日起指导试运行二十四个月,包括整个污水管网的工艺系统、自控系统、电气系统的培训、技术指导、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整改等。 (5)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及全部验收资料整体移交给招标人。 (6)其他:包含但不限于完成工程总承包交付的项目报批报建及相关配合工作,材料及设备检验检测配合工作,EPC总承包合同、图纸等文件所包含的责任、义务和一切风险费用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资质条件:
        (1) 
        (2)投标人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经营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3)企业应当同时具备下列AB项资质:(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市政行业乙级】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者【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含)以上施工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财务要求:年财务会计报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的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企业应当具有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A)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B)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适用于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A)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
          (B)设计业绩要求:/
          (C)施工业绩要求:/
        6、项目管理机构:由招标人根据《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予以明确。
        7、其他要求: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之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若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壹级](含)以上且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①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仅可兼任其中一个,且需满足其资格要求);②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③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c、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自2022年01月18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2023年01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2023年10月18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1900年01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1月18日 08:00 时至2024年01月23日 23:59 时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下载招标文件,工具软件使用费100 元,售后不退。
    4.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0日 1330 分,地点为江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室(江阴市长江路188号4楼第四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阴市霞客湾科学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阴霞科全过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江阴市徐霞客镇竹梢土?50号 
地址:
江阴市青阳镇文秀路89号 
邮编:
214400 
邮编:
214400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0510-88016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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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8660856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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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434235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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