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金额
64.7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9/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2023255
预算金额64.74万元
招标公司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64.74万元
中标联系人战威
公告正文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3255 | 工程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3255001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市普兰店区2024年老旧小区燃气等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 ||||||||||||
建设单位 | 大连市普兰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大连天裕招标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市 | 建设地点 | 大连普兰店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战威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CD102200019 | 647400.000000元 | 自招标人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 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 合格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公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 | 93.18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战威 | 田振远 | |||||||||||||
注册资格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
证书编号 | CD102200019 | CD202200139 | |||||||||||||
投标报价 | 647400.000000元 | 6576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自招标人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 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 自招标人通知开始工作之日起 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公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 | 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甲级、市政行业(热力工程)甲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公用管道GB1级 | |||||||||||||
评审得分 | 93.18 | 73.8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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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大连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初步设计费率:0.559%、第二中标候选人:长春燃气热力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初步设计费率:0.568%。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初步设计费率超出拦标价要求,费率计算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未通过初步审查。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中交城市能源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初步设计费率超出最高限价费率要求,费率计算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未通过初步审查。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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