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lycg-20211222000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邹丽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云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继红136873138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4/12
公告正文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浏阳市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第3次澄清公告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4月01日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浏阳市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第3次澄清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LYCG-202112220004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浏阳市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
首次公告日期:2021-12-24 14:33
二、澄清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方式:澄清
澄清内容:

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的浏阳市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政府采购(LYCG-202112220004)于2022年3月28日及2022年3月30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内收到以下质疑内容,现做出如下回复: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技术评审:1.房屋数据采集平台移动端功能点演示:房屋数据采集平台移动端的功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演示功能包括:具有租赁房源个人自主申报功能,完成人证识别和自主申报流程;可按“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和“楼盘名称+栋号+房号”两种方式自动关联户室产权数据后导入,公安部门蓝牌门牌号,通过扫码自动导入标准门牌地址功能,并完成户室数据现场补充采集。完整演示且符合全部功能要求的计2分,每少一个功能点扣0.5分,全部扣完为止;没有演示不得分。2.房屋数据采集平台PC端功能点演示:房屋数据采集平台PC端的功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并现场演示以下功能:具有通过固定模板将房源数据单笔或批量导入功能,导入时可自动完成数据质检;演示短信批量发送验证租赁房源功能。完整演示且符合全部功能要求的计2分;每少一个功能点扣0.5分,全部扣完为止;没有演示不得分。事实依据:评分项所表示的两项演示功能与本项目房屋数据采集需求无关,此处设置成评分项不合理;设置评分项排斥了其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本项目建设需求主要包括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含空间数据)、存量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楼盘表可视化系统建设等三部分,并非单一的数据采集。“房屋数据采集平台移动端功能:具有租赁房源个人自主申报功能,完成人证识别和自主申报流程;可按“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和“楼盘名称+栋号+房号”两种方式自动关联户室产权数据后导入,公安部门蓝牌门牌号,通过扫码自动导入标准门牌地址功能,并完成户室数据现场补充采集”请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一项“项目背景”中查询。“房屋数据采集平台PC端功能:具有通过固定模板将房源数据单笔或批量导入功能,导入时可自动完成数据质检;演示短信批量发送验证租赁房源功能”请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项“三、技术需求”的第二点“(二)项目技术要求”中查询。综上所述,“技术评审”中的第5项“功能演示”的评审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不存在排斥其他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的情形。符合《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之规定。



二、招标文件中商务评分中提到:1、 投标人具有“房屋普查”类信息采集系统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资产数据管理、地形图要素、移动地理空间大数据等类型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4分。事实依据:“房屋普查”类信息采集系统具有倾向性,资产数据管理、地形图要素、移动地理空间大数据等类型的软件著作权要求也有明显的指向性,限制了供应商公平公正的参与投标。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1、“商务评审”中的第1项“企业实力”第一项评审因素列出了四项分类证书,且“房屋普查”信息采集系统该证书增加了“类”字及“等”字,多方向扩大了计分证书的范围,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排斥任何供应商的行为;2、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之规定,软件著作权证书属于国家鼓励且认可的证书;3、本项目建设需求主要包括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含空间数据)、存量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楼盘表可视化系统建设等三部分,并非单一的数据采集。存量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及楼盘表可视化系统建设涉及到软件系统;4、为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本项目的评分标准中列出了多项证书均可计分,以上证书均与本次采购需求相适应。综上所述,“商务评审”中的第1项 “企业实力”的评审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符合《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之规定。



三、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第2.2.2技术评审,数据共享和更新提到:按照项目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对已有的商品房网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测绘系统、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及长沙市在建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等的了解程度说明及对接融合一体化方案。了解程度应包括对原系统平台数据库结构、系统功能、系统部署等详细描述;方案应包括平台对接网络拓扑结构、数据对接融合一体化方式及具体实现描述,与各平台数据共享字段描述。根据对项目需求理解深刻、阐述清晰透彻、思路合理可行,体现前瞻性、完整性、可行性、开放性,对现有系统理解深刻、系统功能介绍完整、适应本次采购需求的计 4 分;缺项或漏项或未针对本次采购需求的,每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事实依据:“对原系统平台数据库结构、系统功能、系统部署等详细描述”具有很明显的倾向性与排斥性,只有对原系统开发厂商,或者与原系统开发厂关系紧密的单位才会满足此门槛条件,不满足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招标文件不应设置此不合理参数及相关规定内容,不应将数据采集工作与之前已有系统进行捆绑,招标文件部分要求显然限制了其他潜在投标单位,有失公平、公正原则。在开展已有房屋数据与外业采集数据匹配、融合工作时,处理的对象为房屋属性数据,与承载的系统功能、系统部署情况无直接关系。对原系统了解无助于数据间的关联匹配,更重要的是具有数据处理系统平台,数据处理项目实施经验。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1、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中第一条“项目背景”中第一项“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含空间数据)”的第一款“数据采集需求”中明确了:“能够实现与已有的商品房网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测绘系统、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及长沙市在建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等对接整合一体化方案”及第(二)款“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要求”中明确了:“对外业采集数据通过进一步的数据加工、整合、标准化处理等多种手段实现数据的汇聚”等相关需求。2、已有的商品房网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测绘系统、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的开发公司非同一公司:已有的商品房网签系统的软件开发公司:力智公司;不动产登记系统的软件开发公司:中智公司;测绘系统的软件开发公司:南方测绘;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的软件开发公司:银方公司,以上4个系统的开发公司非同一公司。综上所述,“技术评审”中第4项“数据共享和更新”评审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且无任何倾向性、排斥性、唯一性。符合《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之规定。



四、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第2.2.2技术评审,功能演示部分提到:1.房屋数据采集平台移动端功能点演示:房屋数据采集平台移动端的功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演示功能包括:具有租赁房源个人自主申报功能,完成人证识别和自主申报流程;可按“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和“楼盘名称+栋号+房号”两种方式自动关联户室产权数据后导入,公安部门蓝牌门牌号,通过扫码自动导入标准门牌地址功能,并完成户室数据现场补充采集。完整演示且符合全部功能要求的计2分,每少一个功能点扣0.5分,全部扣完为止;没有演示不得分。2.房屋数据采集平台PC端功能点演示:房屋数据采集平台PC端的功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本次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功能。并现场演示以下功能:具有通过固定模板将房源数据单笔或批量导入功能,导入时可自动完成数据质检;演示短信批量发送验证租赁房源功能。完整演示且符合全部功能要求的计2分;每少一个功能点扣0.5分,全部扣完为止;没有演示不得分。 事实依据:“具有租赁房源个人自主申报功能,完成人证识别和自主申报流程;可按“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和“楼盘名称+栋号+房号”两种方式自动关联户室产权数据后导入,公安部门蓝牌门牌号,通过扫码自动导入标准门牌地址功能”以及“具有通过固定模板将房源数据单笔或批量导入功能,导入时可自动完成数据质检;演示短信批量发送验证租赁房源功能。”两项演示的功能得分点与本项目房屋数据采集需求无关,应该对应采集系统功能要求设置评分点。在采购需求中,对采集系统功能点要求超过二十项,但评分标准只集中于上述几项,且为与外业采集核心工作无关系的系统功能。(1)“具有租赁房源个人自主申报功能,完成人证识别和自主申报流程”与外业采集有何关系?(2)可按“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和“楼盘名称+栋号+房号”两种方式自动关联户室产权数据后导入,这个工作属于采集前数据导入的数据库操作,系统实现并无必要;(3)具有通过固定模板将房源数据单笔或批量导入功能,导入时可自动完成数据质检,同样属于采集前的数据导入操作,系统实现并无必要;(4)短信批量发送验证租赁房源功能与外业采集没有关系。评分标准应用于遴选具有外业采集成熟系统及相关经验的投标人,采集系统评分应与采购需求所列核心功能点一致,如“系统移动端应当具有小区、楼栋、单元等图层显隐切换功能;具有小区数据采集、楼栋数据采集和户室数据采集功能;具有拍照、录视频、上传、提交功能;具有小区面、楼栋面采集绘制功能”,“数据采集平台PC端应具有完整的工作流体系,包括地图绘制采集任务范围、任务分配、任务定位等功能;具有划定单元、户室所属楼栋及楼栋所属小区的功能、小区所属街道功能,并可进行批量操作;具有数据质检功能,可以进行质检任务一次分配至人、并支持该质检任务二次复检功能”。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本项目建设需求主要包括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含空间数据)、存量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楼盘表可视化系统建设等三部分,并非单一的数据采集。“房屋数据采集平台移动端功能:具有租赁房源个人自主申报功能,完成人证识别和自主申报流程;可按“产权证号+权利人名称”和“楼盘名称+栋号+房号”两种方式自动关联户室产权数据后导入,公安部门蓝牌门牌号,通过扫码自动导入标准门牌地址功能,并完成户室数据现场补充采集”请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一项“项目背景”中查询。“房屋数据采集平台PC端功能:具有通过固定模板将房源数据单笔或批量导入功能,导入时可自动完成数据质检;演示短信批量发送验证租赁房源功能”请在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三项“三、技术需求”的第二点“(二)项目技术要求”中查询。综上所述,“技术评审”中的第5项“功能演示”的评审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符合《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之规定。



五、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第2.2.3商务评审,企业实力提到:1、 投标人具有“房屋普查”类信息采集系统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资产数据管理、地形图要素、移动地理空间大数据等类型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4分。 2、投标人取得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乙级及以上证书,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2分。 3、项目团队成员任意一人具有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颁发的注册信息安全工程师(CISP)证书计1分;项目团队成员任意一人具有测绘地理信息高级工程师证书计1分,中级证书每个计0.5分,最多计1分。事实依据:“房屋普查”类信息采集系统、地形图要素、移动地理空间大数据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要求具有明显的倾向性,以限制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排斥限制企业市场竞争;“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测绘地理信息高级工程师”,本项目需求主要为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含空间数据)、存量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楼盘表可视化系统建设,不需要测绘资质,所以评分项与测绘资质无关。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1、“商务评审”中的第1项“企业实力”第一项评审因素列出了四项分类证书,且“房屋普查”信息采集系统该证书增加了“类”字及“等”字,多方向扩大了计分证书的范围,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排斥任何供应商的行为;2、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资质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3、“测绘地理信息高级工程师”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4、根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六条“国家版权局主管全国软件著作权登记管理工作”之规定,软件著作权证书属于国家鼓励且认可的证书。5、本项目建设需求主要包括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含空间数据)、存量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楼盘表可视化系统建设等三部分,并非单一的数据采集。存量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及楼盘表可视化系统建设涉及到软件系统。为达到公平、公正的目的,本项目的评分标准中列出了{“房屋普查”类信息采集系统或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资产数据管理、地形图要素、移动地理空间大数据等类型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多项证书均可计分,以上证书均与本次采购需求相适应。6、《长沙市房屋租赁数据采集标准》中明确了相关标准包含《房产测量规范》、《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民用建筑设计》、《建筑施工测量标准》等,以上规范均与测绘工作相关;7、本次招标的采集区域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土地等可在“已有的商品房网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测绘系统、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部分房屋、土地等可通过不动产证(房产证)上查询到相关信息,但还有部分房屋、土地等只能由中标人实地测量获取相关信息并按采购需求的要求整合数据才能完成;8、测绘的定义为测量和绘图,是以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全球导航卫星定位系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为技术核心,选取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并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9、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一项“项目背景”及第三项“技术需求”中查询到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商务评审”中的第1项“企业实力”的评审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符合《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之规定。



六、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附页3-1评标因素及标准,第2.2.3商务评审,项目业绩提到: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有数据采集类、数据整理、数据可视化、政府数据资源建设与利用、资产数据管理、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等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计1分,最多计10分。

事实依据:“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等类似项目业绩”与本项目无关,本项目需求主要为存量房屋基础数据采集(含空间数据)、存量房屋基础数据库建设、楼盘表可视化系统建设,不需要测绘资质,所以该本项业绩不应设置成评分项。

回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事实依据:1、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测绘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关,且“商务评审”中的“项目业绩”的评审因素列出了7类业绩,最后还表述了“等”字,多方向扩大了业绩的范围,不存在任何倾向性、排斥任何供应商的行为;2、《长沙市房屋租赁数据采集标准》中明确了相关标准包含《房产测量规范》、《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民用建筑设计》、《建筑施工测量标准》等,以上规范均与测绘工作相关;3、本次招标的采集区域范围内的部分房屋、土地等可在“已有的商品房网签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测绘系统、保障性住房管理系统”查询到相关信息,部分房屋、土地等可通过不动产证(房产证)上查询到相关信息,但还有部分房屋、土地等只能由中标人实地测量获取相关信息并按采购需求的要求整合数据才能完成;4、测绘的定义为测量和绘图,是以计算机技术、光电技术、网络通讯技术、空间科学、信息科学为基础,以全球导航卫星定位系统、遥感、地理信息系统为技术核心,选取地面已有的特征点和界线并通过测量手段获得反映地面现状的图形和位置信息,供工程建设、规划设计和行政管理之用。5、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第一项“项目背景”及第三项“技术需求”中查询到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商务评审”中的第3项“项目业绩” 的评审因素与本次采购需求相关。符合《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之规定。

七、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而非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故本项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条款,并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请知悉。



澄清事项 澄清前时间 澄清后时间
开标时间 2022-04-12 09:00 2022-04-12 09:00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4-12 09:00 2022-04-12 09:00
缴纳保证金时间 2022-04-12 09:00 2022-04-12 09: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澄清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澄清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澄清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澄清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浏阳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联系人:邹丽
电话:13467687544
地址:浏阳市行政中心环府路22号
二、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湖南云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继红
电话:13687313881
地址:浏阳市浏阳大道长城戎苑A座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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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4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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