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pdi-zb-2024-01136
预算金额376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丽芬18926666859
中标联系人张华
公告正文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按照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PDI-ZB-2024-01136)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一)中标人情况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7日,共4天。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6月13日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1136),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与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政务云、MEC、UPF、ICT等平台进行相关设备布置及链路规划等相关规划设计。
(1)建设规模: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2 设计周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的设计期限以单个订单约定为准,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2.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76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如投标人下浮后的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的,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2.
3.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4】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设备工程】的相关设计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5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设计总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按在设计公司任职的社保缴费时间计算)。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0名设计人员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并提供承诺函。
(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明确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相关工作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所有成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8投标人注册”。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8.投标人注册
8.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8.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8.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9.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电信办公大楼
邮 编:51150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763-3362295
电子邮件:wangxy1.gd@chinatelecom.cn
网 址:www.chinatelecom.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
邮 编:510075
项目负责人:曾丽芬、刘军花、梁丽欣、欧阳盛
联 系 人:曾丽芬、梁丽欣
电 话:18926666859、17324792229
电子邮件:qydxdl@gpdi.com
网 址:https://bidding.gpdi.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1114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5日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4-0113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下浮费率:53.50%;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的设计期限以单个订单约定为准,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06月0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6)设计总负责人姓名:张华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服中睿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下浮费率:53.08%;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的设计期限以单个订单约定为准,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06月0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中睿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6)设计总负责人姓名:丘少明。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1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曾丽芬,1892666685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经理,0763-336229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按照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代理编号:GPDI-ZB-2024-01136)招标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招标结果如下:
(一)中标人情况
序号 | 中标人 |
1 | 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
公示时间:2024年06月14日至2024年06月17日,共4天。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6月13日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4-01136),项目业主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与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政务云、MEC、UPF、ICT等平台进行相关设备布置及链路规划等相关规划设计。
(1)建设规模: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计预估服务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元) | 建设地点 |
1 |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 | 3760000.00 | 清远 |
备注: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2.2 设计周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的设计期限以单个订单约定为准,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2.3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3760000.00元(不含增值税),如投标人下浮后的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的,或经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2.
3.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3.1.4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04】月【0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通信设备工程】的相关设计经验,合同总金额累计达到【200】万元及以上业绩。
备注:(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5项目团队要求:
(1)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设计总负责人,至少配备【1】名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按在设计公司任职的社保缴费时间计算)。
(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10名设计人员拟投入本项目服务,并提供承诺函。
(3)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的团队成员信息、明确设计总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设计人员,设计负责人的相关工作经验年限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项目团队所有成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扫描件(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10】月【01】日以后缴纳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3.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在近三年内(自2021年04月01日起)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3.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5月16日00时00分至2024年05月20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5.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8投标人注册”。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6月06日09时00分
6.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8.投标人注册
8.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8.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8.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9.异议接收及联系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半环北路电信办公大楼
邮 编:511500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763-3362295
电子邮件:wangxy1.gd@chinatelecom.cn
网 址:www.chinatelecom.com.cn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04-1509单元
邮 编:510075
项目负责人:曾丽芬、刘军花、梁丽欣、欧阳盛
联 系 人:曾丽芬、梁丽欣
电 话:18926666859、17324792229
电子邮件:qydxdl@gpdi.com
网 址:https://bidding.gpdi.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11148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15日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2025年清远分公司通信设备工程设计服务框架招标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4-01136)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
(2)投标下浮费率:53.50%;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的设计期限以单个订单约定为准,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06月0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广东南方电信规划咨询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一。
(6)设计总负责人姓名:张华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单位名称:中通服中睿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下浮费率:53.08%;
(3)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4)服务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按单项工程计算,具体单项工程的设计期限以单个订单约定为准,同时提交合同所规定的相关文档(包括全套文件的电子文档其中图纸为AUTOCAD或VISIO或PDF文件);并由发包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且能满足发包方要求的时间适当提前提供设备清单或文件。
(5)评标情况:本项目2024年06月06日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5名。本项目共3名投标人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经评审,中通服中睿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二。
(6)设计总负责人姓名:丘少明。
(7)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有效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二)否决投标情况:
本项目不涉及否决投标情况。
公示期:2024年06月07日至2024年06月11日,共5天。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电信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曾丽芬,18926666859;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经理,0763-336229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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