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山分公司管网修复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
金额
488.5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8-440305-04-01-849874
预算金额488.5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工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07
公告正文
南山分公司管网修复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 南山分公司管网修复工程(第一批) | 项目编号: | 2208-440305-04-01-849874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山分公司管网修复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 | 招标项目编号: | 2208-440305-04-01-849874001 |
工程类型: | 货物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是否预选招标: | 否 |
是否场外工程: | 否 | 行政监督部门: | 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09:00时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7日18:00时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2日17:00时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5日17:00时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 本项目不要求编制技术标,不进行商务标、技术标评审,没有评标环节,根据深府73号文规定,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利源水务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黄工 |
办公电话: | 83785193-833 | 传真: | |
手机号码: | 13826555970 | 电子邮箱: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803室 | ||
招标代理机构: |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肖丹、李玲 |
办公电话: | 83785193-833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 2208-440305-04-01-849874001001 | ||
标段名称: | 南山分公司管网修复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12-07 18:00 | ||
工程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 | ||
招标部分估价: | 488.588393 万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是否二次竞价: |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采购紫外光固化光敏树脂玻璃纤维软管、聚乙烯复层薄膜、聚酰胺复层薄膜、耐酸性玻璃纤维、光硬化型不饱和聚酯树脂等材料,具体详见投标报价一览表。(注:各材料的数量均为暂定量,具体以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需求量为准。)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南山分公司管网修复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包A(一般路段)和南山分公司管网修复工程(第一批)材料采购包B(重要路段),并分别选取供应商。其中包A:(一般路段)的招标控制价为:340.926235万元,包B:(重要路段)的招标控制价为147.662158万元。 | ||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 | ||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独立品牌制造商或其合法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或其分公司(非办事处)针对本次项目投标出具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同一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只允许授权一家有效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且制造商与其合法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
业绩要求: | / | ||
其他: |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附件信息
序号 | 文件名 |
无 |
温馨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数字证书,操作办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bszn3)“办事指南”。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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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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