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供货合同书
项目编号:DZC20192267
计划编号:ZCB20192252
甲方:中共大庆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
乙方:大庆市晟联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鉴证方: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甲、已双方根据DZC20192267中共大庆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台式机及笔记本电脑采购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双方同意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预备会纪要、招标响应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的质询澄清单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采购品目、规格型号、数量、金额、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注:以下项目明细与中标通知书明细表相符(如有不符以中标通知书明细为准) 单位:元
货物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质保期 |
笔记本电脑 |
华为 MateBook 13 WRT-W29 笔记本专用CPU:Intel i7八代/8GB/512GB SSD/2G独立显卡/集成千兆网卡/13.3英寸/预装Win10 |
台 |
2 |
6000 |
12000 |
一年 |
计算机 |
联想启天M425-D001 INTEL Core i3-8100 3.6G 4C/B360主板/4G 内存/500G 7200转硬盘/SATA DVD/集成千兆网卡/集成显卡/防水抗菌键盘/PS2/光电鼠标/USB/1000DPI/预装Win10 " |
台 |
5 |
3960 |
19800 |
三年 |
合计 |
叁万壹仟捌佰元整(31800元)
|
二、成交通知书、协议供货协议书及相关招标、投标文件共同组成本合同。
三、保质期/服务期:计算机三年,笔记本电脑一年。
四、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100%。由采购单位自行结算。
五、违约责任
如果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不满足合同或国家规定的质量,卖方负责无偿维修(或更换)。不能及时维修(或更换),或由于卖方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或由于卖方原因且事先未争得买方的同意而延期交货的,将受到以下制裁:单处或并处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违约赔偿(每延迟一周按合同总价1%支付违约金,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最高支付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终止合同。
六、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卖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七、验收
由甲方自行组织验收,在履约期满之日起两周内,由采购单位完成验收工作并提交全部验收资料。
验收标准:
1、按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卖方应提供装箱单、合格证或进口设备报关单、商检证明等;
2、提出异议时间:
3、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合同鉴证及验收手续,而导致履约问题和付款不及时等后果,采购单位及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供应商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义务的,将被追究违约责任。
八、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依法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执行中,如有特殊情况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核准后方可执行。
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甲方:中共大庆市委督查考评办公室 |
乙方:大庆市晟联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市政府大楼 |
地址:大庆高新区服务外包园B1座108室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于长龙 |
授权委托代理人:李刚 |
授权委托代理人: |
电话:13351395138 |
电话:6291587 |
传真: |
传真:8998177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163316 |
签订地点: |
开户银行:交行大庆分行开发区支行 |
签订日期:2019-12-6 |
账号:236000609018170117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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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日期:2019-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