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482.5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gdgsyh024014
预算金额48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小姐0760-88923513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谭小姐135330490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GDGSYH02401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中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82.554575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 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最高限价:4825545.7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 24978.54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 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分支机构参与本次 投标的,必须获得总公司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复印件并 加盖分支机构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 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 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且本项目的项目负 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同类 项目(装修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 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7.发票要求: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关证 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 数。(注:要求提供2021年- 2023年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三年,需提供成 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9.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 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方式:进入中国裁判 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 人姓名、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 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10.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 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进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 中间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人被执行 人”→分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码”进行查询并分别截图) 11.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视为未被列 入。(查询方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首页→输入投标单位名称 → 点击查询 →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进行截图) 12.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以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截图,截图须显 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 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1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 1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 格声明函》) 16.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 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8.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拒绝 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 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有权将 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 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9.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 声明函》) 20.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投 标人资格声明函》) 21.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由 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清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到2024年07月30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线上或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国际中心3座北塔2 8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国际中心3座北塔2 8楼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地 址:中山市悦来南路7号 联 系 人:陈小姐 电 话:0760-889235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联 系 人: 谭小姐 电 话: 13533049080 电子邮件: tanlouise@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 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目(招 标代理项目编号:ZTGDGSYH024014),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本项 目的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建设 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对中山分行会计档案库房进行改造。中山市松苑路92号工商银行松苑支行 二楼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目、白蚁防治工程;中山市小榄镇升平路33号工商银行小榄支行4 - 8楼会计档案库房改造项目、白蚁防治工程;总面积:2837平方米。具体详见图纸及工 程量清单。 2.2 项目最高限价:4825545.75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24978.54元)注:(1)本项目确定1名中标人。 (2)本项目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所规定的最高限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予变更,变更将视为无效投标。 2.3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分支机构参与本次投标的,必 须获得总公司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提供总公司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分支机 构公章。 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 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 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 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拟派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类),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 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 同类项目(装修类)项目业绩。 注: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以证明 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 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7.发票要求:投标人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投标人须提供税局相 关证明文件或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8.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 为负数。(注:要求提供2021年- 2023年三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若成立年限不足三年,需提供成 立至今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审计报告且“净利润”不为负数)。 9.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方式:进入中国裁 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首页→在输入框中分别输入法定代表 人姓名、单位名称→点击“高级检索选择按纽(向下的三角形)”,其中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件类型为“判决书”,案由为“刑事案由→贪污贿赂→对单位行贿”→点击“搜索”并分别截图) 10.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法院判决书落款日期为准)企业法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查询方式:进入中 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首页→点击左中间 的“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点击“失信人被执行人”→分 别输入“单位名称及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并 分别截图) 11.投标人提供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在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被移出视为未被 列入。(查询方式: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首 页→输入投标单位名称→点击查询 →点击“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进行截图) 12.投标人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以及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截图,截图须显示投标人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 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3.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 明材料复印件) 14.投标人提供近一年(2023年6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内不少于3个月的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考察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15.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 格声明函》) 16.投标人在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 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8.投标人须承诺:如在本次公开招标中入围/中标,在入围/中标期间不得 拒绝接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订单/合同,不得接受订单/合同后采 取各种方式拒绝履约,否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有权将其列入中 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9.投标人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 明函》) 20.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须提供《投 标人资格声明函》) 21.在与招标人的前期项目合作过程中存在不良行为被招标人纳入禁入名单 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注:以开标当天招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相关清单。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至 2024年7月30日17时30分。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30 (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 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3.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下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料一套 至上述地点进行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可接受网络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 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印章或签名);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 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 照复印件; (4)提供附件一《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4.3.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人民币500.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如需邮寄 另加人民币60元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 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允许网络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需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ta nlouise@163.com, 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购买招文资料”,并在邮件中留下联系人和联系 电话。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审核其资料无误后,将通过邮件所留的联系电话号码指导 其缴纳招标文件费、快递购买招标文件资料原件(寄方付费)和确认购买登记成功 后,招标文件电子版将通过回邮的方式发送。 4.3.3如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 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15日9时30分, 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东区街道东苑南路101号大东裕国际中心3座北塔28楼会议室 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 拒绝。 5.2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进行,届时将邀请投 标人的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公告发布 本公告或公告的修改、补充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 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招标人地址:中山市悦来南路7号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 陈小姐 0760-88923513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366号鸿景园西塔二楼207房 获取招标文件的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谭工 13533049080 、tanlouise@163.com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 7 月 25 日 附件一: 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项目编号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投标人 资料投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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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姓名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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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邮箱
备注
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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