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岗区城投集团投资后评价服务采购公告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智慧家园项目投资后评价服务
(二)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一)后评价对象
智慧家园项目: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大道与宝龙四路交汇处智慧家园,总建筑面积29.38万㎡,包含研发办公、轻型生产、人才公寓、商业配套、停车位。
(二)后评价内容
主要对投资实施过程、投资实施效果和投资总结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后评价,涉及:项目布局、建设方案、建设规模与标准、资金安排等有关决策事项与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对建设计划实施、组织管理、合同执行、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结(决)算、竣工验收、招商和运营、档案管理等事项进行分析与评价,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资源利用效益等,与项目预期目标及项目可持续运行能力进行分析评价。
(三)后评价服务标准
参考《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相关部门访谈等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定性定量研究、对比分析法、可持续性评价法等多种方式,形成每个项目独立的投资后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详见附件4)。
三、采购控制价
拟采用含税固定单价包干,响应单位自行报价,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单价,且合同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
四、合同支付条款
后评价报告经龙岗区城投集团审核通过后,支付评估服务费的80%,评估服务费的2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龙岗区城投集团单方开展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成交服务单位提供付款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发票,经龙岗区城投集团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五、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出具后评价报告初稿、6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
六、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壹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且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或者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含工程造价咨询);
(三)具有丰富的投资后评价服务经验(提供合同证明至少2个投资后评价项目,或者1个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后评价业绩)。
(四)至少有一名公司员工具备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证书,并担任项目团队成员,能提供资产证券化思路建议。(与投标人同属一个品牌公司的其他成员单位的员工亦有效)
(五)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同一品牌公司下只允许有一家机构投标。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9月26日—10月8日止(即公告5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应于10月8日16:00前将响应文件1份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17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人:崔经理,0755-28986798),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九、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公开媒介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上述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上述合同签约单位签署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一)项目名称:智慧家园项目投资后评价服务
(二)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服务内容:
(一)后评价对象
智慧家园项目:深圳市龙岗区宝龙大道与宝龙四路交汇处智慧家园,总建筑面积29.38万㎡,包含研发办公、轻型生产、人才公寓、商业配套、停车位。
(二)后评价内容
主要对投资实施过程、投资实施效果和投资总结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后评价,涉及:项目布局、建设方案、建设规模与标准、资金安排等有关决策事项与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与评价;对建设计划实施、组织管理、合同执行、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安全生产、资金到位和使用、项目结(决)算、竣工验收、招商和运营、档案管理等事项进行分析与评价,总结提炼可复制推广的项目管理经验;对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及资源利用效益等,与项目预期目标及项目可持续运行能力进行分析评价。
(三)后评价服务标准
参考《深圳市属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在现场调查、资料收集和相关部门访谈等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定性定量研究、对比分析法、可持续性评价法等多种方式,形成每个项目独立的投资后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详见附件4)。
三、采购控制价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控制价(含本数) |
1 | 智慧家园项目 | 150,000元 |
合计 | 150,000元 |
拟采用含税固定单价包干,响应单位自行报价,成交服务单位的响应报价即为最终合同单价,且合同结算总价不得超过采购控制价。
四、合同支付条款
后评价报告经龙岗区城投集团审核通过后,支付评估服务费的80%,评估服务费的20%作为履约考核评价费,根据龙岗区城投集团单方开展的履约考核评价结果进行支付,履约考核评价为优的,支付全部,履约考核评价为合格的,支付二分之一,履约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成交服务单位提供付款申请并按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发票,经龙岗区城投集团审核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
五、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个日历天内出具后评价报告初稿、60个日历天内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
六、采购方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商务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七、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本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壹级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等级且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或者甲级工程咨询单位资质(含工程造价咨询);
(三)具有丰富的投资后评价服务经验(提供合同证明至少2个投资后评价项目,或者1个产业园区项目投资后评价业绩)。
(四)至少有一名公司员工具备特许金融分析师(CFA)资格证书,并担任项目团队成员,能提供资产证券化思路建议。(与投标人同属一个品牌公司的其他成员单位的员工亦有效)
(五)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且同一品牌公司下只允许有一家机构投标。
八、响应文件要求:
(一)本次公告时间从2023年9月26日—10月8日止(即公告5个工作日),响应供应商应于10月8日16:00前将响应文件1份密封(密封处加盖公章)送交到龙岗区中心城腾飞路创投大厦2317室(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人:崔经理,0755-28986798),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予以拒收或原封退回。
(二)响应文件包含报价承诺函、采购人要求提供的资料等,详见附件。
九、采购结果公示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采购人将自行组织响应文件开启、评审等工作,确定成交服务单位后将在龙岗区城投集团公开媒介进行公示。
特别说明:
1.上述资格要求均满足,方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能进入比选程序。
2.所有响应单位视为同意上述公告内容,确定为成交服务单位后按公告约定与上述合同签约单位签署合同。
深圳市龙岗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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