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关于铁路客户物业服务分公司-电梯维保服务业务专业分包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比选公告
【各合格供应商】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铁路客户物业服务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详细内容:
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3. 项目详细内容:
见各标段技术规范书,所选定供应商须具有对应的服务能力,并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4. 其他采购建议:
1.根据《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84条 采用公开比选、邀请招标、邀请比选、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时,评标时若合格待选人少于3个,可对2家合格待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评标小组推荐的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招标;与1家合格待选人定向谈判的,由原评标小组作为谈判小组完成谈判。
2.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考内容: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属于“采购人”合格入围供应商;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或授权)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7.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7.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7.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7.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
4.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7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铁路客户物业服务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蕾
电 话:13548036732
采购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7月 6日
【各合格供应商】 :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铁路客户物业服务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1.项目详细内容:
项目名称 | 招标的主要内容 | 采购预算限价(含税) | 服务期限 |
2023年3-12月一环路北二段商务楼物业服务项目-电梯维保 | 设施设备维保 | 40833.33 | 2023.8.1-2023.12.31 |
1.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3. 项目详细内容:
见各标段技术规范书,所选定供应商须具有对应的服务能力,并满足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的相关要求
4. 其他采购建议:
1.根据《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第84条 采用公开比选、邀请招标、邀请比选、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采购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招标时,评标时若合格待选人少于3个,可对2家合格待选人继续组织评选或与1家评标小组推荐的合格参选人定向谈判,或重新组织招标;与1家合格待选人定向谈判的,由原评标小组作为谈判小组完成谈判。
2.参选人资格要求
参考内容:
★2.1参选人资格条件如下:★
★★2.1属于“采购人”合格入围供应商;
★2.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或授权)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技术能力;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7.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7.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7.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7.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7.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3.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6日至2023年7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4.3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人】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4比选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5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文件费用后【/】日内寄出。
4.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3日17时00分】。
5.2纸质参选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铁路客户物业服务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成华区中环路锦绣大道段与白龙江路交叉口西100米(电信大楼)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张蕾
电 话:13548036732
采购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盖章)】 2023 年7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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