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ZC-320115-NJRD-C2024-0025
二、项目名称:淳化街道集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江宁区湖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5733188266K |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灵顺北路195号 | 85 | 647923.73元 |
采购包2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南京高得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91320115MA1MLUBL73 | 南京市建邺区广聚路31号901室 | 84 | 649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淳化街道集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该项目由于淳化集镇和土桥集镇市政设施需要维修,准备分两个标段分别对淳化集镇和土桥集镇市政设施进行维修。 服务要求:淳化街道集镇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365日历天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文庭、郦玉敏、蒋江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各标段中标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的80%执行。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按苏价服(2014)383号的80%执行。无论投标人是否将该费用在报价中列明,均视为已含在投标价格中。
代理费金额:15563.0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3、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3)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字样,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淳化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淳化街道土桥财政所同心街24号
联系人:黄剑
联系电话:0255229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荣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潭园西路12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236598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323659876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