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北苑学生公寓项目的招标公告
金额
139.8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0]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北苑学生公寓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00000001000182 | 项目名称 | 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北苑学生公寓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00000001000182001001; | 标段名称 | 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北苑学生公寓项目设计服务; | ||||||||||||||||||||||||||||||||||||||||||||||
Evaluation Only. Created with Aspose.Words. Copyright 2003-2011 Aspose Pty Ltd.第一章 招标公告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北苑学生公寓项目设计服务招标编号:E32000000010001820010011.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为南京工业大学江浦校区北苑学生公寓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3]9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规模:项目新建1栋学生公寓楼,总建筑面积17000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线、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所需资金由南京工业大学自筹解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2项目地点:南京市江北新区。2.3招标内容及范围:初步设计(含主要设备材料清单、物料表、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表及物料表)、对应设计阶段的报批报审工作、现场设计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2.4设计服务要求:方案经使用单位及规划部门认可后2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完成后10天完成概算编制;接收到启动施工图设计指令后4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材料选型表及物料表)。2.5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9.86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者建筑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3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申请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执业资格证书)。3.4自2020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工程(住宅类、工业厂房类项目除外)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获取的信息为准,并挑选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类似工程的日期、工程建筑面积以合同内容为准)。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13)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4)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申请人可以自行登录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的“省属项目网上投标”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sggzy.jszwfw.gov.cn/)的“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公告时间以系统发布时间为准。企业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江苏CA数字证书”,完善企业信息库内相关资料。注:关于“江苏 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完善诚信库相关流程详见“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办事指南(http://www.jszb.com.cn/JSZB/bszn/)。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7.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7.1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7.2资格审查合格要求详见“3.投标人资格要求”。7.3投标人资格审查资料从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选择相应扫描件(本招标文件的扫描件指对证书等原件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的且可被“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数据文件,下同)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投标人应及时更新“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的材料,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江苏省建设工程网上投标管理系统”诚信库中不需要提供而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需要提供的资料,请投标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所需其他材料”处上传,未上传不予认可。7.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一)评标程序:评标阶段:确定7名中标候选人,具体方法如下:1.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形式性评审、资格审查、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进入详细评审。2.详细评审:评分100分,按评标结果的优劣顺序推荐7名中标候选人,如得分相同且并列第7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投标报价也相等的,按投标文件中项目负责人得分业绩合同建筑面积大的优先入围中标候选人;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不足7名但不少于3名时,推荐所有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评审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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