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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本项目为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项目负责人1人、保洁3人、保安3人、工程1人、会务员2人、主厨1人、副厨1人、帮厨1人、后勤杂工2人。
2、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经理:持相关证书,有丰富的后勤管理经验,政治觉悟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强;
(2)保安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保安专业培训合格证,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岁至55岁;
(3)保洁人员:年龄25-50岁之间,在相应岗位有2-3年以上工作经验;
(4)工程维修:持专业上岗证,有房屋、公共设备、设施等维护、维修经验和能力,动手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
(5)食堂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18岁至55岁以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两年。
2.服务地点: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五、服务标准:
(一)、保安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确保日常办公及活动等公共秩序井然;
(2)24小时监控辖区范围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动态,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办公财产不受损失;
(3)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辖区内隔30分钟巡逻一次,确保责任性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
(4)突发事件处理5分钟内到场,并迅速进行解决,有效处理及时率100% ;
(5)责任性火灾发生率为0起/年;
(6)确保秩序维护员50%以上为退伍军人,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7)制定完善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预案;
(8)治安及聚众斗殴案件发生率为0起/年;
(9)停车场及车辆管理目标:交通畅通,车辆指挥标准规范,交通疏导及时到位,车辆有序停放,无违章行为发生。
2、具体管理措施
保安岗位:大门岗
操作要求:
(1)主大门设立固定岗位,全天候24小时值守。
(2)提前15分钟到岗,整理仪容仪表;检查保安用品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
(3)主大门实行(8:00—18:00)执勤,仪表端庄,姿态端正。精神饱满,正确使用文明语言,上级领导经过时要主动、迅速敬礼。
(4)当班期间,严格执物品流通管理制度,来访人员询问、登记管理制度。
(5)主动指挥业主车辆的停放,并疏导管辖范围的车辆进出,使车道保持畅通无阻。
(6)对辖区内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及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7)等待接班人员接班并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并负责做好值班记录。
保安岗位:巡逻岗
操作要求:
(1)勤巡逻,勤思考,发现衣冠不整者和其他精神恍惚的人员要及时疏散,阻止其进入辖区。
(2)维持辖区内秩序,疏导人员或车辆时态度要热情。
(3) 按巡逻路线巡视检查,做好巡更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必要时注意保护现场。
(4)遇重大问题即时通知主管,并做好安全记录,巡视中严格杜绝安全盲点。
(5) 巡视中注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完好性。
(6) 巡视时有礼有节,仪态大方,认真回答业主单位的查询,实行文明服务。
(7)接到治安、火警报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做出正确处理。
(8)对搬出的货物严格登记。并收到关联部门的签字或盖章后才予以放行。
保安岗位:停车场
操作要求:
(1)维持出入口、道路、停车场交通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并按规定停放,引导要及时,手势要规范,热情礼貌,服务周到。
(2)遇有车辆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车辆没有停放到位,影响市容或交通,及时报请队长或呼叫机动巡逻人员帮助处理。
保安岗位:监控室
操作要求:
(1)密切监视辖区的状况,发现任何可疑人或其它情况及时督促就近巡逻岗跟踪检查,落实调查结果;
(2)发现报警立即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现场察看确认,防止超标准使用报警,确属安警、火警则按安警、火警处理程序立即进行处理,属误报的,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恢复系统,做好处理记录。
(3)监控中心是辖区发生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严守岗位,熟悉各种事件处理程序,确保任何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二)、保洁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保洁区域8小时巡回清扫,地面干净、无纸屑,无白色污染,无烟头,无垃圾堆积物,无积水;做到卫生服务管理无盲点,垃圾日产日清。
(2)扶手、栏杆和室外台阶清洁无灰尘,无附属贴附物。
(3)果皮箱无堆积垃圾,无异味,定期消毒。
(4)排洪渠、排洪沟无垃圾,无堵塞;明渠干净,无积污水;湖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
(5)绿化地无有机废弃物和白色垃圾,使其成为优美无污染的地带。
(6)卫生清洁保洁率达99%,营造安静、优雅的人文环境。
2、具体管理措施
区域范围:楼内走廊、楼梯道等公共区域
操作要求:
(1)清扫楼内走廊、楼梯基石及梯极间垃圾、杂物,每天抹一次,其余巡回保洁。
(2)用专用保洁剂处理地面污渍、油渍,每天一次。
(3)用抹布抹走道楼梯扶手、防火门,每周一次。
(4)按指定时间每日清倒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更换垃圾袋,每天一次。
(5)清洗抹擦消防栓,每周一次。
(6)用玻璃保洁工具全套配专用的玻璃保洁保养剂对大堂玻璃门全面刮洗一次,发现有硬性污迹,随时用铲刀铲除。
(7)每月对区域大扫除一次,清扫天花板一次。
区域范围:卫生间
操作要求:
(1)每天清洗厕所二次,地面拖抹二次。
(2)低位墙身擦抹一次。
(3)洗手盘巡回保洁。
(4)擦抹窗台、窗轨、隔墙板、低位设施每天清洁一次。
(5)厕纸箩清倒每天二次。
区域范围:大堂地面
操作要求:
(1)清扫地面、边角位、死角位垃圾、杂物,每天二次。
(2)用棉布配合全能保洁剂及时处理地面污迹,发现污迹随时处理。
(3)用棉沙拖把及时处理地面水渍。
(4)遇上雨天,在门口既显眼又不妨碍客人出入的位置,摆放”小心地滑”告示牌,以防客人滑倒。
(5)遇上天气潮湿,员工要坚守岗位,地面水迹反复勤拖抹,减少客人鞋底的泥沙带进大堂。
区域范围:玻璃门及玻璃窗
操作要求:
(1)每天用玻璃保洁工具全套配专用的玻璃保洁保养剂对大堂玻璃门全面刮洗一次。
(2)循环跟进玻璃的手印、污渍。
(3)外墙玻璃及玻璃窗每季度清洗一次。
(三)、维修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各种水、电维修(不含电梯维护费用及零配件更换费用)在接到维修通知30分钟内必须达到现场,半个工作日内修复;大型维修和设备更新改造先报计划,然后根据安排进行。
(2)维修人员加强修旧利废工作,在保证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尽可能的节约。
2、具体管理措施
(1)熟悉管辖区供水、供电、消防系统、管线分布和控制位置情况。
(2)负责管辖区内水电设施报修处理工作,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
(3)发生停电、停水、火灾或其他事故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食堂服务要求
(1)负责本单位员工工作用餐。
(2)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手套、穿围裙上岗,以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并且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3)中标人每日必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开餐,保证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不得出现冷菜、冷饭现象。
(4)中标人须确保饭菜可口、安全、卫生,并负责食堂工作区、就餐区的卫生保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人为的安全责任事故。如果中标人工作失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等任何事故,中标人要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终止)合同。
(5)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的食物制作、卫生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如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终止)合同。
(6)中标人每周向采购人上报就餐餐次及就餐情况,同时必须提前拟好并报送下一周的菜单,由采购人审批后负责采购。
(7)中标人必须要求和督促食堂工作人员遵守本单位工作时间制度及劳动纪律,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辞退,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办理。
(8)采购人将食堂现有的场地、设备、餐具等交中标人使用,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及转让给第三方。炊具、餐具如须更换或添置,中标人应事先书面告知采购人,取得同意后,由采购人添置交中标人使用,并对添置的财产登记造册。中标人有职责保管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做好防火防盗。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采购人概不承担。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2.2付款方式:采取先服务后付费的方式按月度结算,每月度末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中标人于下一月度5日前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凭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度服务费。
2.采购人如有个别部门工作人员需延后就餐的,由采购人负责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配合并保证供应。
3.采购人为中标人工作人员无偿提供集体宿舍,包括水和照明用电。
4.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员工用餐满意度进行测评,如果员工综合满意度低于80%,(包括中标人饭菜的质量和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就餐场所卫生、厨房卫生、厨房设备卫生与保养、清洁程度、消毒程度、厨房周围的卫生、仓库的卫生与物资的储存等各方面),经采购人书面责令中标人整改,连续三次(含三次)以上无效果时(指就餐人员综合满意度未超过60%),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5.中标人对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他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同类单位同类人员。工作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6.所有岗位的服务均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所制定的工作流程及标准执行,提供“人性化、亲情化、细致化、标准化”服务。
7.切实维护采购人利益,不得出现任何有损采购人形象、声誉、利益的言论和行为,严守采购人商业秘密。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人工工资、财务、社会保险、服装、装备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本项目为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后勤服务外包项目。
二、相关标准:
执行国家、省市、行业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
1、项目负责人1人、保洁3人、保安3人、工程1人、会务员2人、主厨1人、副厨1人、帮厨1人、后勤杂工2人。
2、人员基本要求
(1)项目经理:持相关证书,有丰富的后勤管理经验,政治觉悟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责任心强,组织、协调和决策能力强;
(2)保安服务人员:必须取得保安专业培训合格证,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年龄18岁至55岁;
(3)保洁人员:年龄25-50岁之间,在相应岗位有2-3年以上工作经验;
(4)工程维修:持专业上岗证,有房屋、公共设备、设施等维护、维修经验和能力,动手能力强,业务素质高,能吃苦耐劳。
(5)食堂工作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年龄18岁至55岁以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1.服务期:两年。
2.服务地点: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五、服务标准:
(一)、保安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确保日常办公及活动等公共秩序井然;
(2)24小时监控辖区范围的消防安全和治安动态,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办公财产不受损失;
(3)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逻制度,辖区内隔30分钟巡逻一次,确保责任性治安案件发生率为0;
(4)突发事件处理5分钟内到场,并迅速进行解决,有效处理及时率100% ;
(5)责任性火灾发生率为0起/年;
(6)确保秩序维护员50%以上为退伍军人,队伍实行准军事化管理;
(7)制定完善的各类突发事件及应急救援预案;
(8)治安及聚众斗殴案件发生率为0起/年;
(9)停车场及车辆管理目标:交通畅通,车辆指挥标准规范,交通疏导及时到位,车辆有序停放,无违章行为发生。
2、具体管理措施
保安岗位:大门岗
操作要求:
(1)主大门设立固定岗位,全天候24小时值守。
(2)提前15分钟到岗,整理仪容仪表;检查保安用品是否完好,并做好记录。
(3)主大门实行(8:00—18:00)执勤,仪表端庄,姿态端正。精神饱满,正确使用文明语言,上级领导经过时要主动、迅速敬礼。
(4)当班期间,严格执物品流通管理制度,来访人员询问、登记管理制度。
(5)主动指挥业主车辆的停放,并疏导管辖范围的车辆进出,使车道保持畅通无阻。
(6)对辖区内发生的任何意外情况及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领导处理。
(7)等待接班人员接班并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并负责做好值班记录。
保安岗位:巡逻岗
操作要求:
(1)勤巡逻,勤思考,发现衣冠不整者和其他精神恍惚的人员要及时疏散,阻止其进入辖区。
(2)维持辖区内秩序,疏导人员或车辆时态度要热情。
(3) 按巡逻路线巡视检查,做好巡更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必要时注意保护现场。
(4)遇重大问题即时通知主管,并做好安全记录,巡视中严格杜绝安全盲点。
(5) 巡视中注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完好性。
(6) 巡视时有礼有节,仪态大方,认真回答业主单位的查询,实行文明服务。
(7)接到治安、火警报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按照《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做出正确处理。
(8)对搬出的货物严格登记。并收到关联部门的签字或盖章后才予以放行。
保安岗位:停车场
操作要求:
(1)维持出入口、道路、停车场交通秩序,指挥和疏导进出车辆,并按规定停放,引导要及时,手势要规范,热情礼貌,服务周到。
(2)遇有车辆发生故障或因其它原因,车辆没有停放到位,影响市容或交通,及时报请队长或呼叫机动巡逻人员帮助处理。
保安岗位:监控室
操作要求:
(1)密切监视辖区的状况,发现任何可疑人或其它情况及时督促就近巡逻岗跟踪检查,落实调查结果;
(2)发现报警立即通知相关岗位人员到现场察看确认,防止超标准使用报警,确属安警、火警则按安警、火警处理程序立即进行处理,属误报的,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恢复系统,做好处理记录。
(3)监控中心是辖区发生突发事件的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严守岗位,熟悉各种事件处理程序,确保任何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
(二)、保洁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保洁区域8小时巡回清扫,地面干净、无纸屑,无白色污染,无烟头,无垃圾堆积物,无积水;做到卫生服务管理无盲点,垃圾日产日清。
(2)扶手、栏杆和室外台阶清洁无灰尘,无附属贴附物。
(3)果皮箱无堆积垃圾,无异味,定期消毒。
(4)排洪渠、排洪沟无垃圾,无堵塞;明渠干净,无积污水;湖面保持干净,无垃圾,无杂物。
(5)绿化地无有机废弃物和白色垃圾,使其成为优美无污染的地带。
(6)卫生清洁保洁率达99%,营造安静、优雅的人文环境。
2、具体管理措施
区域范围:楼内走廊、楼梯道等公共区域
操作要求:
(1)清扫楼内走廊、楼梯基石及梯极间垃圾、杂物,每天抹一次,其余巡回保洁。
(2)用专用保洁剂处理地面污渍、油渍,每天一次。
(3)用抹布抹走道楼梯扶手、防火门,每周一次。
(4)按指定时间每日清倒垃圾桶内垃圾,及时更换垃圾袋,每天一次。
(5)清洗抹擦消防栓,每周一次。
(6)用玻璃保洁工具全套配专用的玻璃保洁保养剂对大堂玻璃门全面刮洗一次,发现有硬性污迹,随时用铲刀铲除。
(7)每月对区域大扫除一次,清扫天花板一次。
区域范围:卫生间
操作要求:
(1)每天清洗厕所二次,地面拖抹二次。
(2)低位墙身擦抹一次。
(3)洗手盘巡回保洁。
(4)擦抹窗台、窗轨、隔墙板、低位设施每天清洁一次。
(5)厕纸箩清倒每天二次。
区域范围:大堂地面
操作要求:
(1)清扫地面、边角位、死角位垃圾、杂物,每天二次。
(2)用棉布配合全能保洁剂及时处理地面污迹,发现污迹随时处理。
(3)用棉沙拖把及时处理地面水渍。
(4)遇上雨天,在门口既显眼又不妨碍客人出入的位置,摆放”小心地滑”告示牌,以防客人滑倒。
(5)遇上天气潮湿,员工要坚守岗位,地面水迹反复勤拖抹,减少客人鞋底的泥沙带进大堂。
区域范围:玻璃门及玻璃窗
操作要求:
(1)每天用玻璃保洁工具全套配专用的玻璃保洁保养剂对大堂玻璃门全面刮洗一次。
(2)循环跟进玻璃的手印、污渍。
(3)外墙玻璃及玻璃窗每季度清洗一次。
(三)、维修服务要求
1、服务标准
(1)各种水、电维修(不含电梯维护费用及零配件更换费用)在接到维修通知30分钟内必须达到现场,半个工作日内修复;大型维修和设备更新改造先报计划,然后根据安排进行。
(2)维修人员加强修旧利废工作,在保证正常秩序的情况下尽可能的节约。
2、具体管理措施
(1)熟悉管辖区供水、供电、消防系统、管线分布和控制位置情况。
(2)负责管辖区内水电设施报修处理工作,接到报修后30分钟内必须赶到现场。
(3)发生停电、停水、火灾或其他事故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四)、食堂服务要求
(1)负责本单位员工工作用餐。
(2)中标人必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责任制和各项操作规程。工作时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手套、穿围裙上岗,以保证膳食的质量和卫生,并且所有食堂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
(3)中标人每日必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开餐,保证用餐时间内饭菜温热,不得出现冷菜、冷饭现象。
(4)中标人须确保饭菜可口、安全、卫生,并负责食堂工作区、就餐区的卫生保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制度执行,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及人为的安全责任事故。如果中标人工作失误造成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安全等任何事故,中标人要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终止)合同。
(5)采购人将不定期对中标人的食物制作、卫生等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中标人如不按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采购人有权立即解除(终止)合同。
(6)中标人每周向采购人上报就餐餐次及就餐情况,同时必须提前拟好并报送下一周的菜单,由采购人审批后负责采购。
(7)中标人必须要求和督促食堂工作人员遵守本单位工作时间制度及劳动纪律,如有违反,情节严重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辞退,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办理。
(8)采购人将食堂现有的场地、设备、餐具等交中标人使用,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经营活动及转让给第三方。炊具、餐具如须更换或添置,中标人应事先书面告知采购人,取得同意后,由采购人添置交中标人使用,并对添置的财产登记造册。中标人有职责保管和维护设备的安全运行,做好防火防盗。由于中标人工作失职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采购人概不承担。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履约验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执行。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七、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付款人: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2.2付款方式:采取先服务后付费的方式按月度结算,每月度末经甲方考核合格后,中标人于下一月度5日前出具正规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凭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度服务费。
2.采购人如有个别部门工作人员需延后就餐的,由采购人负责提前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配合并保证供应。
3.采购人为中标人工作人员无偿提供集体宿舍,包括水和照明用电。
4.采购人有权不定期对员工用餐满意度进行测评,如果员工综合满意度低于80%,(包括中标人饭菜的质量和卫生、人员的服务态度、个人卫生、公共卫生、就餐场所卫生、厨房卫生、厨房设备卫生与保养、清洁程度、消毒程度、厨房周围的卫生、仓库的卫生与物资的储存等各方面),经采购人书面责令中标人整改,连续三次(含三次)以上无效果时(指就餐人员综合满意度未超过60%),采购人有权通知中标人解除合同,无需给予任何补偿。
5.中标人对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长沙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并为他们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不低于同类单位同类人员。工作人员涉及用工方面的劳务纠纷、福利纠纷和劳动事故均由中标人负责,与采购人无关。中标人在参与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应负责其派出的所有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以及承担人身意外事故引发的责任、损失和所有费用。采购人不承担中标人工作人员因意外(包括但不限于:在驻场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以及抵达驻场途中及返程中发生的意外)所致的任何责任。
6.所有岗位的服务均应严格按照采购人所制定的工作流程及标准执行,提供“人性化、亲情化、细致化、标准化”服务。
7.切实维护采购人利益,不得出现任何有损采购人形象、声誉、利益的言论和行为,严守采购人商业秘密。
8.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以及在服务实施中应缴纳的一切税费、管理费、人工工资、财务、社会保险、服装、装备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9.投标人在投标前,可自行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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