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业务运行维持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ZF2020-06-1616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业务运行维持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华云新技术开发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芜湖路120号
中标金额:41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安徽省高速公路恶劣气象条件监测预警系统业务运行维持项目 服务范围:安徽省境内高速公路沿线及服务区气象观测设施和技术装备维修维护以及装备运行监控、服务器运维和管理工作。观测站点总规模包括带有4米×6米专用观测场地的六要素站点和位于高速公路沿线路肩的能见度观测站点,共660个,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暂定一年,具体为2020年8月1日-2021年7月31日。在中标人按要求履约且预算落实的前提条件下,可续签二年,即续签2021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标准:按照安徽省气象部门观测业务管理规定,提交气象传感器现场核查或计量检定报告;提交巡检维护和故障维修处置报告;提交设备运行监控值班报告;提交设备相关服务器运维工作报告;提交相关突发情况处置报告;提交设备运行状态的相关材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艾立文、刘元生、倪楠、周昌权、赵宝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756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公告发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anhui.gov.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youzhicai.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2、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招标集团大厦9楼(法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大气探测技术保障中心
地址:合肥市史河路16号云水楼
联系方式:0551-62290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刘志凌、魏思宇(805室):0551-62220268、62220264、15324494256
应急客服电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响应人应优先拨打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宝义
电 话:0551-62290351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