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4天
金额
4000.00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40752001
预算金额4000.00元
招标公司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
招标联系人张老师0371-689539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双建0371-86258835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6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40752001。
2.3 招标内容及预算:
2.4 交货期:在接到订单后10天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供应合格产品,确保车牌制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公安部、省、市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货物达到合格标准。
2.6 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清江路13号院内(招标人指定货位)。
2.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2.8质保期:自货物签收之日起5年。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包)。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5.3 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清江路13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539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葛双建 卞海新 张聪敏 李艳艳 郜琳娜 郑宁飞
联系电话:0371-86258835,86258833
电子邮件:596797580@qq.com
2024年10月30日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人为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综合说明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2.2 项目编号:豫工程20240752001。
2.3 招标内容及预算:
序号 | 招标内容 | 预算(元/吨) |
1 | 机动车号牌用铝及机动车号牌专用氧化铝卷加工、运输、损耗、装卸等各种服务,包括:小车牌、大车前牌、新能源车号牌、大车后牌、低速车牌等。(详见招标文件) | 4000.00 |
2.4 交货期:在接到订单后10天内按照招标人的要求供应合格产品,确保车牌制作工作的顺利开展。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公安部、省、市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及招标人要求,货物达到合格标准。
2.6 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清江路13号院内(招标人指定货位)。
2.7 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合同一年一签。
2.8质保期:自货物签收之日起5年。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包)。
3.投标人资格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
3.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在参加本次招标采购经营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4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nggzy.com/)”,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下载招标文件。
4.2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4.3招标文件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开标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二)-2(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5.3 电子投标文件需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加密上传。
5.4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解密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5.5 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的《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培训资料)》。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警用标牌制作中心
联系地址:郑州市二七区清江路13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68953900
招标代理机构: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农业东路如意西路交叉口建业总部港D座501
联 系 人:葛双建 卞海新 张聪敏 李艳艳 郜琳娜 郑宁飞
联系电话:0371-86258835,86258833
电子邮件:596797580@qq.com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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