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昆采公2022334076: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第一次续签合同)”中标公告
金额
229.02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昆采公2021334068
预算金额233.27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李警官0871-63056416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代理联系人-0871-63056416
中标公司中高后勤服务(云南)有限公司229.0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第一次续签合同)”中标公告
2022-08-17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第一次续签合同)” |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行政区域 | 昆明市 | 公告时间 | 2022-08-17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21-07-30 | 中标日期 | 2021-08-23 |
中标供应商 | 中高后勤服务(云南)有限公司 | ||
总中标金额 | ¥229.022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71-63056416 |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昆明市塘双路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1-630564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代理机构地址 | 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71-63100026 |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昆采公2022334076
二、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第一次续签合同)”
三、中标信息
标段名称:A
供应商名称:中高后勤服务(云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云南)自由贸易实验区昆明片区官渡区世纪金源国际商务中心2幢6A号
中标金额(万元):229.0224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标段名称:A |
名称:保洁服务 |
服务范围: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服务要求: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服务时间: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服务标准:详见附件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武忠、张勤、王树华、吴爱军、李剑坤(采购方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无
金额:0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昆明市塘双路9号
联系方式:0871-63056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
联系方式:0871-6310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 话:0871-63056416
文件类别 | 文件名称 | 上传时间 | 操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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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 | (招标)(昆采公2021334068)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doc | 2022-08-17 | 下载下载 |
文标招开公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
第一部分招标邀请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项目编号:昆采公2021334068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件
(1)招标内容:“保洁服务”4.招标内容及需求: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编号:昆采公20213340681.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昆明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受采购人的委托,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供货资质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此次公开招标活动由昆明市明信公证处进行全程公证。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经营主体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件;(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5.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3)项目预算:¥2332714.05(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贰仟柒佰壹拾肆元零伍分)/年(2)技术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要求与概述”和“格式一:招(投)标分项一览表”
7.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有关时间安排。(6)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设有长期稳定的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如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伙伴等),并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开标现场递交光盘:1份。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鲜章。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规定递交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10.投标文件递交方式:9.投标文件光盘递交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注: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光盘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有关时间安排。未办理数字证书(CA)的,请参照昆明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服务指南—数字证书办理”及时办理。
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由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实行专户管理。联系电话:0871-67432024(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13.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将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缴纳至市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并在投标文件上传前,使用数字证书登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的交易平台,将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分配到相应的项目标段(包件)上;若没有进行分配或汇款账号与注册账号不一致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造成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2.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注: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1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投标供应商代表在开标时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首先应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同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开标现场递交1份电子投标文件(光盘),确保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与网上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若出现不一致,以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须同时满足。
17.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联系人:李警官电话:0871-63056416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塘双路9号16.采购人: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15.发布公告的媒介: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1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请在投标前经常访问“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最新信息,若有变更,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技术支持: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400-961-8998(服务内容:文件编制以及网上交易技术支持)19.技术支持:昆明市财政局投诉电话:0871-6354495118.监督单位:联系人:谭杰联系电话:0871-63961600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邮政编码:650500
一.总则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二部分投标供应商须知20.本项目中与采购需求有关的咨询请与采购人联系。CA数字认证:服务热线:0871-662030063961112(服务内容:用户注册的审核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
序号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项目编号:昆采公2021334068项目预算:¥2332714.05(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贰仟柒佰壹拾肆元零伍分)/年 |
2 | 集中采购机构: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市级行政中心2号楼5楼联系电话:(0871)63961600 |
3 | 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开户名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康大道支行账号:871907326010906邮编:652004联系电话:(0871)65886764(招行会计部)(0871)67432024(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 |
4 | 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时起,有效期为90日历天。 |
5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有关时间安排 |
6 | 投标文件光盘递交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注: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光盘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0分钟前开始进行供应商签到及递交投标文件光盘)。 |
7 | 现场递交时需携带:1.密封完好的光盘;2.用于解锁的数字证书(CA);3.证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详见第11-12页第17条要求开标现场提交的内容) |
8 |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开标。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2楼)(注:具体开标室详见当日电子屏幕)。 |
9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
10 | 签订合同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商定。 |
11 | 交货时间地点:由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执行。 |
12 | 履约保证金:按照昆明市财政局 昆财采〔2020〕5号文件执行。 |
3.1“采购人”系指本次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3.定义2.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招标邀请中所述的内容。2.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1.采购方式
4.参加政府采购的合格投标供应商3.6“项目”系指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的总称。3.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或供应人须承担的运输、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3.4“设备”系指合格的投标供应商或供应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供办公设备、网络工程、售后服务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3.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规定的生产和供货能力,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或供应人。3.2“集中采购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投标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即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4凡具备主体资格的同时,还需具备以下条件:4.3获取招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4.2投标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等。4.1参加政府采购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独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
(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5采购人规定的其他条件:(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适用法律4.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投标。(5)本次采购产品为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4)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在云南省设有长期稳定的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如分支机构、代理商、合作伙伴等),并配备相应的技术力量。(3)投标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自开标之日算起以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安全、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经营主体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证件;
7.1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7.投标费用6.2投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得转包合同内容和肢解合同。6.1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6.投标委托5.1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招标邀请;9.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所需的产品或服务,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9.招标文件构成二.招标文件8.1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8.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9.3投标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9.2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印。(5)附件。(4)合同条款及参考格式;(3)招标项目说明和要求;(2)投标供应商须知;
10.2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10.1投标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1天内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己承担。招标文件的询问和质疑10.招标文件的澄清9.5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将被拒绝。9.4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解决。
11.2招标文件的修改主要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形式告知,敬请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密切关注,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11.招标文件的修改10.5询问或答疑的内容若涉及到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以补遗公告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提交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通过网络向潜在投标人发布,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凭企业身份认证数字证书(CA)查看内容。10.4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集中采购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10.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须按照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关于启用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的公告”发布的范本格式提交质疑函。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对收到的质疑,通过书面形式答疑。
12.3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为PDF)应与原件大小保持一致,至少不小于A4幅面(纵向或横向)。扫描内容应保证清晰可辨。12.2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公制。12.1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以及投标供应商与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12.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1.3为使投标供应商编写投标文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分析、研究,集中采购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请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收取修改内容,无须回复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及附件;(1)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13.3投标供应商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3.2投标供应商应说明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技术、商务方案及价格。13.1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作详细介绍并提供相应的彩页资料,对招标文件作出完整响应。13.投标文件构成
14.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14.3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供应商不得再对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补充或者更正,除去评标委员会需要投标供应商提供澄清疑问的文件以外,任何迟交或补交的文件均不予接受。14.2投标供应商可对本招标文件“招(投)标一览表”所列内容逐一进行报价,但不得将一完整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14.1投标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书格式和招(投)标一览表,说明所提供服务的详细内容及价格,否则拒绝接受。14.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供应商需要声明的其他内容。
15.4投标供应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在“开标一览表”“开标内容(投标方填写)”中填写本次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总报价应为阿拉伯数字,保留两位小数。如没有按照要求填写,将可能导致开标时系统不能读取投标总报价无法唱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15.3报价栏目中如出现数字0,视报价为零,即免费;如出现空白,视为已响应但漏报价。漏报的单价及总价视为此项费用已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得再向采购人收取任何费用。15.2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招(投)标分项一览表”(格式一)内写明本次采购项目中提供的总报价和分项报价,总报价和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预算总价和预算单价,否则作为无效报价处理。对同一投标项目不得出现二次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项内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5.1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格式正确填写投标报价,相应内容的报价应计算正确。15.投标报价14.5投标文件中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格式为PDF)应与原件大小保持一致,至少不小于A4幅面(纵向或横向)。扫描内容应保证清晰可辨。
16.2投标供应商的服务承诺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标准。16.1投标供应商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要求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16.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的响应15.7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15.6投标报价均为使用地交货价(含税价),此报价包含投标项目的产品或服务经调试安装直到可正常使用为止的一切费用。15.5投标供应商不得哄抬报价,也不应低于成本价(或进价),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将可能被拒绝或被宣布为废标。
17.4提供资格扫描文件和截图时应保证字迹清晰,内容齐全。如因为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扫描件和截图无法识别或者信息不全的,将影响该供应商的投标或者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7.3以上资格证书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不得以黑白复印件、黑白扫描件替代。17.2现场查验要求提供原件的,不得以复印件、扫描件代替。17.1以上资格文件按提交要求中注明的方式提交,需要提交原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工作人员查验,任何迟交或补交的资格文件均不做接受。若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列出的资格及相关证明文件查验及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将影响该投标人的投标或者导致投标文件无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证明投标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序号 | 证件(文件)名称 | 备注说明 |
1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2 | 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身份证。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电子签章签名版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3 | 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最新一期(2020年度)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企业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4 |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原件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原件彩色扫描件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5 | 缴税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或缴纳截图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截图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6 | 缴费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 原件或缴纳截图交工作人员查验登记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截图制作于投标文件指定位置 |
(2)逐条对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逐条填报投报货物或服务技术参数说明。(1)货物或服务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特点的说明;18.2证明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片、文字资料和数据,投标供应商应提供:18.1投标供应商应提交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或服务方案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8.证明货物或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7.5如果投标供应商由于公司商务活动的原因或者证件的检审导致不能提交证件的原件,则需要出具经国家公证机关证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在核准的有效期内的材料,所提供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如有不实后果自负,一经查实,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进行处罚。若提供的材料有弄虚作假导致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将移交公安机关立案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小康大道支行开户名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信息:19.2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行电子化交易的项目保证金,由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实行专户管理。19.1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面实行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昆明市电子化交易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实行网上缴纳、网上确认、网上退还。19.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
19.4保证金应以人民币提交,保证金数额为¥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19.3投标保证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保证书”(附件四)格式填写,并按招标文件所规定数额、时限、方式提交保证金。0871-67432024(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871-65886764(招行会计部)邮编:652004账号:871907326010906
(4)缴纳数额: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标段(包件)保证金数额,保证金数额为投标保证金和廉政保证金合计数。(3)缴纳时间:投标供应商应提前将保证金缴纳至市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并在投标文件上传前,使用数字证书登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的交易平台,将所提交的保证金分配到相应的项目标段(包件)上;若没有进行分配或汇款账号与注册账号不一致的,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造成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缴纳形式:仅限电汇和网银;其他方式缴纳的,视为无效。(1)缴纳账户:保证金应从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供应商应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交易平台登记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19.5.1保证金缴纳19.5保证金收退程序的说明
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应在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1)退还时间:19.5.2保证金退还(7)投标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保证金的,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6)缴纳回执:投标供应商在交易平台缴纳保证金后,自行打印缴纳回执,无需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换取到账回单。(5)缴纳方法:每标段(包件)的保证金必须一次性缴纳,且缴纳金额必须与所投标段(包件)保证金的金额完全一致,若金额不一致,则必须重新缴纳。项目有两个及两个以上标段(包件)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每个标段(包件)保证金数额分次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否则将无法分配到相应项目标段(包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携带采购人出具已签合同证明(一个项目可统一出具一个证明)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保证金缴纳回执(中标供应商自行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交易平台打印)到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财务室办理退款。②中标供应商保证金退还:非中标供应商无需上门办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在规定时限内退回投标供应商原缴纳账户。①非中标供应商保证金退还:(2)退还程序:招标失败的,在废标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变更19.5.3其他说明投标供应商已缴纳保证金,但未对保证金进行分配或分配失败或不参与投标等特殊情况的,投标供应商携带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市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退款。③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联系电话:(0871)67432024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财务室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综合服务楼负一楼
19.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财务室将按非中标供应商退款程序将招标失败项目保证金退回投标供应商原缴纳账户。若投标供应商参加重新投标,则根据重新招标文件保证金规定重新缴纳。(3)招标失败项目保证金不予延用投标供应商提供法院出具的冻结通知书、银行冻结凭证,一般账户开户申请表,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财务室进行核查后,到昆明协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账户临时变更。(2)投标供应商基本账户冻结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3个工作日前,登陆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交易平台进行变更申请,并将原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变更证明(加盖银行章)、投标供应商情况说明(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扫描上传进行审查并变更;因投标供应商原因未能变更账户,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0.1投标有效期为集中采购机构规定的开标之日后九十(90)日历天。20.投标有效期(4)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投标供应商有违法违规或不良行为的;(2)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或者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文件的;
22.投标文件的递交四.投标文件的递交21.2《昆明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提供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功能。投标供应商对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加密,现场光盘递交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自行选择是否对标书文件进行数字证书(CA)加密。如果投标供应商使用某个数字证书(CA)对投标文件进行了数字证书(CA)加密,需要在开标会上使用该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才能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1.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昆明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按照投标文件格式,采用单位和个人电子签章及电子签名,包括企业和法定代表人。2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20.2在特殊情况下,集中采购机构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供应商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主要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告形式通知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购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将尽快退回。同意延长的投标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没收和退还的规定在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23.2集中采购机构可以按第11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领取者和投标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供应商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23.1集中采购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3.投标截止日期22.3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按“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的规定编制及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如果投标供应商没有按规定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无效,现场光盘不再接受。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与现场光盘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网上递交与现场递交不一致,以网上递交为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光盘须同时满足。22.2现场光盘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1份,密封方式:应将刻录好的投标文件光盘密封在密封袋中,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供应商单位鲜章。22.1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相应开标项目的投标文件,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表明上传成功。
25.4在投标截止时间至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将被没收。25.2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25.1投标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无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2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4.1集中采购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投标文件。24.迟交的投标文件
26.3投标供应商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在“开标一览表”“开标内容(投标方填写)”中填写的报价应为阿拉伯数字,保留两位小数。如没有按照要求填写,将可能导致开标时系统不能读取投标报价无法唱标,投标文件有效性将提交评标委员会审核,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26.2开标时,昆明市明信公证处公证员将当众宣读投标供应商名称或编号、各标段的投标总价格,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详细内容。26.2投标供应商代表在开标时用加密时使用的数字证书(CA)进行现场解密,读取或导入投标文件,因投标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6.1集中采购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具有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26.开标五.开标与评标
27.2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有关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7.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的合格性、是否足额提供投标保证金等。投标文件只有全部满足资格审查标准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合格投标人数量满足法规要求后,采购人应依法随机抽取评标专家,集中采购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同时立即组织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独立开展评标工作。27.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6.5集中采购机构将记录开标的有关内容,并由投标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6.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二)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盖章的;(一)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27.6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27.5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服务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与使用方的权利或投标供应商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27.4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清晰,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为有效投标,有资格进入评分阶段。27.3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27.8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7.7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四)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三)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8.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供应商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28.评标过程的保密与投标的澄清27.11评标中若遇特殊问题,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研究决定。27.10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27.9评标委员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3)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
29.1集中采购机构将根据项目的性质和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29.评标委员会28.5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28.4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供应商就澄清的问题作书面回答,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28.3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28.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供应商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集中采购机构或参加评标的人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30.4评委会在评标时主要根据投标报价,同时根据各项技术和服务因素对投标供应商和投标货物进行综合评价。30.3评标委员会只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30.2评标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30.1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30.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29.2评标委员会由4名专家和1名采购人代表组成。采购人于开标结束后按规定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专家库抽取专家。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供应商每项评标因素的得分。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2)本项目评标采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规定的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1)货物服务招标采购的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30.5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分标准: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4)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重)为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三十。执行统一价格标准的服务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分因素的得分。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
评分因素 | 分值 | 权重 | 评分标准 | |
服务部分(F1) | 90 | A1=1 | 对项目的理解: (满分10分)第一档次(8-10分):充分分析保洁服务项目特点,对保洁服务项目工作的理解符合项目实际情况,针对性强,对本项目特点、工作重点、难点的理解和认识准确到位,有切实可行应对措施。第二档次(5-7分):基本理解保洁服务项目特点,提出保洁服务工作重点、难点及应对措施,但与项目实际情况结合度不高,仅存在普遍性,针对性一般。第三档次(2-4分): 对保洁服务项目特点、工作重点、难点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应对措施与项目实际情况不符。第四档次(0-1分):对保洁服务目特点、工作重点、难点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应对措施未完全提供,存在缺项漏项。服务方案(满分20分)第一档次(16-20分):根据采购人保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要求,提出各类保洁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全面系统完整:方案中保洁服务的标准及流程合法合规,各项具体服务方案专业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管理计划合理、规章制度齐全、作业措施合理可行,安全措施保障到位;各项管理措施,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得力。第二档次(11-15分):根据采购人保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要求,提出各类保洁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基本可行,保洁服务的标准及流程、各项管理措施、管理计划、规章制度的针对性、专业性、可操作性一般。第三档次(6-10分):根据采购人保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要求,提出各类保洁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较差、保洁服务的标准及流程、各项管理措施、管理计划、规章制度的针对性、专业性、可操作性较差。第四档次(1-5分):未根据采购人保洁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和要求,未完全提出各类保洁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方案差,保洁服务的标准及流程、各项管理措施、管理计划、规章制度的针对性、专业性、可操作性差。第五档次(0分):未提供各类保洁服务方案和应急预案。服务质量承诺、保证措施及考核办法(考核办法可参照甲方要求): (满分14分)第一档次(11-14分):提供了人员管理承诺书、安全承诺书、文明承诺书、保洁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措施、投入设备承诺;承诺优,措施操作性强、切实可行,能够实现良好的管理质量。第二档次(6-10分):提供了人员管理承诺书、安全承诺书、文明承诺书、保洁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措施、投入设备承诺;承诺一般,措施可操作性一般,能够实现的质量效果一般。第三档次(2-5分):提供了人员管理承诺书、安全承诺书、文明承诺书、保洁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措施;承诺差,措施可操作性差。第四档次(1分):未完全提供人员管理承诺书、安全承诺书、文明承诺书、保洁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措施、投入设备承诺,存在缺项漏项。第五档次(0分):未提供人员管理承诺书、安全承诺书、文明承诺书、保洁服务承诺书及质量保证措施、投入设备承诺。各工种物资配备(满分5分)第一档次(4-5分):实际工作中拟投入的设备、工具合理实用性强,成本控制合理且配备物资能够满足项目要求,保证服务质量。第二档次(2-3分):实际工作中拟投入的设备、工具合理实用性一般,成本控制基本合理且配备物资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基本保证服务质量。第三档次(0-1分):实际工作中拟投入的设备、工具合理实用性差,成本控制差且配备物资不满足项目要求,不能保证服务质量。各工种人力资源(满分20分)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全部满足招标条件的,得基础分10分;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不满足招标条件的,每有1项不满足在基础分10分上扣5分,达到3项(含)以上的得0分。 加分项:项目经理及其他人员优于招标条件的,每有1项加2分,满分10分。(需提供项目经理、主管劳动合同、社保、管理经验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应保证所录用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提供书面承诺书,中标进场后提供体检证明)、无刑事违法或处分犯罪记录(提供书面承诺书,中标后提供政审合格证明)、要求持证上岗的有上岗资格证。)增值服务(10分)供应商提供项目基本要求以外的增值服务项目(例如:办公楼外墙清洗、公共区域卫生消杀等)每提供一项加2.5分,满分10分。未提供得0分服务业绩和质量体系认证(满分9分)1.2018年至今,所管服务项目中,有服务内容与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1.5分,满分6分。(提供合同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2.提供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18001认证,证书齐全有效得3分,漏项得0分。(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于投标文件中)本地化服务情况:(满分2分)第一档次:在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得2分;(须提供固定办公场所自有房产证明或租房合同<含业主产权证明>等相关材料)第二档次:本地无固定办公场所但承诺中标后在本地设置办公场所得1分;第三档次:无本地固定办公场所及承诺得0分。 | |
价格部分(F2) | 10 | A2=1 | 报价 | 有效投标报价是指低于或等于预算的报价。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 |
合计 |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满足相关规定的小型、微型报价供应商,其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说明: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审后的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推荐1-3个中标候选人。
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按其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相同的,名次按价格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和价格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根据产品性能、技术方案、公司综合实力、售后服务等方面考虑排序。30.7排序及推荐:30.6得分及统计: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就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及售后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分(百分制),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价格评分、商务评分、技术及售后评分分别乘以权重并相加得出评委个人评标得分。各评委个人评标得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出投标供应商评标总得分(评标总得分分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0.8评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应予废标:
32.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结果确定第一、第二、第三推荐中标供应商。32.合同授予标准六.授予合同31.2投标供应商不得干扰集中采购机构组织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31.1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供应商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31.保密
33.2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供应商到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取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3.1集中采购机构在中标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及“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公告中标结果。33.中标通知书32.4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不承诺最低投标报价是中标或授予合同的保证。32.3所有投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预算时,集中采购机构可否决所有投标并不作任何解释。32.2合同将授予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的、对买方最为有利的且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
35.1免收中标服务费35.中标服务费34.2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须将政府采购合同原件一份送至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存档。34.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4.签订合同33.3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项目概况第三部分项目说明和要求37.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所有。37.招标文件的解释权36.1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在采购单位的配合下,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没有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36.缔约过失责任
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需包含保洁服务(清洁服务)或包含物业服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接标准进一步强化我支队内务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营房秩序管理,确保营区整洁有序,为民警和办事群众提供干净卫生的办公场所。(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支队直属20个营区提供专业化的保洁、后勤服务。(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2、楼内走道、绿色植物表面、开关插座、消防栓、灯饰清洁保洁卫生间(门窗、地面、墙面、洗手池、镜面、卫生洁具)清洁保洁。1、庭院内道路、休息场所、以及停车场地面、楼梯、门窗、消防栓、路灯、指示牌、垃圾桶保洁。工作范围支队机关及直属部门20个办公点。(一)、服务内容目标要求
8、支队临时交办的保洁事项。7、后勤服务工作内容:负责支队及所属部门办公室沙发、座椅外套、窗帘清洁保养及办公区域3米以下玻璃清洗等勤杂工作。6、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根据支队要求,安排适当的保洁人员进行保洁工作,确保营区卫生整洁。5、支队楼梯外走廊、楼顶停机坪清洁保洁。4、每年各大队地面、门窗玻璃、墙面等作一次彻底大清洁(3米以下墙体);凡遇大队上有特殊检查或重大活动公司负责增加人手以保证卫生质量。3、门厅玻璃、地面、景观、灯饰保洁支队所属食堂的检查监督,(食堂卫生,工作制度、食品的保管、储存等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4)有服务受理、投诉、回访处理程序;(3)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全天受理服务;(2)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1)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有较为完整的管理服务制度和作业标准,并认真执行;1、物业公共综合服务要求服务项目和要求标准
2、办公楼内公共区域保洁标准1、卫生间保洁标准(6)管理服务中的相关作业记录完整,可追溯。(5)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服务人员着装统一整齐,佩戴标志,行为规范,服务热情;
保洁项目 | 保洁内容 | 保洁标准 | |||
保洁项目 | 白天 | 晚间 | 每周 | 每月 | 保洁标准 |
卫生间门窗 | 巡回保洁 | 清洗1次 | 无积尘无污迹 | ||
卫生间地面 | 上午下午各清拖一次巡回保洁 | 清洗1次 | 无积水无垃圾 | ||
卫生间墙壁 | 擦洗1次 | 无灰尘无蛛网无污迹 | |||
卫生间洁具 | 随时保洁 | 清洗1次 | 彻底清洗 | 无斑迹无污垢 | |
卫生间废纸娄 | 上午下午各1次 | 清洗1次 | 垃圾不超过1/2 | ||
卫生间洗手台面 | 巡回保洁 | 清洗1次 | 无积水无污迹 | ||
卫生间镜面 | 巡回保洁 | 无水珠无手印 |
保洁项目 | 保洁内容 | 保洁标准 | |||
保洁项目 | 白天 | 晚间 | 每周 | 每月 | 保洁标准 |
门厅玻璃 | 巡回保洁 | 清洗2次 | 无灰尘无印迹 | ||
地面 | 上午下午各清拖一次巡回保洁 | 清洗1次 | 无积水无垃圾无污迹 | ||
墙壁 | 擦洗1次 | 无积尘无蜘蛛网 | |||
开关插座消防栓 | 保洁 | 彻底清扫 | 无积尘无污迹 | ||
休息区 | 上午下午各清拖一次巡回保洁 | 清洗1次 | 无积尘无纸屑杂物 | ||
楼层过道地面 | 上午下午各清拖一次巡回保洁 | 清洗1次 | |||
楼层过道墙面 | 2次清洁除尘 | 无积尘无蜘蛛网 | |||
楼梯 | 上午下午各清拖一次巡回保洁 | 无纸屑杂物无污迹 | |||
楼层景观植物 | 适时浇水 | 叶面除尘 | 适时修剪整形 | 表面无积尘无枯枝黄叶 | |
楼层垃圾桶 | 收集垃圾三次 | 洗桶1次 | 小桶垃圾不超过1/2,无异味。 |
1、日常工作考核甲方拟要求的考核办法(三)、岗位设置(不得少于50人)3、食堂监管
工作项目 | 服务内容 | 工作标准 | |||
工作项目 | 白天 | 晚间 | 每周 | 每月 | 工作标准 |
食堂监管 | 定期监督检查 | 每月不少于1次,并且有影像和纸质记录存档备案。 | 支队所属食堂的食堂卫生,工作制度、食品的保管、储存等有中级厨师以上的专业人员进行专业监督管理 |
序号 | 部门 | 营区地址 | 配置人数 | 备注 |
1 | 支队机关营区 | 昆明市官渡区塘双路9号 | 5 | 家政服务 |
2 | 一大队一营区 |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西路18号 | 2 | |
3 | 一大队二营区 | 昆明市西山区民兴路136号 | 2 | |
4 | 二大队营区 | 昆明市官渡区董家湾路234号 | 2 | |
5 | 三大队一营区 | 昆明市官渡区关平路15号 | 3 | |
6 | 三大队二营区 | 新亚洲体育城50栋 | 2 | |
7 | 四大队一营区 | 西华北路260号 | 2 | 营区位置可能调整 |
8 | 四大队二营区 | 气象路60号(一层) | 1 | |
9 | 五大队营区 | 呈贡区兴呈路6189号 | 3 | |
10 | 六大队营区 | 高新区马金铺泰辉街中段 | 2 | |
11 | 七大队营区 | 彩云北路1969号 | 2 | 营区位置可能调整 |
12 | 八大队营区 | 滇池路36号 | 1 | 营区位置可能调整 |
13 | 九大队营区 | 彩云北路1969号 | 2 | 营区位置可能调整 |
14 | 十大队营区 | 昆明市江岸小区碧江路14号 | 2 | |
15 | 十一大队营区 | 彩云北路1969号 | 3 | |
16 | 巡逻大队营区 | 气象路60号(二至三层) | 2 | |
17 | 涉车犯罪侦查大队营区 | 沙沟尾127号 | 3 | |
18 | 机动大队营区 | 民兴路136号 | 2 | |
19 | 明通路营区 | 明通路 | 3 | |
20 | 法制处、事故处理大队营区 | 新亚洲体育城4栋 | 1 | |
21 | 项目经理 | 1 | ||
22 | 片区长 | 3 | ||
23 | 食堂卫生安全监督员 | 1 | ||
合 计 | 50 |
(3)落实作业标准,对各种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每次扣除500元。(2)当班管理员做好检查记录,每日安排服务人员按时签到,做好检查记录,每处每缺一次扣50元。(1)管理员戴证上岗,跟班作业,无证上岗,每次扣除100元。2.管理人员要求中标人根据制定作业排班要求安排每日保洁时间,每日保洁不得少于要求时间,(根据季节变化进行适当时间调整)如遇特殊情况,按业主安排进行。不按业主安排进行每次扣除300元。保洁作业时间要求
(5)保洁人员定岗、定职、定责,明确任务。制定完善的工作职能分工、人员服务定岗定位细则。未能够明确的,每人次扣除100元。(4)遵守规定,确保作业安全。因工作失误,发生安全事故,相关人员予以解聘,扣除2000元。(3)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交接班。每迟到、早退、无故离岗1人次扣除50元。(2)保洁人员上岗需穿着带有公司标志的统一制服上岗。每缺少1人次扣除50元。(1)保洁人员通过培训上岗。每季度必须正规进行业务培训1次以上,缺少1次,扣除3000元。3.保洁人员要求
③每天及时清除服务区域内垃圾,保持垃圾桶无垃圾遗漏,对管理区域内存在保洁废弃物清理不到位、有保洁任务的保洁不到位、垃圾杂物较多等问题,发现一处扣除100元。②对管理区域内存在保洁管理人员服装不统一的,发现一人次扣除50元。①对管理区域内存在保洁人员少于规定或项目负责人不在现场每次直接扣除50元。5.采购方组成考核小组对各处的管理情况(包括人员到岗到位、统一着装、环境卫生保洁等)进行巡查,发现问题记录存档(视频、照片)。保洁工具按要求集中堆放。出现保洁工具摆放混乱的,每处扣除50元。4.保洁作业工具要求
(二)日常保洁考核8.中标公司需要按照招标需求及投标要求,严格按要求落实物业人员服务,凡出现服务人员年龄、资质条件、人数等情况,凡不符合或满足要求的,每人次每月扣除1000元。7.中标公司根据季度工作计划实施工作,整理好台账资料。资料不完善的扣除每次1000元。②上报形式:中标公司通过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档上报。未按时上报工作计划的扣扣除500元;①中标公司在每季度25日前(节假日顺延)上报次季度保洁服务管理工作计划。中标公司上报工作计划
(2)其它考核③是否与规定保洁作业时间相符,不符的,每次扣除100元;②区域内厕所及周边保洁,打扫不及时的,每次扣除50元;①区域内道路保洁、建筑物支柱、基础、零星景观、栏杆、书架、展柜、门窗、凳、椅、桌、垃圾桶外表、灯具、灯箱、指示牌、音箱、电梯、空调、强弱电室、消防、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和其他电子设备等设施清洁,卫生死角、盲区等,打扫不及时的,每次扣除50元(1)保洁考核1.日常保洁考核
⑥在作业中未按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并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承担相应责任,并在当月考核中每次直接扣除1000元。⑤有无扎堆聊天、休息、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擅自换岗、离岗,发现存在以上行为,每次扣除200元。④重大活动是否按甲方要求调整作业时间,不按照的,每次扣除2000元③服装穿戴、仪表仪容、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做好交接班、值班巡查记录、擅自换岗、离岗、是否有明火操作,用电用水使用是否符合规定、当班人数是否符合规定,若存在不合规情况,每次扣除1000元②活动配合,若存在不配合情况,每次扣除500元①遵守甲方要求规定,若存在管理不当的行为,每次扣除50元
被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一经核实,每起每次扣2000元。被群众举报和反映的,一经核实,每起每次扣1000元。因乙方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等原因:(三)舆论监督与行政监督⑧配备保洁作业需使用的工具、设备等不能正常运行的,扣500元。⑦对整改通知单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回复的,每项整改任务扣300元。如该段反复出现同样整改问题,每项2倍扣除经费。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资金支付方式(四)年度总评发生安全事故的,事故责任按照国家规定认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媒体或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的,一经核实,每起每次扣5000元。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格。(1)“合同”系指买方、使用方与卖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方、使用方与卖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定义合同条款(仅供参考,格式由采购人及中标供应商共同协商拟定)
2、技术性能(7)“使用方”系指具体使用货物和接受服务的单位。(6)“卖方”系指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5)“买方”系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卖方应承担的义务。(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使用方提供的一切微机及外部设备、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4.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制定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卖方承担。4、包装要求3.1卖方应保证使用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卖方负全部责任。3、专利权及版权2.1卖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以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相应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6.2卖方应按照与买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使用方提供下列单据,按合同规定审核后付款:6.1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6、付款5.2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并提供所需单据的日期视为交货日期。5.1根据买方指定地点,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5、装运条件
7.1卖方应按照国家“新三包”规定和合同中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7、伴随服务(4)使用方加盖公章证明交付使用合格的验收单。(3)装箱单;(2)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等;(1)发票;
7.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在货物交货现场就微机及外部设备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使用方人员进行培训。(3)在合同中卖方承诺的期限内对所提供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应承担的义务;(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1)货物的现场安装和启动监督;7.2除第7.1条规定外,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8.5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使用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8.4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中所附服务承诺约定的时间内必须主动协助使用方对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8.3根据省质量检验部门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明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8.2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货物最终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8.1投标供应商所提供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8、质量保证
10.1使用方有权根据当地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10、索赔9.3验收不合格的货物,买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换,逾期按交货延误予以处罚。9.2使用方将在卖方交货现场组织验收,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相符,使用方应及时填写验收单,加盖公章后送交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使用方应报请当地质检部门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其出具的检验报告向卖方提出索赔。9.1在发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卖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9、检验
11、卖方交货延误10.3如果在使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使用方提出索赔通知后20天内或使用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或采用法律手段解决索赔事宜。(3)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使用方所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规定,对更换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用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卖方必须降低货物的价格。(1)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中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使用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10.2根据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使用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使用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3、不可抗力12.1除合同条款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将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费用的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误期货物或服务合同价的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和使用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2、误期赔偿11.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可能延误的时间同时通知买方和使用方。买方、使用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决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或终止合同;同时保留按第11.1条规定对卖方进行制裁的权力。11.2如果卖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收履约保证金,加收误期赔偿和/或终止合同。11.1卖方应按照“货物供货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和提供服务,并交付使用方验收使用。
14.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14.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14、税费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和使用方。除买方和使用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时间持续120天以上时,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它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商定的事件。13.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11条、12条和17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16、仲裁15.4履约保证金应在有效期期满后六十(60)天内退还给卖方,不计利息。15.3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15.2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并采取银行本票、支票、汇票。15.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二(2)天内,通过国内的任何一家银行,向买方提交: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开户行:,帐号:)。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货物验收合格后三十(30)天。15、履约保证金
17.1在买方和使用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和使用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17、违约终止合同16.4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执行。16.3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均有约束力。16.2仲裁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昆明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16.1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方、使用方和卖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进行解决。如从协商开始30天内仍不能解决,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寻求可能解决的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后3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则应申请仲裁。
18.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和使用方在任何时候书面通知卖方中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中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和使用方已经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8、破产中止合同17.2在买方和使用方根据上述第17.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买方和使用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买方和使用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3)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2)卖方在收到买方和使用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或经买方和使用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1)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或买方和使用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0.3本合同货物和服务交付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与卖方进行处理。20.2本合同一式七份,以中文书写,货物买方、卖方各执一份,集中采购机构存查一份。20.1合同应在买方和卖方签字,并在卖方向买方交纳履约保证金及交纳中标服务费后生效。20、合同生效及其它19.1除买方和使用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9、转让
(仅供参考)采购合同范本合同登记编号:<合同编号>合同格式20.5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20.4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使用方、卖方、买方协商,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供货一览表;卖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和招(投)标分项一览表;合同条款及格式;下列关于昆明市市级政府采购昆采公2021334068的招投标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文件(以下简称“买方”)和(以下简称“卖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合同范围和条件买方、卖方商定的其他必要文件。中标通知书;服务承诺;技术规格响应表;交货地点一览表;
5.付款条件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的总金额(大写)为元人民币,分项价格在招(投)标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4.合同金额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招(投)标分项一览表”。3.货物及数量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8.合同生效及其它本合同货物交付验收使用后所发生的合同纠纷,由买方全权委托使用方直接与卖方进行处理。7.合同纠纷处理本合同货物的交付时间在“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招(投)标分项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交货地点由买方指定。6.交货时间和地点本合同货物的付款条件在合同条款中有明确规定。
银行帐号:开户银行: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地址:地址:买方(签章):卖方(签章):本合同经买方、卖方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公证后,并在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收到卖方交纳的中标服务费及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二、缴税(应交基本税种)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第五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注:此范本仅为普通格式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双方可根据最终达成的中标内容进行调整、修改、补充,正式合同以采购双方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进行签订为准。年月日年月日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四、提供经有资质的非本单位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内容完整、要素齐全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设立企业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截图)三、缴费(应交基本险种)所属时间在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截图)
单位性质:投标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1:六、法定代表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特此证明电子邮箱: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投标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携带电子证书参加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组织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昆采公2021334068]的投标。委托代理人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及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2:开标现场提交查验的此件原件使用手工签字和盖单位鲜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面):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电子邮箱: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职务:代理人无权再委托第三方,特此委托。同时,本人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真实有效的,否则,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不良后果。授权委托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投标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开标现场提交查验的此件原件使用手工签字和盖单位鲜章。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正反面):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5、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保密保存,但不退还;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投标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有效及准确的;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全面、正面回答;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须完整提供;1、投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它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以致投标文件查找不到有效文件,后果由投标供应商承担;
项目预算:¥2332714.05(人民币:贰佰叁拾叁万贰仟柒佰壹拾肆元零伍分)/年项目编号:昆采公2021334068项目名称: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招(投)标分项一览表格式一:招(投)标分项一览表
标段 | 标号 | 采 购 内 容 | |||||||||||
名 称 | 规格或详细性能要求(供参考的品牌/型号/规格/配置/参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预算总价(元) | 服务地点 | 报价总价(元) | 进场时间 | ||||||
A | 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1 | 项 | 2332714.05 | 采购方指定 |
附表:昆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购买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限额表(单位:人民币元) | 分项报价合计(供应商填写) | 备注(供应商填写) | ||||||
品名 | 单价 | 数量 | 单位 | 月费用 | 预算限额标准 | 例如:方巾报价金额不得超过136.80 | 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限额标准金额 | |
品名 | 单价 | 数量 | 单位 | 月费用 | 单价 | 金额 | 例如:方巾报价金额不得超过136.80 | 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限额标准金额 |
1、每月耗品 单位:人民币元/月 | ||||||||
方 巾 | 4 | 38 | 块 | 152 | 3.60 | 136.80 | ||
塑料中桶 | 13 | 38 | 只 | 494 | 11.00 | 418.00 | ||
水瓢 | 8 | 38 | 只 | 304 | 6.50 | 247.00 | ||
扫帚 | 10 | 38 | 把 | 380 | 8.80 | 334.40 | ||
撮箕 | 9 | 38 | 个 | 342 | 9.00 | 342.00 | ||
火钳 | 10 | 38 | 个 | 380 | 8.00 | 304.00 | ||
水拖把 | 13 | 38 | 把 | 494 | 10.00 | 380.00 | ||
钢丝球 | 2 | 38 | 个 | 76 | 1.00 | 38.00 | ||
塑胶手套 | 7 | 90 | 双 | 630 | 5.00 | 450.00 | ||
口罩 | 3 | 38 | 个 | 114 | 1.50 | 57.00 | ||
小号垃圾袋 | 15 | 90 | 把 | 1350 | 13.00 | 1,170.00 | ||
大号垃圾袋 | 20 | 38 | 把 | 760 | 20.00 | 760.00 | ||
消毒粉 | 2 | 90 | 袋 | 180 | 2.00 | 180.00 | ||
草酸 | 70.5 | 2 | 件 | 141 | 70.50 | 141.00 | ||
电脑 | 150 | 150.00 | ||||||
办公用品 | 5元/人 | 48人 | 240 | 5.00 | 240.00 | |||
保洁服装200÷12 | 200 | 38 | 套 | 633 | 15.67 | 595.33 | ||
管理人员600÷12 | 600 | 5 | 套 | 250 | 31.83 | 159.17 | ||
专业设备分摊 | 1800 | 1,800.00 | ||||||
合 计: | 8631 | 7,902.70 | ||||||
2、人员工资、福利、津贴 (费用以每月计)单位:人民币 元/月 | ||||||||
职 位 | 人 数 | 月 薪 | 津 贴 | 月费用 | ||||
项目经理 | 1 | 4000 | 4000 | 4,000.00 | 4,000.00 | |||
片区组长 | 3 | 3000 | 9000 | 3,000.00 | 9,000.00 | |||
食堂监督 | 1 | 2000 | 2000 | 2,000.00 | 2,000.00 | |||
会务服务 | 2 | 4100 | 8200 | 4,100.00 | 8,200.00 | |||
家政服务 | 5 | 3500 | 17500 | 3,500.00 | 17,500.00 | |||
保洁员 | 38 | 2084.21 | 79200 | 2,000.00 | 76,000.00 | |||
合 计: | 50 | 119900 | 116,700.00 | |||||
3、人员保险费(社保入税统一征收) 单位:人民币 元/月 | ||||||||
险 种 | 单 价 | 人 数 | 金 额 | 月费用 | ||||
五 险 | 880.32 | 50 | 44016 | 880.32 | 44,016.00 | |||
合 计: | 44016 | 44,016.00 | ||||||
4、费用汇总(单位:人民币元) | ||||||||
序 号 | 费用项目 | 月费用 | 年费用 | |||||
1 | 每月耗品 | 8631 | 103572 | 7,902.70 | 94,832.40 | |||
2 | 员工工资 | 119900 | 1438800 | 116,700.00 | 1,400,400.00 | |||
3 | 员工保险 | 44016 | 528192 | 44,016.00 | 528,192.00 | |||
4 | 小 计 | 172547 | 2070564 | 168,618.70 | 2,023,424.40 | |||
5 | 管理费10% | 17196 | 206346 | 16,861.87 | 202,342.44 | |||
6 | 税金6.3% | 12757 | 153090 | 8,912.27 | 106,947.21 | |||
7 | 合计 | 202500 | 2430000 | 194,392.84 | 2,332,714.05 |
投标书格式二:投标书日期:年月日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A包报价包含本采购项目全部费用。供应商如有特别说明,请填写于上表备注栏中。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我方承诺已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提供招标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根据贵方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昆采公2021334068]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公司)决定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为此: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l)本次投标报价中规定的A包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元);3、我单位(或公司)同意以下事项:(6)法律、行政法规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如果我方投标被接受,则至合同履行完成和质量保证期满为止,本投标文件保持有效;(6)本投标文件自贵方收到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招标后90日,在此期间本投标文件之规定对我方具有约束力;(5)如我方投标被接受,我方将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4)向贵方提供所有与招标项有关的真实有效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3)遵守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及一切有关规定;(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13)我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愿意由有关部门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在采购人需要追加设备的情况的时候,在不改变招(投)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保证供货;(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10)我方已全部接到贵方的招标文件,包括各种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没有任何缺页、少页的现象;一旦参与投标,即认可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9)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次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承诺的一切证明材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招标、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联系方式如下:(3)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4、如果中标后发现我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意接受不予退还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如果出现上述情形,即使中标,也接受中标无效的结果。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传真:邮编:电话:地址:
本企业作为参与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昆采公2021334068]的投标供应商,现作如下承诺:承诺书格式三:承诺书注:本投标书中除去需要投标供应商填写的空栏以外,其余的条款不得修改,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从而导致投标文件不合格。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
6、不扰乱昆明市招标投标活动正常秩序。5、不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行贿。4、不与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3、不转让、出租、出借资质证书、人员岗位证书或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投标。2、不与其他投标供应商串通投标,不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供应商的合法权益。1、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如出现上述行为,本投标供应商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机关调查处理。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8、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被查处的,不干预案件查处。7、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
(1)从开标日起到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投标供应商撤回投标;由(开户银行名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形式)总额为(人民币元)一旦发生下述行为,我单位(或公司)将放弃追索保证金的权利:本书作为(投标供应商)对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昆采公2021334068]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的保证。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投标保证书格式四:投标保证书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本保证书自开标日起30日有效,除非贵方提前终止或解除本保证书。(4)中标后未按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3)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能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需求方签订合同;(2)开标、评标到定标期间发生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行为;
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格式五:同意招标文件条款声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缴纳截图)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证明。开户银行:帐号: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特此声明。为响应你方组织的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保洁服务”[昆采公2021334068]的公开招标,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商的内容,我方并同意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致:昆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传真:(2)地址:邮编:(1)供应商名称:1、名称及基本情况:格式六:投标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日期:年月日
(8)实收资本:(7)注册资本:(6)职员人数:(5)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4)公司性质:(3)成立/或注册日期:
<3>长期负债:<2>流动资金:净值:原值:<1>固定资产:(9)近一年资产负债表: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兹证明以上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已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的证明文件。2、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4>短期负债:
1、根据评分办法提供相应的案例资料。(服务合同或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相关类似业绩表格式七:服务业绩和质量体系认证(附相关证明文件)日期:年月日
使用单位 | 项目内容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项目规模 |
(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考量自行编制)格式八:增值服务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2、根据评分办法提供相应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考量自行编制)格式九:对项目的理解、服务方案、服务质量承诺、保证措施及考核办法(按评分标准顺序编排)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配备内容由供应商根据评分办法考量自行编制)格式十:保洁服务物资配备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房屋租赁合同(含产权人产权证明)、产权证明(自有场所)、固定营业场所内外景照片、办公设备、设施情况、服务人员情况或其他能反映本地化服务水平的资料。(格式自行设计,加盖电子章)格式十一:本地化服务能力日期:年月日
(注: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人员配置与素质要求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定)证明材料各工种人员配备表格式十二:各工种人力资源(表格可自行加行)
序号 | 岗位 | 姓名 | 年龄 | 资格证书 |
简历表格式十三:项目经理及片区组长简历表(表格可自行复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专业 | 从业年限 | |||||||||||
资格证书 | ||||||||||||
曾经管理项目情况 | ||||||||||||
业主单位 | 项目名称 | 项目规模 | 管理时间 | 担任职务 | ||||||||
…… |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注:须需提供人员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管理经验、书面承诺,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格式由供应商自行设定)证明材料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十四:中小企业声明函日期:年月日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是/否)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章):投标供应商全称(加盖电子公章):(是/否)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一)记录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按照下列规定实施惩戒: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应当包括截止至上传当天的失信信息材料。对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的惩戒标准如下: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由投标人通过失信信息材料来源:(1)行政机关认定的失信黑名单或者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http://www.yncredit.gov.cn/)、“信用中国(云南昆明)”(http://credit.km.gov.cn/);(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4)云南省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提供失信信息材料。评标办法附件:日期:年月日
(二)记录期限超过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20%,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一)记录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15%,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中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办法中明确按照下列规定实施惩戒:(四)记录期限超过24个月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2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三)记录期限超过12个月至24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5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二)记录期限超过6个月至12个月以下的,在综合评分的基础上减10分,为其综合评分的最终得分;
其他:/(四)记录期限超过24个月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30%,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三)记录期限超过12个月至24个月以下的,在详细评审得分基础上减25%,为其详细评审的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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