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1年祁县“煤改电”低压线路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407272022BCS00070
项目名称:祁县能源局-煤改电低压线路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14657.00
最高限价(元):1514657.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祁县能源局-煤改电低压线路改造工程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514657.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2021年祁县“煤改电”低压线路改造工程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包 1,3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包1:(1)供应商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7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太原市小店区自由时代广场B座6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祁县能源局
地 址:山西省晋中市祁县金地源办公楼3楼
联系方式:0354-52209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南街新五中对面诺德清华里A座401室
联系方式:17757830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艳琴
电 话:17757830177
附件信息:
2021年祁县“煤改电”低压线路改造工程(定稿).doc2021年祁县“煤改电”低压线路改造工程(定稿).doc
375.0K
工程量清单.rar工程量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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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意向不满足30天的情况说明.jpg采购意向不满足30天的情况说明.jpg
997.1K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项目名称 | 2021年祁县“煤改电”低压线路改造工程 | |
工期 | 30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祁县 |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 |
采购人 | 祁县能源局 | |
响应人资格条件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的贰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 | |
联合体投标 | □接受不接受 | |
响应文件的递交 |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电子响应文件须使用系统提供的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磋商截止时间前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电子投标客户端中完成递交(上传),磋商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人自行承担责任。2、纸质文件: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2份。3、响应人递交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绝:3.1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3.2响应人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 |
磋商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电汇、支票倒送或网上银行支付方式之一进行交纳,须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出,现场不收取现金。投标保证金金额:20000.00元;接受投标保证金的账户:单位名称:北京华源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晋中分公司账 号:3611 7201 0300 0000 2336 5开 户 行:山西榆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岭支行投标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1日9时00分,以银行的到账时间为准。注:1、采用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或用途栏注明项目的招标编号,未注明招标编号的,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按无效投标处理。 2、因银行结算,不可抗力等非采购人、招标代理原因造成的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 |
本项目预算金额 | 预算金额:1514657.00元最高限价:1514657.00元响应人的报价高于项目控制价,其报价予以拒绝。 | |
磋商小组构成 | 磋商小组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经济、技术专家2人。 |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个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 |
响应文件签字和盖章要求 | 按照本文件的要求签字和盖章(具体操作以系统要求为准)。 | |
近年财务审计报告 | 2021年度 | |
纸质响应文件密封和标记 | 响应人须将响应文件所有正、副本及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一袋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响应人代表的签字及响应人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响应人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 |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电子版:政采云平台线上纸质版:太原市小店区自由时代广场B座603室 | |
无效投标的规定 | 响应文件若出现下列情况将视为无效投标:A、本文件“响应人须知”第二章第10款“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部分中,带*部分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B、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若有)、签署、盖章的;C、响应人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磋商保证金形式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D、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E、项目内容、质量标准、数量、工期、工程质量承诺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F、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G、磋商报价超过采购控制价和预算价的;H、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I、联合体响应文件未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的(若有);J、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K、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无效磋商的情形 | 详见本部分中相关规定 | |
评审标准和评审方法 | 评审方法:评审标准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 | |
付款方式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
履约保证金 | 以签订合同为准 | |
答疑会 | þ不召开召开 | |
22 | 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如适用) | 本项目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凡涉及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响应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产品以外的其他节能产品将按照“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货物中有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的将按照“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给予加分。2、本项目涉及正版软件的要求: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3、本项目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要求:响应人提供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磋商被拒绝。4、中小微企业的要求A、参加本项目磋商要求:①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监狱企业参加磋商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②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③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要求:(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磋商时,享受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磋商。(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资质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财务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纳税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社保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信誉要求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1 | 资格审查标准 | 采购政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报价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工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有效期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响应保证金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2.1.2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其他 | 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项目 | 评分标准 | |
磋商报价(满分 30分) |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响应人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响应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 |
磋商报价(满分 30分) | 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中小企业 | 1、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要求:(1)须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九部分),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小、微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中小企业划行标准规定》确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但与大型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型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的,对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有的话,如实填写《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2、本项目若允许联合体参加,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3、本项目若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型、微型企业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价格参与评审。 |
政府采购价格折扣政策说明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1)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八部分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享受5%的价格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商务部分评分 | ||||
1 | 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 | 供应商业绩 | 10分 | 磋商响应人近3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为同类型工程或电力工程类项目的,得2分,最高得10分。 |
1 | 供应商及项目经理资信 | 项目经理业绩 | 10分 | 项目经理近3年承担过一项与拟磋商工程同类型工程的,得5分,最高得10分。 |
同类型工程定义:同类型工程是指:相同或相近的工程,一般不区分规模。2、近三年完成的同类型工程:2019年6月1日至磋商截止日 3、同类型工程业绩是以同一工程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为准,内容缺一不可,其他现场出示的证明无效。项目经理同类型工程业绩的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两项中的任一项需显示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确认。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得分。说明:(1)投标人的同类型工程业绩和项目经理的同类型工程业绩认定应按以上要求执行;(2)同类型工程时间认定: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明确的时间为准。 |
技术部分评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满分 | 评审标准和方法 |
1 | 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包括技术、物资、劳动组织准备,施工到竣工验收等组织方案) | 10分 | 优: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完整、详细,针对性最强,合理可行的,得10分良: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较完整、详细、针对性较强,基本合理可行的,得8分中: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较模糊、基本可行的,得6分差:制定的项目施工组织方案简单、内容不清晰,不具备可行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2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项目施工进度计划方案(包括施工过程、工期计划安排和保障措施等) | 15分 | 优:关键思路清晰、准确、完整,计划编制合理可行,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有力、合理、可行的,得10-15分良:关键思路基本清晰、准确,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基本可行的,得7-10分中:关键思路准确较差,计划编制合理性较差,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较差的,得3-7分差:关键思路不准确,计划编制不合理,或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不高的,得1-3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3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质量控制方案(工程技术管理、施工管理等) | 10分 | 优: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详细,合理可行,针对性最强的,得10分良: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较详细,基本合理可行,针对性较强的,得8分中: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简单,针对性较差的,得6分差:制定的工程质量控制方案最差,针对性最差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4 | 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在施工的各个环节、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现场管控等) | 10分 | 优:对相关风险分析透彻,制定了合理可行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针对性及准确性最强的,得10分良:对相关风险理解较透彻,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基本可行的,得8分中:对相关风险理解一般,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较差的,得6分差:对相关风险理解不明确,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措施方案可行性最差的,得4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5 | 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人员配备情况 | 5分 | 根据拟投入人员的数量、专业情况和职能分工架构进行评定,能完全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5分,基本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得3分说明:不提供者不得分。 |
序号 | 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 | 允许偏离范围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项目名称 | |
磋商总报价 | 大写 : 小写:: |
工期 | |
工程质量承诺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采购人 | 简要描述 | 项目投资(万元) | 项目实施时间起止时间 | 项目参与人 |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项目经理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担任技术负责人年限 | ||||||||||||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开、竣工日期 | 在建或已 完 | 工程质量 | ||||||||
姓名 | 拟任职务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已承担在建工 程 情 况 | ||||
姓名 | 拟任职务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注册单位 | 项目数 | 主要项目名称 |
一旦我单位成交,将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我方保证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机构。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产品型号 |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序号 | 产品名称 | 制造商 | 注册商标 | 产品型号 | 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号 | 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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