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业务用房完善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询价通知书
金额
4.94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因业务需要,拟采购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业务用房完善项目施工图设计,特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业务用房完善项目施工图设计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
本项规划设计内容包含:南宁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站业务用房一楼至五楼(约3000㎡)符合CMA资质认定的实验室平面流程设计、室内装饰工程设计、给排水工程设计、电气工程设计、暖通工程设计、智能化工程设计等。包含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工程造价预算等。
(二)项目需求
1、成交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提供的设计需求完成:符合CMA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实验室有关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实验基础配套设施、精装修设计的平面图、效果图、施工图等全部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同时提供工程造价概算(包括审核后的调整概算)。同时参与施工图修改调整评审直至施工图通过。项目开工后成交供应商完成咨询任务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设计要求:提交的工程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和广西现行的有关规定及其它现行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的要求。成交后,成交供应商须按采购人、有关专家和管理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设计方案和初步设计,使本项目的设计满足国家现行各级规范和采购的使用要求。
三、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完成方案出图(含平面图、效果图),方案经采购人确定后14个自然日内交付全部成果文件(含施工图、工程造价预算等)。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4.94万元整。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2020年以来有3个及以上实验室装修设计项目案例。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且经营范围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服务内容(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二)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四)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六)2020年以来的实验室装修设计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须盖公章);
(七)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必须提供,须盖公章),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八)关于本项目的报价书及服务承诺等(必须提供,须盖公章);
(九)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十)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七、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询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并进行装订,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八、投标文件接收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采用密封袋包装,封面注明投标公司名称及投标日期,封口应盖章。投标文件于2024年3月18日9:00之前递交至南宁市民主路45号,逾期不再受理。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纯华,联系电话:18077172515。
南宁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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