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7220701100007
预算金额82015.19万元
招标公司浦城县医院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许剑波0599282651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外科住院楼及配套设施、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编号:
E3507220701100007002
地区:
浦城县
来源平台:
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建立时间:
2023-07-26 18:10:53

业主单位:
浦城县医院
招标代理: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7220701100007

项目建立时间:
2023-07-26 17:08:44

项目名称:
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

项目地点:
浦城县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业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744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9461平方米,建设单体包括120急救中心14015平方米,医技楼20385平方米,住院病房楼51175平方米,医疗数字化信息中心和后勤综合服务大楼12520平方米,周转房15225,地下室负一层34941平方米(其中医疗区地下面积26750平方米,生活区地下室8191平方米)。其他附属用房约1200平方米。

项目联系人姓名:
许剑波

联系方式:
05992826515

资金来源:
财政

出资比例:
国有资金: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7220701100007002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3-07-26 18:10:53

招标项目名称:
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外科住院楼及配套设施、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南平市浦城县

招标人名称:
浦城县医院

招标人代码:
12350722490207089D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28MA31MN8W9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浦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外科住院楼及配套设施、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工程两个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外科住院楼及配套设施、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工程两个子项目工程红线范围内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土石方、桩基、土建、装饰装修、室内电气及照明、集中控制型照明系统、电能管理系统、弱电、室内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电梯、室外配套设施、人防、二次装修、变配电、海绵城市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不含医疗专项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用电、基坑支护、土石方、桩基、土建、装饰装修、室内电气及照明、集中控制型照明系统、电能管理系统、弱电、室内给排水、消防、空调、通风、电梯、室外配套设施、人防、二次装修、变配电、海绵城市等,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其他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其中,医疗专项的采购、安装、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发包,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本项目鼓励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主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积极应用BIM技术在项目的实施和交付过程,提高项目协调、可视化、高级协调能力,解决全面协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设项目工期目标圆满实现,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⑤以上发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



标段1:
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外科住院楼及配套设施、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
E3507220701100007002001

标段(包)分类:
设计施工一体化

标段(包)名称:
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外科住院楼及配套设施、浦城县医院梦笔院区(二期)工程(工程总承包)

标段(包)内容:
工程总承包(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设计施工一体化)

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7.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其他资格要求: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82015.1926

计划开工日期:
2023-07-26 00:00:00

工期(日历天):
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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