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江苏山河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淮安市殡仪馆原址新建项目已经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对其招投标、施工及工程竣工结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造价咨询服务单位。
2、本次磋商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淮海西路284号(市殡仪馆院内);
2.2工程规模:项目拟在淮安市殡仪馆院内进行原址新建,拟用地面积约2711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000平方米(以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核定的用地面积和建设规模为准),其中地上面积约13000平方米,包括业务区约1400平方米,遗体处置区约2200平方米,悼念区约4150平方米,火化区约2200平方米,祭扫区约1100平方米,集散广场区约150平方米,后勤管理区约1800平方米:地下面积约7000平方米,并购置火化机、室内空气净化消毒设备等专用设备,配套实施电力、给排水、道路、绿化、停车场等附属工程;
2.3服务要求:误差率应控制在(±)2%以内。;
2.4服务范围:工程预算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竣工结算阶段的工程结算审核;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误差率应控制在(±)2%以内;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72.24万元;
2.8合同履行期限:518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同步)。
3、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成交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企业无不良行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业、整改、限制投标;
3.6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原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3.7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供应商可从本项目代理公司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费用为300元/份,领取时间为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2日,领取磋商文件的经办人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磋商时间:2023年1月13日09时30分;磋商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11幢三楼会议室。
5、采购人:江苏山河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路8号11幢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852354581
代理人:江苏志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淮安市淮阴区帝景蓝湾生活广场三楼(淮安市承德北路605号)
联系人:陶女士,电话:15195399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