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指挥部招商宣传片”招标的公告
金额
3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指挥部招商宣传片”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岗区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指挥部工作要求,高效便捷地开展招商工作,通过新媒体技术,更充分的体现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政策、服务等优势,将开展“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指挥部招商宣传片”项目拍摄工作,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征选“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指挥部招商宣传片”项目制作公司。
三、采购最高限价
35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需根据龙岗文化创意产业现状及特点,通过视频表现出龙岗区的基本情况,突出龙岗区在数字创意、文体旅游、现代时尚产业中产业空间、扶持政策、服务平台、企业矩阵等优势资源,展现龙岗区良好的投资环境,体现面向全球、敞开怀抱迎接企业落户的姿态格局。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营业务中包含“摄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等相关业务;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5.投标人注册地或工作地方便对我方提出需求作出快速回应。
六、应标资料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按顺序排序,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加盖公章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请按顺序排序):
1.资质证明:机构简介、获奖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诚信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
4视频策划方案(加盖公章);
5.项目编制预算明细(加盖公章);
6.过往同类项目案例、本项目制作团队人员信息(含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纳情况、参与过的大型项目等)等资料(加盖公章);
7.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七、投标与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综合事务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龙岗海关大厦东座1425室,联系人:张小姐,0755—89558799);
2.投标截止时间:收件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7:30,未按规定方式、时限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4楼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会议室;
4.开标要求:招标单位将电话通知各投标人开标时间及开标方式。
八、评审方法
我中心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策划方案、过往成功案例、团队情况等方面全面评审打分,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最终确定、公布。
九、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数创走廊管理部,联系人:黄先生,咨询电话:0755—89902927。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5月15日
“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指挥部招商宣传片”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龙岗区重大招商项目推进指挥部工作要求,高效便捷地开展招商工作,通过新媒体技术,更充分的体现龙岗区文化创意产业的空间、政策、服务等优势,将开展“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指挥部招商宣传片”项目拍摄工作,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征选“深圳市龙岗区文化创意指挥部招商宣传片”项目制作公司。
三、采购最高限价
35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本项目需根据龙岗文化创意产业现状及特点,通过视频表现出龙岗区的基本情况,突出龙岗区在数字创意、文体旅游、现代时尚产业中产业空间、扶持政策、服务平台、企业矩阵等优势资源,展现龙岗区良好的投资环境,体现面向全球、敞开怀抱迎接企业落户的姿态格局。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主营业务中包含“摄像服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等相关业务;
3.信誉良好,近三年没有违约行为或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保证中标后不再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包或分包;
5.投标人注册地或工作地方便对我方提出需求作出快速回应。
六、应标资料
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加盖公章),投标文件按顺序排序,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应标单位名称、应标联系人及应标联系电话等信息(未在信封外注明上述信息、加盖公章的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至少应包含如下内容(请按顺序排序):
1.资质证明:机构简介、获奖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诚信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3.诚信承诺书(加盖公章);
4视频策划方案(加盖公章);
5.项目编制预算明细(加盖公章);
6.过往同类项目案例、本项目制作团队人员信息(含个人基本信息、社保缴纳情况、参与过的大型项目等)等资料(加盖公章);
7.与项目相关的其他资料(加盖公章)。
七、投标与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及联系人: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综合事务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龙岗海关大厦东座1425室,联系人:张小姐,0755—89558799);
2.投标截止时间:收件截止时间为5月19日17:30,未按规定方式、时限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
3.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海关大厦东座14楼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会议室;
4.开标要求:招标单位将电话通知各投标人开标时间及开标方式。
八、评审方法
我中心项目评委会将从申报单位的资质、经费预算、策划方案、过往成功案例、团队情况等方面全面评审打分,经中心办公会议研究后报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审定,最终确定、公布。
九、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数创走廊管理部,联系人:黄先生,咨询电话:0755—89902927。
深圳市龙岗区公共文化服务和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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