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厂、季桥厂和乡镇厂三氯化铁、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非离子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固体、氧化钙固体药剂采购(第二次)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淮安厂、季桥厂和乡镇厂三氯化铁、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非离子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固体、氧化钙固体药剂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CNSC-22HHHB001292
采 购 人:淮安核瑞环保有限公司
公示期:2022年8月17日——2022年8月22日17时
本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已独立完成评审,推荐成交候选人情况如下:
序号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能力条件 |
||
名称 |
证书 |
证书编号 |
||||
1 |
淮安永强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张明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本项目于2022年7月15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会议室进行了谈判及评审,淮安永强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按采购文件要求递交了应答文件。经过综合评价,谈判小组一致推荐本次采购的成交候选人依次为:淮安永强化工材料有限公司。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必须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必须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具体的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必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有效身份证件,由被授权人本人提交;
下列异议将不被受理:
(1) 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以外时间提出的;
(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采购项目的参与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一尘
电话:021-61592133(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2-8-17
2022-07-11淮安厂、季桥厂和乡镇厂三氯化铁、阳离子聚丙烯酰胺、非离子聚丙烯酰胺、聚合氯化铝固体、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