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1011622210200000973-XM001
二、项目名称:2022年林业改革发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林业领域整合资金-2022年城区绿化补植苗木项目造林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185.643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栖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岸2号楼201室
中标金额:185.643万元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
北京栖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东岸2号楼201室 | 91110116MA00102X5D | 185.643 万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
北京栖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城区绿化补植苗木项目造林服务采购项目 | / | 1 | 185.643万元 | 185.643万元 | 详见附件。 |
项目用途:详见招标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补植时间为2022年7月至12月份, 以具体签订的合同要求期限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吴学英、张艳、陈蓓、李坚、徐晓琴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851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京财采购〔2017〕554号规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怀柔区园林绿化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青春路万达写字楼12层
联系方式:王仕平,696449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9室
联系方式:王琛、张雅楠、马瑞芳、刘凯南,010-52474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琛、张雅楠、马瑞芳、刘凯南
电 话: 010-52474969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2022年城区绿化补植苗木项目招标文件-6.23——挂网版.doc2022年城区绿化补植苗木项目招标文件-6.23——挂网版.doc
全国 | 北京格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名称北京四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资金数额代码/注册号(万元)企业类型91110116MA00102X5D2000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首页·上一页下一员· |
编号 | 苗木品种 |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质量要求 | 栽植地点 |
1 | 油松 | H:5-6m ,Φ>15cm 土球苗木 | 株 | 40 | 主干通直,分支点>2.2m,冠形完整,冠幅≥4米。 | 青春路、京加路、碳汇公园 |
2 | 银杏 | Φ13-15cm 土球苗木 | 株 | 18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米,主枝长度≥1.5米,主枝数≥8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富密路2、中高路4、八一路和靶场路各6等 |
3 | 国槐 | Φ18-20cm 土球苗木 | 株 | 57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4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怀长路1、迎宾路43、府前街2、兴怀大街等 |
4 | 国槐 | Φ13-15cm 土球苗木 | 株 | 166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怀丰路、京加路、国科大周边、碳汇公园 |
5 | 白蜡 | Φ15-18cm 土球苗木 | 株 | 28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5米,主枝长度≥2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北大街及东延、富乐大街、2号路、京加路、碳汇公园等 |
5 | 白蜡 | Φ13-15cm 土球苗木 | 株 | 80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5米,主枝长度≥2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北大街及东延、富乐大街、2号路、京加路、碳汇公园等 |
6 | 红叶碧桃(全冠) | D:8-10cm 土球苗木 | 株 | 227 | 主枝数≥3个,分支点高≥0.5米,冠径≥1.5米。 | 红螺路、彩各庄公园北大街东延等 |
7 | 千头椿 | 胸径15-18cm,土球苗木 | 株 | 19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4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101国道、南华大街1 |
8 | 紫叶矮樱 | H:3-4m 地径7-8cm 干高50cm土球苗木 | 株 | 99 | 主枝数≥3-5个,冠幅≥1.2米,分支点高≥0.5米。 | 京加路等 |
9 | 侧柏 | H:3-3.5m 土球苗木 | 株 | 100 | 主干通直,冠形完整,冠幅≥0.6米。 | 滨河等 |
10 | 西府海棠(全冠) | D:10-12cm 土球苗木 | 株 | 47 | 主枝数≥3-5个,主枝长度≥2米,分支点高≥0.5米,冠径≥1.5米。 | 北大街东延、3号路等 |
11 | 小叶黄杨 | H:0.8-1cm | 株 | 5000 | 冠幅不小于0.3米 | 范崎路 |
12 | 金叶女贞 | H:0.8-1cm | 株 | 1000 | 冠幅不小于0.3米 | 世妇会公园 |
13 | 太阳李 | H:2-2.5m 地径8-10cm土球0.5m*0.4m | 株 | 40 | 主枝数≥3-5个,主枝长度≥2米,分支点高≥0.5米,冠径≥1.5米。 | 北大街等 |
14 | 金枝国槐 | Φ12-15cm 土球苗木 | 株 | 10 | 分支点高≥2.5米,冠径≥4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雁栖中心路 |
15 | 华北紫丁香 | H:1.8-2m 土球0.3m*0.4m | 株 | 330 | 主条数不少于6个,蓬径不小于1.2米,主条长≥1.2米,全冠土球。 | 红螺路、世妇会公园、北大街东延、3号路 |
16 | 五角枫 | Φ12-15cm 土球苗木 | 株 | 36 | 分支点高≥2.5米,冠径≥3.5米,主枝长度≥1.5米,主枝数≥8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彩各庄公园、范崎路、环岛公园等 |
17 | 法桐 | Φ18-20cm 土球苗木 | 株 | 26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华欣湾公园、碳汇公园 |
18 | 矮牵牛花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25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19 | 四季海棠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14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0 | 串红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22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1 | 孔雀草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3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2 | 火炬花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7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3 | 甘兰花 | 盆径15cm,冠高15-30cm | 株 | 30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4 | 凤仙花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3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条款号 | 条目 | 内容 | ||||
2.2 | 项目属性 | 项目属性:■服务□货物 | ||||
2.3 | 科研仪器设备 |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是■否 | ||||
2.4 | 核心产品 |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 | ||||
3.1 | 现场考察 | ■不组织□组织,考察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考察地点:____________。 | ||||
3.1 | 开标前答疑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__年_月_日_点_分召开地点:____________。 | ||||
4.1 | 样品 | 投标样品递交:■不需要□需要,具体要求如下:(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2)是否需要随样品提交相关检测报告:□不需要□需要(3)样品递交要求:_________;(4)未中标人样品退还:_________;(5)中标人样品保管、封存及退还:_________;(6)其他要求(如有):_________。 | ||||
5.2.5 | 标的所属行业 |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标的名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绿化补植苗木项目农、林、牧、渔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绿化补植苗木项目 | 农、林、牧、渔业 |
标的名称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绿化补植苗木项目 | 农、林、牧、渔业 |
11.2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的特殊规定:■无□有,具体情形:_____。 |
12.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0元;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信息:户 名: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账 号:9550880220441300104行 号:306100005014(请注明“招标编号+包号(如有)+投标保证金”) |
12.7.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的其他情形:■无□有,具体情形:_____。 |
1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90日历天。 |
22.1 | 确定中标人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是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 技术部分 得分高者为中标人。□随机抽取 |
25.5 | 分包 |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允许,具体要求:(1)可以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_____;(2)允许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3)其他要求:_____。 |
26.1.1 | 询问 | 询问送达形式:书面形式送达 |
26.3 | 联系方式 | 接收询问和质疑的联系方式联系部门: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部;联系电话:010-52474969;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院国投财富广场3号楼15A19室。 |
27 | 代理费 | 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收费标准: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京财采购〔2017〕554号规定;缴纳时间: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布后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缴纳信息:(此账户不可缴纳投标保证金)开户名(全称):中科信佳(北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东大街支行帐 号:1105 0165 5700 0000 0766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格式要求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 具体规定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1-1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若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1-2 | 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1-3 | 投标人信用记录 |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资格审查阶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实际查询时间;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 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具体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2-1 |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不适用) |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时建议在《资格证明文件》中提供。1、投标人单独投标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必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上述中小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在声明函中如实列明单位性质,并按注1或注2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注1: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注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2 |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本项目不适用) |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 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2-3 |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
3-1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适用) | 1、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时必须提供《联合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牵头、协调工作。该联合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提供本表中序号1-1、1-2的证明文件。3、本表序号3-2项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中的每一小项要求,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本表中其他资格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不得为联合体。 | 提供《联合协议》原件的电子件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
3-2 |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 如有,见第一章《投标邀请》 | 提供证明文件的电子件或电子证照 |
4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序号 | 审查因素 | 审查内容 |
1 | 授权委托书 |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授权委托书; |
2 | 投标完整性 | 未将一个采购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
3 | 投标报价 |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项目/采购包预算金额或者项目/采购包最高限价; |
4 | 报价唯一性 | 投标文件未出现可选择性或可调整的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5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 |
6 | 签署、盖章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7 | 实质性格式 | 标记为“实质性格式”的文件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 |
8 | ★号条款响应(如有) | 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中★号条款要求的;(如有) |
9 | 分包承担主体资质(如有) | 分包承担主体具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载明的资质条件且提供了资质证书电子件(如有); |
10 |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 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原件的电子件的;(如有) |
11 | 报价的修正(如有) | 不涉及报价修正,或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予以确认;(如有) |
12 | 报价合理性 | 报价合理,或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能够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13 | 进口产品(如有) | 招标文件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的内容时,投标人所投产品非进口产品的; |
14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 |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并提供证明文件电子件:1)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提供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3)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提供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4)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采购产品涉及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投标产品须为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 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5)项目中涉及涂料、胶黏剂、油墨、清洗剂等挥发性有机物产品,且属于强制性标准的,供应商应执行符合本市和国家的VOCs 含量限制标准。 |
15 | 公平竞争 | 投标人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存在恶意串通,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存在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情形的; |
16 | 串通投标 | 不存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 性差异;(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
17 | 附加条件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
18 | 其他无效情形 |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
序号 | 评分因素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一 | 商务部分(24分) | |||
1 | 类似业绩 | 20 | 提供近3年2019年05月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项目案例,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 | (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盖章页等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计分。) |
2 | 供应商的综合实力 | 4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的“苗木生产许可证”的计4分。 |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不计分。) |
二 | 技术部分(66分) | |||
1 | 整体服务方案 | 24 |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采购需求的整体服务方案,方案针对性强、可行性高,综合对比优的计24分;方案针对性较强、可行性较高,综合对比良的计16分;方案针对性一般、可行性一般,综合对比一般的计8分;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
2 | 人员配置方案 | 15 | 人员配置方案安排合理,组织机构设置责任明确,机构管理制度健全,运作合理,综合对比最优的计15分;人员配置方案安排欠合理,管理组织机构常规设置,管理制度基本健全可行,综合对比良好的计10分;人员配置方案安排一般,组织机构设置一般,综合对比较一般的计5分;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
3 | 安全管理制度 | 12 | 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科学、针对性强,结合本项目范围工作特点及管理的复杂性,安全管理措施具体扎实,特色突出鲜明,综合对比优的计12分;制度较具体、针对性比较强,综合对比良好的计8分;制度欠全面,缺乏针对性,综合对比一般的计4分;差或未提供不计分。 | |
4 | 应急措施 | 10 |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应急管理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实施计划、响应时间、事故处理应急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分档计分:(1)方案内容完整,实施计划切实可行,响应时间快速、事故处理应急措施详尽且适用的,计10分;(2)方案内容较完整,实施计划可行,响应时间较快速、事故处理应急措施较适用的,计5分;(3)方案内容欠完整,实施计划基本可行,响应时间满足基本要求、事故处理应急措施欠佳,计3分;(4)方案整体内容较差或未提供方案的不计分。 | |
5 | 合理化建议 | 5 | 针对本项目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办法、从价值、合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分档计分:(1)合理化建议全面、提供的实施建议方案切实可行,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建议的计5分;(2)合理化建议比较全面、提供的实施建议方案可行,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建议的计3分;(3)合理化建议内容不太全面,未提出符合本项目特点建议的计 1 分;(4)合理化建议内容较差或未提供的不计分。 | |
三 | 价格部分(10分) | |||
投标报价 | 1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注: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 此处投标报价指经过报价修正,及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后的报价,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2.4及2.5。 | |
政策性得分 | (如有) | |||
合计 | 100 |
编号 | 苗木品种 | 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质量要求 | 栽植地点 |
1 | 油松 | H:5-6m ,Φ>15cm 土球苗木 | 株 | 40 | 主干通直,分支点>2.2m,冠形完整,冠幅≥4米。 | 青春路、京加路、碳汇公园 |
2 | 银杏 | Φ13-15cm 土球苗木 | 株 | 18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米,主枝长度≥1.5米,主枝数≥8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富密路2、中高路4、八一路和靶场路各6等 |
3 | 国槐 | Φ18-20cm 土球苗木 | 株 | 57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4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怀长路1、迎宾路43、府前街2、兴怀大街等 |
4 | 国槐 | Φ13-15cm 土球苗木 | 株 | 166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怀丰路、京加路、国科大周边、碳汇公园 |
5 | 白蜡 | Φ15-18cm 土球苗木 | 株 | 28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5米,主枝长度≥2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北大街及东延、富乐大街、2号路、京加路、碳汇公园等 |
5 | 白蜡 | Φ13-15cm 土球苗木 | 株 | 80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5米,主枝长度≥2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北大街及东延、富乐大街、2号路、京加路、碳汇公园等 |
6 | 红叶碧桃(全冠) | D:8-10cm 土球苗木 | 株 | 227 | 主枝数≥3个,分支点高≥0.5米,冠径≥1.5米。 | 红螺路、彩各庄公园北大街东延等 |
7 | 千头椿 | 胸径15-18cm,土球苗木 | 株 | 19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4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101国道、南华大街1 |
8 | 紫叶矮樱 | H:3-4m 地径7-8cm 干高50cm土球苗木 | 株 | 99 | 主枝数≥3-5个,冠幅≥1.2米,分支点高≥0.5米。 | 京加路等 |
9 | 侧柏 | H:3-3.5m 土球苗木 | 株 | 100 | 主干通直,冠形完整,冠幅≥0.6米。 | 滨河等 |
10 | 西府海棠(全冠) | D:10-12cm 土球苗木 | 株 | 47 | 主枝数≥3-5个,主枝长度≥2米,分支点高≥0.5米,冠径≥1.5米。 | 北大街东延、3号路等 |
11 | 小叶黄杨 | H:0.8-1cm | 株 | 5000 | 冠幅不小于0.3米 | 范崎路 |
12 | 金叶女贞 | H:0.8-1cm | 株 | 1000 | 冠幅不小于0.3米 | 世妇会公园 |
13 | 太阳李 | H:2-2.5m 地径8-10cm土球0.5m*0.4m | 株 | 40 | 主枝数≥3-5个,主枝长度≥2米,分支点高≥0.5米,冠径≥1.5米。 | 北大街等 |
14 | 金枝国槐 | Φ12-15cm 土球苗木 | 株 | 10 | 分支点高≥2.5米,冠径≥4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雁栖中心路 |
15 | 华北紫丁香 | H:1.8-2m 土球0.3m*0.4m | 株 | 330 | 主条数不少于6个,蓬径不小于1.2米,主条长≥1.2米,全冠土球。 | 红螺路、世妇会公园、北大街东延、3号路 |
16 | 五角枫 | Φ12-15cm 土球苗木 | 株 | 36 | 分支点高≥2.5米,冠径≥3.5米,主枝长度≥1.5米,主枝数≥8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彩各庄公园、范崎路、环岛公园等 |
17 | 法桐 | Φ18-20cm 土球苗木 | 株 | 26 | 分支点高≥2.8米,冠径≥3米,主枝长度≥2.5米,主枝数≥3-5个,主干通直,冠形完整。 | 华欣湾公园、碳汇公园 |
18 | 矮牵牛花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25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19 | 四季海棠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14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0 | 串红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22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1 | 孔雀草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3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2 | 火炬花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7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3 | 甘兰花 | 盆径15cm,冠高15-30cm | 株 | 30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24 | 凤仙花 | 盆径12cm,冠高15-30cm | 株 | 3000 | 符合苗木质量要求 | 商业街、后横街、南大街、龙山东路等处 |
序号 | 单位名称 | 相互关系 |
1 | ||
2 |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补植时间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大写 | 小写 | 补植时间 |
序号 | 分项名称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说明 |
1 | ||||
2 | ||||
3 | … | |||
总价(元) |
对本项目合同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无偏离(如无偏离,仅勾选无偏离即可)□有偏离(如有偏离,则应在本表中对偏离项逐一列明) |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响应内容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
序号 |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勾选) | 资质等级 | 拟分包合同内容 | 拟分包合同金额(人民币元) | 占投标报价的比例(%) |
1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2 | □小微企业□其他类型 | |||||
… | ||||||
合计: |
评审条款 | 评分标准 | 投标人响应情况相关说明 | 相关内容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 |
类别(填表时,此列应与评标细则中保持一致) | 序号 | 姓名 | 职称 | 本项目中职责 | 工作年限 | 工作经验/履历简介 |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案例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 | 签订日期 | 用户单位 | 案例概况简介 | 其他说明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