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智慧能源实验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二次)-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受发包人中石油深圳新能源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现对智慧能源实验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二次)组织谈判采 购,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一、项目编号 项目编号:ZY24-SH17-WZ595TPC
二、项目名称:智慧能源实验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二次)
三、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3.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提出“清洁替代、战略接替、绿色转型”三 步走总体部署,致力打造“油、气、热、电、氢”五大智慧供能平台,推动油气与新能源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融合发展,着力推进绿色低碳转 型发展。中石油新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院”)按照“支撑当前清洁用能替代、储备全产业热氢电技术、超前布局智慧能源产业”三个层次科 技攻关,先期聚焦风能、光能、地热能、氢能、储能等领域,重点攻关前瞻性和颠覆性技术,着力建设能源自主创新高地和国家战略科技力 量。
随着深圳新能源研究院(以下简称“深圳院”)智慧能源业务增长,部门实验室IT基础架构逐渐达到性能瓶颈,为保障智慧能源配套科研实 验条件,拟实施实验设备及软件采购项目。
经市场和技术调研,初步选定使用华为品牌,根据集团公司与华为公司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根据业务需求,拟选取有资质的华为供应商 承担该项目的实施工作。
3.2谈判范围
3.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自然日内。
3.4交货地点:深圳市甲方指定地点。
四、服务商 服务商资格 资格条件 条件:
4.1资质要求:
4.1.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 材料扫描件的,将被否决。
4.1.2为确保智慧能源实验设备及软件与原系统匹配兼容,供应商须为华为品牌或其授权供应商,需具备所投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 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将被否决。
4.2业绩要求:
供应商提供近三年内2021.1.1-开标截止之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总金额不低于 80 万的华为服务器或网络设备产品合同两个,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将被否决。
4.3信誉要求:(以下均以谈判当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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